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清之墓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鄭清之(1176年11月2日—1252年1月1日),初名燮,字德源,又字文叔,別號安晚,慶元府鄞縣(今浙江寧波)人 。南宋後期宰相。[1]
鄭清之少年時跟從樓昉學習,很得樓鑰讚賞。嘉泰二年(1202年)進士及第,參與擁立宋理宗即位,歷任參知政事兼簽書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等要職。在紹定六年(1233年)權臣史彌遠死後接任右丞相兼樞密使,後改為左丞相,累封齊國公。任內,他建議攬用諸能臣名士,促成「端平更化」,又發動端平入洛之役,企圖收復三京,但被蒙古擊敗。宋蒙戰爭興起後,曾進《十龜元吉箴》,勸理宗勵精圖治。淳祐年間再登相位,加官至太傅,但因年邁而使朝政為妻兒把持,漸趨腐敗。
淳祐十一年十一月(1252年1月),鄭清之去世,年七十六。獲贈尚書令、魏郡王,諡號「忠定」,有《安晚集》等傳世。
人物生平
初入仕途
鄭清之生於宋孝宗淳熙三年九月二十九日(1176年11月2日) ,少年時跟從樓昉學習,能寫文章,樓鑰十分讚賞他。
嘉泰二年(1202年),鄭清之進入太學。
嘉定十年(1217年),鄭清之考中進士,調為峽州教授。京湖帥臣趙方處事嚴謹,為人沉穩,不輕易許諾,鄭清之向他匯報政務,趙方卻給鄭清之置辦酒席,並且讓自己的兒子趙范、趙葵出來拜見,趙方拉着鄭清之,不讓他答拜二人的行禮,並說:「他日希望你能照顧我的兩個兒子。」
湖北茶商群集暴橫,鄭清之向總領何炳建議說:「這些人很精悍,應該把他們編入軍籍,緊急時可使用。」何炳馬上下達招募他們的命令,來的人很多,號稱「茶商軍」,後來多次依賴這支軍隊。之後,鄭清之被調為湖、廣總所準備差遣、國子監書庫官。
擁戴理宗
嘉定十六年(1223年),鄭清之升為國子學錄。丞相史彌遠與他謀劃廢濟國公趙竑。鄭清之不久兼任魏惠憲王府教授,升為宗學諭,升為太學博士,都仍兼教授。宋寧宗去世,史彌遠獻定國的策略,詔旨都是鄭清之所擬定的。
宋理宗即位後,鄭清之被授予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升為宗學博士、宗正寺丞兼權工部郎、兼崇政殿說書。理宗詢問外人為什麼對閣子庫進絲鞋有謗議,鄭清之說:「宮中穿的用的都十分講究新的、乾淨的。」理宗說:「按舊例,每月進貢鞋子數雙,朕不穿壞是不換的,為什麼會招致謗議呢?」鄭清之奏說:「孝宗繼高宗之後,所以節儉的美德容易表現出來,陛下繼寧宗之後,所以節儉的美德難顯現出來。寧宗自己的日常供養就如同寒士,衣服多次洗滌,多次補衣服鞋子,現在想使節儉的美德顯著,必須超過寧宗才行。」理宗高興地採納了他的建議。
寶慶元年(1225年),鄭清之改兼兵部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升為起居郎,仍兼史官、說書、樞密院編修官。
寶慶二年(1226年),權任工部侍郎,並「暫權」給事中,後正式進升為給事中,再升為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紹定元年(1228年),鄭清之再度升為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升為兼修國史實錄院修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紹定三年(1230年),鄭清之被授予參知政事兼簽書樞密院事。
紹定四年(1231年),兼任同知樞密院事。
端平更化
紹定六年(1233年),史彌遠去世,鄭清之升任右丞相兼樞密使。
端平元年(1234年),理宗親政,獨自處理政事,鄭清之也慨然以治理天下為己任,於是召回真德秀、魏了翁、崔與之、李埴、徐僑、趙汝談、尤焴、游似、洪咨夔、王遂、李宗勉、杜范、徐清叟、袁甫、李韶,當時號稱「小元祐」。這些人大多相繼擔任宰輔,只有崔與之始終推辭不來,隱士如劉宰、趙蕃都被表彰。
