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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復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是qǐ fù,原指封建時代官員遭父母喪,守制尚未滿期而應召任職,後又有其他釋義。
典源
宋·高承《事物紀原·起復》曰:《禮·曾子問》云:」子夏問曰:『三年之喪,金革之事,無避也者,非與?』孔子曰:『吾聞老聃曰:昔者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注云:魯徐戎作難,喪,卒哭而征之,急王事也。故《春夏》亦紀晉襄公墨縗之事。漢、唐以來,遂有起復之禮。蓋自伯禽始也。」[1]
引證解釋
1、封建時代官員遭父母喪,守制尚未滿期而應召任職。 《舊唐書·房玄齡傳》:「其年, 玄齡 丁繼母憂去職,特敕賜以 昭陵 葬地。未幾,起複本官。」 《宋史·富弼傳》:「故事,執政遭喪皆起復,帝虛位五起之, 弼 謂此金革變禮,不可施於平世,率不從命。」
2. 明 清 後又指服父母喪滿期後重行出來做官。 《古今小說·沈小霞相會出師表》:「 馮主事 三年孝滿,為有 沈公子 在家,也不去起復做官。」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百回:「起復後,便再到 福建 ,希圖當個差使。」 張友鶴 註:「官員為父母服喪期滿,復任官職。」
3. 泛指一般開缺或革職官員重被起用。 《宋史·向子諲傳》:「初, 邦昌 為平章軍國事, 子諲 乞致仕避之,坐言者降三官,起復知 潭州 。」 清 曹雪芹 《紅樓夢》第三回:他系此地人,革後家居,今打聽得都中奏准起復舊員之信,他便四下里尋情找門路,忽遇見雨村,故忙道喜。
4. 恢復;康復。 《紅樓夢》第五五回:「誰知服藥調養,直到三月間,才漸漸的起復過來,下紅也漸漸止了。」
5. 猶參差。 清 錢泳 《履園叢話·譚詩·以詩存人》:「﹝ 唐瑀 ﹞《桃源澗》云:『清響散高林,暗流出淺草。石脈互起復,安所窮杳渺。』」
6. 猶起伏。 清 褚人獲 《堅瓠首集·踢毬》:「 柳 ( 柳三復 )欲見 晉公 無由,會公蹴毬後園,毯偶迸出, 柳 挾取之,因懷所業,戴毬以見公,出書再拜者三,每拜,毯起復於背旅襥頭間。」參見「 起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