鄉長檢視原始碼
鄉長、鎮長是民國時期開始,在中國農村地區,管理鄉、鎮政務的行政長官。
- 中華民國,鄉長為成年有投票權的鄉民直選,為該鄉首長,辦公處所為鄉公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體系中,鄉長、鎮長行政級別相同,一般為正科級,低於縣長。由於黨領導一切的行政體系,鄉長、鎮長是鄉級行政區的第二把手(次於中國共產黨在鄉鎮的黨委書記),一般也是該鄉鎮黨委副書記。目前中國已經推動鄉長直選。
鄉長的工作目標
- 落實民意溝通協調、提升行政效能及效率、加強服務功能,促進和諧的大埤鄉。
- 建設大埤鄉、加強基礎建設,改善農業運輸及排水系統。
- 提升農業經濟發展、推廣高經濟作物,增加農民收入。
- 落實本鄉社會福利及健康工作、提升生活品質。
- 促進、落實社區改造工作及全民運動。
- 加強關懷弱勢族群,改善生活。[1]
鄉長的執掌
- 鄉公所置鄉長一人,綜理鄉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置秘書一人,掌理機要、動員、協調、核稿等事項。
- 業務單位包括:民政課、社會課、財政課、建設課、農業課等,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 幕僚單位包括:秘書室、政風室、主計室與人事室。
- 設有圖書館、幼兒園、清潔隊、公有零售市場、殯葬宗教管理所等附屬機關。
- 例舉兩個課室的業務職掌說明鄉長的督導鄉政的內容:
- 秘書室--承辦業務:
- 1.工程發包、財物採購、工友管理、拍賣公告、節約能源、(代表會請款書)(公共工程促參工程)
- 2.宿舍、財產管理、水電、動產鑑價、勞工退休金、勞保(節水)
- 3.文書收發管理、公文管理稽催、監印、國家賠償、法制
- 4.檔案室業務、資訊管理。
- 農業課--承辦業務:
- 1.畜禽疫情調查及防治、畜牧場容許使用及牧場申請、動物保育及保護、野鼠防治。
- 2.農情調查統計、天然災害救助、平地造林(鄉道路樹)。
- 3.農機用油減免、敏感作物、稻熱病、植物病、農藥、養殖漁業調查統計。
- 4.契作、水稻育苗中心輔導(含坪割)、稻田多元利用(即轉作休耕綠肥)、水旱田轉作推廣、坪割輔導。
- 5.與農業不可分離、農業產銷推廣、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農地農用證明、農戶調查、農保、農林漁牧普查、農地水土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