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蹓躂(王了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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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蹓躂》中國當代作家王了一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蹓躂

在街上隨便走走,北平話叫做「蹓躂」。蹓躂和散步不同;散步常常是揀人少的地方走去,蹓躂卻常常是揀人多的地方走去。蹓躂又和鄉下人逛街不同;鄉下人逛街是一隻耳朵當先,一隻耳朵殿後,兩隻眼睛帶着千般神秘,下死勁地盯着商店的玻璃櫥;城裡人蹓躂只是悠遊自得地信步而行,乘興而往,興盡則返。蹓躂雖然用腳,實際上為的是眼睛的享受。江浙人叫做「看野眼」,一個「野」字就夠表示眼睛的自由,和意念上毫無粘着的樣子。

蹓躂的第一個目的是看人。非但看熟人,而且看陌生的人;非但看異性,而且看同性。有一位太太對我說:「休說你們男子在街上喜歡看那些 太太小姐們,我們女子比你們更甚!」真的,世上沒有一樣東西,比一件心愛的服裝,一雙時款的皮鞋,或一頭新興的髮鬢,更能在街上引起 一個女子的注意了。甚至曼妙的身段,如塑的圓腓,也沒有一樣不是現代女郎欣賞的對象。中國舊小說里,以評頭品足為市井無賴的邪僻行 為,其實在阿波羅和藐子所啟示的純潔美感之下,頭不妨評,足不妨品,只要品評出於不語之語,或交換於知己朋友之間,我們看不出什麼越 軌的地方來,小的時候聽見某先生髮一個妙論,他說太陽該是陰性,因為她射出強烈的光來,令人不敢平視:月亮該是陽性,因為他任人注 視,毫無掩飾。現在想起來,月亮仍該是陰性。因為美人正該如晴天明月,萬目同瞻;不該像空谷幽蘭,孤芳自賞。

蹓躂的第二個目的是看物。任憑你怎樣富有,終有買不盡的東西。對着自己所喜歡的東西瞻仰一番,也就可飽眼福。古人說:「過屠門而大 嚼,雖不得肉,聊且快意」;現在我們說:「入商場而凝視,雖不得貨,聊且過癮。」關於這個,似乎是先生們的癮淺,太太小姐們的癮深。北平東安市場裡,常有大家閨秀的足跡。然而非但寶貴的東西不必多買,連便宜的東西也不必常買;有些東西只值得玩賞一會兒,如果整車的搬回家去,倒反膩了。話雖如此說,你得留神多帶幾個錢,提防一個「突擊」。我們不能說每一次蹓躂都只是蹓躂而已;偶然某一件衣料給你太太付一股靈感,或者某一件古玩給你本人送一個秋波,你就不能不讓你衣袋裡的鈔票搬家,並且在你的家庭賬簿上,登記一筆意外的賬目。

就我個人而論,蹓躂還有第三個目的,就是認路。我有一種很奇怪的脾氣,每到一個城市,恨不得在三天內就把全市的街道都走遍,而且把街名及地點都記住了。不幸得很,我的記性太壞了,走過了三遍的街道也未必記得住。但是我喜歡閒逛,就借這閒逛的時間來認路。我喜歡從一條熟的道路出去蹓躂,然後從一條生的道路兜個圈子回家。因此我常常走錯了路。然而我覺得走錯了不要緊;每走錯了一處,就多認識一個地方。我在某一個城市住了三個月之後,對於那城市的街道相當熟悉;住了三年之後,幾乎夠得上充當一個嚮導員。巴黎的五載居留,居然能使巴黎人承認我是一個「巴黎通」。天哪!他們那裡知道這是我五年努力蹓躂(按理,「努力」「蹓躂」這兩個詞兒是不該發生關係的)的結果呢?

蹓躂是一件樂事;最好是有另一件樂事和它相連,令人樂上加樂,更為完滿,這另一件樂事就是坐咖啡館茶樓。經過了一二個鐘頭的「無事忙」之後,應該有三五十分鐘的小憩。在外國,街上蹓躂了一會兒,走進了一家咖啡館,坐在Terrasse上,喝一杯咖啡,吃兩個「新月」麵包,聽一曲爵士音樂,其樂勝於羽化而登仙。Terrasse是咖啡館前面的臨街雅座,我們小憩的時候仍舊可以「看野眼」,一舉兩得。中國許多地方沒有這種咖啡館,不過坐坐小茶館也未嘗不「開心」。這樣消遣了一兩個小時之後,包管你晚上睡得心安夢穩。

蹓躂自然是有閒階級的玩意兒,然而像我們這些「無閒的人」,有時候也不妨忙裡偷閒蹓躂。因為我們不能讓我們的精神終日緊張得像一面鼓!

選自《生活導報》第28期,1943年6月5日出版[1]

作者簡介

王了一,原名王力,廣西博白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