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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經》的哲學思想,意思是「道」就是「自然而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頂針的文法,將天、地、人乃至整個宇宙的深層規律精闢涵括、闡述出來。「道法自然」揭示了整個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間所有事物的根本屬性,宇宙天地間萬事萬物均效法或遵循「自然而然」的規律。

出處

「道法自然」語出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 大意是,有一種物體混混沌沌、無邊無際、無象無音、渾然一體,早在開天闢地之前它就已經存在。它獨一無二,無雙無對,永遠不會改變,卻又周流於萬物永遠不會停止,它可以作為世間天地萬物乃至宇宙的根本。我不知它究竟何名,於是用「道」來作它的名,勉強的稱其為「大」。[2]

這個「大」,不停地運化,也就是說它無處不在、無遠不至,穿行於古往今來、八荒六合,到達極遠處(指萬物生成之後)又自然返回於原初。正因為道是如此無窮無盡,既生成宇宙萬物,又使萬物回歸道,所以說道很大,而順從於道的天、地、人也都很大。宇宙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人遵循地的規律特性,地效法於天,天以道作為運行的依據,而道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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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思想

「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學的重要思想。「道法自然」這一論題不是一個孤立性的論題,它關涉到老子形而上學的根本問題——「道」與「萬物」的關係,也關涉到老子政治哲學的核心問題——「聖王」同「百姓」的關係。

這一論題本身直接涉及到了老子哲學中最重要的一個概念「道」和另一個重要概念「自然」。作為老子形而上學的「道」,它是產生「萬物」的根源(如四十二章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五十一章說「道生之」),是「天地之母」(二十五章)和「萬物之奧」(六十二章;帛本「奧」作「注」,即「主」)。「道」不僅產生「萬物」,而且也是萬物得以生存、存在的基礎和保證,這就是為什麼說老子的「道」既是生成論上的又是本體論上的。

《老子》四章說:「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道」雖是萬物的根源和基礎,是萬物的母親,但它從不以萬物之主自居:「大道泛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功成而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可名於小;萬物歸焉而不為主,可名為大。以其終不自為大,故能成其大。

」(三十四章)而且「道」也從不「主宰」、「控制」和「干預」萬物,它具有「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五十一章)和「善貸且成」(四十一章)的至上美德(玄德)。「道」的這種本性老子稱之為「無為」。《老子》三十七章說:「道常無為而無不為。」「道常無為」,王弼的解釋是「順自然」。可以斷定,「無為」是「道」的運行和活動方式,它無須「作為」而自然而然的化生萬物,長養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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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什麼?這個「道」,依據《老子》書,我們可以總結其含義為:道是宇宙最原始最基礎的存在,是事物變化最根本的動力,是萬物的最終歸宿,是最簡明又最深邃的事物規律。老子的「德」,就是道在萬物中的具體體現(德者,得也),因此可以說按規律辦事,也是德的屬性之一。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道是本原,是最原始的存在。「反者道之動……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則其為萬物的歸宿。人、地、天效法大道,可以稱之為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

「自然」是什麼?「自然」,由自、然兩個詞構成。然,表狀態。自然即是自己的樣子的意思,指不為外力及人為干涉的狀態,,即一般所說的「自己如此」。這是這個詞在古代中國哲學中的主要意義。「不要勉強和強迫」意義上的自然,就是從這裡引申出來的。自然不僅是道的屬性,也是效法大道的萬物的屬性。

《老子》六十四章說:「是以聖人……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很明顯,這裡說的「自然」是「萬物的自然」。「聖人」遵循「道」的「無為而無不為」推行「無為政治」,現實中輔助和配合「萬物的自然」, 即是莊子所說「依乎天理」「因其固然」的天理、固然,這也是《道德經》簡本說的「道,恆亡為也,侯王能守之,而萬物將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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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化”与“自然”义近,它是说“万物”自行变化。从《庄子・应帝王》说的“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同样可知,此处的“自然”是“物(万物)”的“自然”。王弼注《老子》一贯以“自然”为“万物”的“自然”,如二十九章注有“万物以自然为性”,“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的说法。老子说过“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见之于通行本和帛本),有人怀疑“无为而无不为”的说法是后人添加的。然而郭店简本中确有“亡为而亡不为”的说法,这证明这一猜测是不能成立的。

從這句話可以看出,「道」是「無為」的。但能夠生成天地萬物,長養萬物,又不為萬物主宰,因此它又是「無不為」的。《老子》五十一章說:「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這裡的「自然」,指的就是萬物自然而然的尊道貴德。「道」和「德」之所以受到萬物的尊重和珍惜,是因為它們不對萬物施加命令和干涉,而是因任萬物的「自然」。

蔣錫昌解釋說:「三十二章『民莫之令而自均』與此文『夫莫之令而常自然』誼近。『莫之命』即『莫之令』,『自然』即『自均』,可證『命』作『爵』者,決非古本,於義亦難通也。道之所以尊,德之所以貴,即在於不命令或干涉萬物而任其自化自為也。」

我們在強調萬物的自然時,千萬不要忘記賦予萬物自然的大道,否則就是無原之水、無本之末了。「獨立不改」、「虛而不屈,動而愈出」、「無為而無不為」、「反者道之動」,是道之自然。長生久視、純精至和,歸根復命,安平泰,是物尤其是人之自然。如果人不能得其自然,即是「不道」,「不道早已」。

故而當人不自然之時,則需要採取相應的對治措施,以復其自然。因此我們說,自然不僅是大道的特性,也是萬物的屬性。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