但在同年,鄭清之等發動的端平入洛之役失敗,《宋史紀事本末》稱「自是,河淮之間無寧日矣」。次年,鄭清之上疏請求罷官,理宗不許,授他為特進、左丞相兼樞密使。
端平三年(1236年)八月,「霖雨大風」的災異出現,鄭清之四次上疏請求辭職。九月,祭祀時出現驚雷,他更是極力辭職。理宗於是允許他以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之職罷相,但鄭清之仍四次推辭,最終被改授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宋蒙戰事逐漸興起後,鄭清之秘密上奏說:「恐怕陛下過於擔憂和悔恨,這樣會損害您的清明的身體,累及您的宏偉志向。」
寵遇優厚
嘉熙三年(1239年),鄭清之被封為申國公。
嘉熙四年(1240年),理宗派中使賜給他親筆寫的「輔德明謨之閣」的題字,賞給他十萬緡錢用來修建房舍,鄭清之就每天同賓客、門生遊山玩水。
淳祐四年(1244年),鄭清之仍任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他多次辭官都沒被允許,他被授予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被加封為衛國公。他入朝拜見理宗,理宗下詔賜給他府第。
淳祐五年(1245年)正月,為理宗祝壽結束後,他又上疏請求辭官,理宗不許,加授其為少傅,仍任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進封越國公。不久,鄭清之的兒子鄭士昌去世,他決意東還,辭職,又沒被允許。他被授予少師、奉國軍節度使,仍為醴泉觀使兼侍讀、越國公,理宗賞給他玉帶,又在西湖的漁莊賞給他一處府第。
鄭清之為理宗講讀《仁皇訓典》,他說:「仁祖的仁德寬厚,使他表現得很英明,所以他能制定法度,國家也沒有懈怠、不振奮的禍患;孝宗的英明,來源於他本身的仁德寬厚,所以他能培養和鼓舞士氣,國家沒有特別嚴厲苛刻的風氣。仁德寬厚和英明二者互相彌補,缺一不可,這就是仁祖、孝宗統治時出現盛世的原因。」理宗表彰了他。
淳祐六年(1246年),鄭清之被授予太保,他極力推辭。按慣例,允許他把官職轉授先祖,鄭清之請求理宗格外加恩,追封給他的高祖鄭詥,理宗同意。
淳祐再相
淳祐七年(1247年),鄭清之被授予太傅、右丞相兼樞密使、越國公,再度拜相。中使來到他家,鄭清之正在湖光山色中遊玩,住在寺院中,一直到傍晚還沒回來。第二天早晨他入宮拜見理宗,磕頭請求免去這些官職,理宗告訴了許多他不知道的事。鄭清之剛離開宮廷,中使就接踵而至。有的請求重定施政方針、改年號,鄭清之說:「改年號,是天子剛登基時的事,重定施政方針,是國家的大事,漢代的事已經不是遙遠的事,但不因為更換了宰相就那麼做。」
理宗憂慮邊事,下詔讓趙葵以樞密使的身份檢閱軍隊,陳韡以知樞密院事的身份統率湖、廣二州,他們二人正在推辭,恰好鄭清之再次擔任宰相,對他們極力支持,凡是他們所要求的都不刁難,趙葵、陳韡就前去上任了。於是宋軍在泗水、渦口、木庫作戰,都取得了勝利。
淳祐九年(1249年),鄭清之被授予太師、左丞相兼樞密使,他沒接受太師的官職,仍任太傅。鄭清之常感到國家的財富因為養兵而睏乏,因為發放生券而使兵費短缺,他考慮變通的辦法,每有調兵戍守邊境的時候,就命令樞密院根據距離的遠近,就近調兵戍守,根據情況的緩急決定調兵的先後順序。
又議定明年調兵戍守淮水,合併軍隊以便節省物資供給,先調鎮江策勝軍駐屯在泗水,公私都很便利。
諸路各路鹽額虧損,負責這件事的人都傾家蕩產來償還虧損的鹽數,鄭清之核實了那些違犯鹽法的人加以追究處治,受牽連的人都被免去了罪責,使很多人得以活命。長江沿岸的船稅一向很重,鄭清之一項一項地廢去,如池州的雁汊有大法場這樣的稅目,這部分錢分別歸屬各衙門,鄭清之上奏請求廢除它並追究那些從中漁利的人,他們的收入是公家的好幾倍,那些分別歸屬各衙門的錢由朝廷補償。宋理宗同意了鄭清之的請求,消息傳來,鄭清之正與客人飲酒,他舉杯說:「今天飲這個酒特別痛快。」鄭清之四次上奏章辭職。
