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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悟,行在於《瓔珞》(按,傳為後秦行竺佛念譯《菩薩瓔珞本業經》,講菩薩階位和大乘戒律),志在於《華嚴》

目錄

原文

道悟(748-807),俗姓張,婺州(治所在今浙江金華)人。年十四在明州(治今浙江寧波)出家,二十五歲時在杭州竹林寺受具足戒,此後四處參訪名師。先投到徑山牛頭宗道欽(國一)禪師門下學習禪法五年,悟得佛性的道理,受到印可。    大曆十一年(776)隱居於餘姚的大梅山,經三四年。    建中初年(780)到鍾陵(原名豫章,今江西南昌)參謁馬祖禪師。翌年秋,到南嶽參謁希遷禪師。(《宋高僧傳》卷十本傳)道悟問:"離卻定慧,以何法示人?"希遷不正面回答,說:"我這裡無奴婢,離個什麼?"最後從希遷的"汝道阿誰是後人"的問語中得悟。(《景德傳燈錄》卷十四本傳)(注5)後來先後到澧陽(今湖南澧縣)、景口傳法,後居於當陽柴紫山,前來參禪者日多,名聞遠近。經有人上報荊州連帥(當指按察使),迎請道悟到荊州府治所在地江陵城內傳法,受到城內僧俗的歡迎。後來,他被請入城西的天皇寺居住傳法。江陵府尹右僕射裴公敬重道悟,特地盛禮前往拜謁問法。道悟"神氣灑落,安詳自處",答語精妙肯切。在與裴公的交往中"以為是法平等,不見主客",從不逢迎。由於得到地方長官的支持,"自是禪宗之盛,無如此者"。道悟一生,"行在於《瓔珞》(按,傳為後秦行竺佛念譯《菩薩瓔珞本業經》,講菩薩階位和大乘戒律),志在於《華嚴》"。(《宋高僧傳》卷十)(注6)可見,他雖為禪僧,但仍重視持戒,弘揚《華嚴經》思想。    元和二年(807)去世,年六十歲。弟子有慧真、文賁、崇信等,"或繼坐道場,或分枝化導",世稱"天皇門風"。[1]

佛教信仰

信仰佛教的好處,有些雖然信仰他教亦能獲得,但畢竟佛教要高超、殊勝多了。

佛教詳盡地剖析宇宙人生的問題,目的在使人對人生能獲得正確的認識。

一般人對人生的看法,不外乎悲觀樂觀兩種。

而佛教的人生觀,嚴格說來,是既不屬於悲觀,也不屬於樂觀的,我們可以勉強稱它做:『中觀』。

什麼叫『中觀』呢?就是既不哭哭啼啼地悲嘆人生,也不渾渾噩噩地虛擲生命,它能用智慧的眼光,掃除一切人生的疑懼、苦悶和誤解,而正確地認識人生的真象,把握人生的方向。

佛教又認為眾生是一體的,休戚與共的,小我生活於大我之中。因此要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不但不能自私自利,反而要有慈悲助人的精神。

佛教反對命運操縱在他人或神的手中,自己做的自己承當,因此人人要克苦耐勞,努力奮鬥,為了明日,必須獻出今天,沒有辛勤的耕耘,哪會有豐碩的收穫呢?

佛教的戒律,對人的行為並不是死的束縛,而是活的鼓舞,在消極方面可以止惡防罪,在積極方面能夠鼓勵救人濟世。舉『不殺生』為例,它的真正精神與目的,不在自己的不殺,而是要去勸人戒殺,一個立志學菩薩道的人,自己殺生固是破戒,就是見死不救也是犯戒。其他戒律也莫不如此,不但自己不能『偷盜』、『說謊』,更要勸人不要偷盜、說謊,苦口婆心的,不厭其煩的勸人改邪歸正。

嚴守五戒是做人的根本,違犯五戒在社會上就不能立足,同時為國法所不容,最後只有身系囹圄,飽嘗鐵窗滋味。而佛教更認為要想做『人』就非守五戒不可,違反五戒,下世就不能再得人身,而將墮入地獄、畜生、餓鬼等三惡道了。(這三類眾生的報應都是痛苦不堪的,因此稱為惡道。)我們且不管下世如何,看看目前就夠了,人能不殺生,社會上就沒有殺人命案;能不偷盜,就沒有小偷、強盜;能不邪淫,就不會有男偷女娼,破壞家庭倫理的事;能不妄語也就不會有欺、詐、騙等事;能不飲酒,則身心愉快,頭腦清晰,不會因一時糊塗而闖禍。(酒有害身體,早經醫學一再證明。)如此,這個社會不是寧靜、安樂的社會嗎?因此我說佛教有淨化社會人心的功用。

佛從不生氣,或處罰弟子,在佛教經典中,絕對找不到佛發怒而用洪水、瘟疫來處罰人類的。

佛對弟子一直和顏悅色,諄諄教誨,他真的是『有教無類』——不論老、少、貧、富、貴、賤,同時包括宇宙間每一類眾生在內。

佛最懂得因材施教,能把握不同的時機,對不同資質的眾生說最好的道理。[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