淳祐十年(1250年),鄭清之進獻給理宗《十龜元吉箴》,陳述十事:一持敬,二典學,三崇儉,四力行,五能定,六明善,七謹微,八察言,九惜時,十務實。
鄭清之上疏說:「上天發生災變時,對天恭敬容易做到,上天正常時,對天恭敬不容易做到,上天發生災變時使人產生憂慮,因此容易對天恭敬,上天正常時人們高興,因此不容易對天恭敬,為什麼呢?因為憂慮時就心生恐懼,恐懼就可使災變轉化為好天氣;高興時就想享樂,享樂就或許會使好天氣變為壞天氣。」理宗非常高興,命令史官記下這些話,下詔嘉獎鄭清之。
去世及追封
淳祐十一年(1251年),鄭清之上疏請求辭官,理宗都沒準許。鄭清之被授予太師的官職,他極力推辭。朝廷準備在明堂舉行祭祀儀式,理宗下詔讓閣門官給鄭清之派兩個人,攙他上明堂,理宗又賜給他玉帶,命令他戴着玉帶上朝。十一月十二日(1251年12月25日),退朝後,鄭清之得了寒病,病勢很重,他仍然因為天沒下雪而擔憂。不久天降大雪,他起身說:「百官慶賀下雪,皇上一定十分高興。」他命令人把雪捧到床前觀看。
鄭清之多次上奏請求辭官,理宗不許。他不停地上奏,理宗不得已,命鄭清之以太傅、保寧軍節度使、醴泉觀使、齊國公之銜致仕。十一月十九日(公曆1252年1月1日),鄭清之去世,遺表送到朝廷,理宗十分震驚哀悼,為其輟朝三日,特贈尚書令,追封魏郡王,賜諡號「忠定」。
史料記載
《後村先生大全集》卷170《丞相忠定鄭公行狀》
《宋史》卷414
《四明談助》
個人作品
著作
鄭清之的集子,殘存《安晚堂集》七卷,都是詩作,收入四庫全書時被重命名為《安晚堂詩集》。
詩文
鄭清之的詩基本被輯入《全宋詩》中,代表作有《臂疼醫令灼艾戲成》《晨興散步三首》《次抱拙妝薄命》《燈薪》《冬瓜》《荷花》《虹出》《茄子》《妾薄命》《田家》《檐前蜘蛛》《夜雨》等;其詞僅存《念奴嬌·菊》一首;李之鼎輯其文十篇附於《宋人集》本《安晚堂詩集》。
相關爭議
對於鄭清之逝世後葬於何地,目前有浙江寧波說、廣東饒平說、福建永定說、重慶潼南說。
浙江寧波說
浙江鄭清之墓前石刻,位於(寧波市)訇州區橫溪鎮大岙村東山之西坡,是南宋丞相鄭清之墓前石刻遺像。該墓道坐東朝西,其範圍長約150米,寬約20米,已於1958年遭破壞,殘損石構件有:石馬1匹、石馬頭1件婦人扇門石構件4件、武將頭若干、歇山頂及斗拱構件若干、經幢石雕2節、墓碑殘件數塊。鄭清之墓在東錢湖西南側的橫溪大岙村東山旁(橫溪水庫內)。
鄭清之墓,位於坂上村大王山的「彌勒佛獻肚」處。鄭清之因任職時革除弊政而得罪權奸,討元戎因主戰而遭主和派及蒙古兵痛恨,後攜家人來海山定居。逝世後葬坂上村大王山山。該墓於1992年10月25年被列為饒平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福建永定說
鄭清之墓,位於永定縣境內的城效鄉古鎮龍安寨水口處,座南朝北,呈「彌佛獻肚」形。墓地長12米、寬6.5米,占地約80平方米。墓碑以三合土封頂,外高達1.9米,寬1.7米,碑上右刻有「大清順治十四年丁酉吉旦」等字樣,中間刻有「始世祖宋左丞相位太師諱清之鄭公墓」字樣,左邊刻有「滎陽十三戶嗣孫士鳳等立」字樣。
鄭清之墓當為衣冠冢,它曾被盜挖過,沒有發現骨骸。明清兩朝官府都把鄭清之墓確定為名墓,加以保護。1999年,永定縣人民政府宣布把鄭清之墓定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重慶潼南說
鄭清之墓,位於塘壩鄉七村鄭家灣朝陽山,俗稱「官墳堡」。1952年左右還留有墳墓及其左側的鄭氏祠、守墓亭。祠門有對聯寫道:「大宋時來成古戶,朝陽山左立新基。」祠內有堂,堂有一幅木刻對聯:「在昔原為丞相府,於今卻是庶民家。」1958年墾荒時墓被毀。1982年5月時塘壩公社七大隊五隊鄭姓社員家藏的《鄭氏族譜》(明弘治十三年纂修、清宣統元年續修)記載:「淳禧辛亥十一年十一月,卒於京師。遺命秘葬蜀中,避元禍也。扶柩至重慶,余玢助資買葬邑南朝陽山。」
考證
歷史學家胡昭曦據《宋史》、《丞相忠定鄭公行狀》、《宋史全文》等考證,得出結論:浙江寧波說較確,而其他三地的鄭清之墓應為衣冠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