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回費
贖回費是一個專有名詞。
中國文字是歷史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也是至今通行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世界上還沒有任何一種文字像漢字這樣經久不衰。 從甲骨文發展到今天的漢字,已經有數千年的歷史。文字的發展經過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2]、草書、楷書、行書等書體演變。
目錄
名詞解釋
贖回費即基金贖回費,是指在開放式基金的存續期間,已持有基金單位的投資者向基金管理人賣出基金單位時所支付的手續費。我國法律規定,贖回費率不得超過贖回金額的3%,各基金規定的贖回費收入的歸屬可能會有所不同,有的規定只扣除較少的手續費後,大部分會歸基金所有;有的規定全部或大部分用作手續費,而不歸或只將少部分歸入基金資產。
為什麼要收取贖回費
主要是為了限制短期交易,降低流動性風險。
開放式基金的規模是不固定的,如果大量投資者頻繁買賣,基金規模也會持續波動,容易打亂基金經理的投資節奏,影響基金整體收益。
贖回費的計算公式
贖回費的計算公式:
贖回費用=贖回份額*贖回當日基金份額淨值*贖回費率
註:當日基金淨值一般需T+1才公布。
舉例說明:
您持有某基金10000份,贖回當天的基金淨值為1.5元,贖回費率見下方表格,如果贖回時持有期為20天,那麼對應的贖回費率為0.75%。
贖回費=10000*1.5*0.75%=112.5元
本基金贖回費率按持有時間遞減,具體如下:
註:不同基金贖回費率設置有差異,請以基金文件為準。
贖回費率與持有期
贖回費率一般都受到持有期的影響:持有期越短,贖回費率越高;持有期越長,贖回費越低,甚至為0。那麼問題來了,持有期怎麼計算?
認購獲得的份額:從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贖回確認日(不含)止的自然日;
申購獲得的份額:從基金確認日(含)起、至贖回確認日(不含)止的自然日。
例如:周五申購某普通開放式基金,下周一基金公司確認,下下周一贖回,下下周二基金公司確認,持有期下周一至下下周一的自然日,即8天。
懲罰性贖回費
2017年證監會發布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新規,規定對除貨幣基金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以外的開放式基金,持續持有期少於7日的投資者收取不低於1.5%的贖回費,上述費用一般被市場稱為「懲罰性贖回費」。
收取「懲罰性贖回費」的目的,是為了鼓勵長期持有,保護長期投資者的投資權益,遏制大額資金進出給基金收益帶來的影響,降低流動性風險。喜歡做短線投資的小夥伴得留意啦,別一不小心被收取了高額的懲罰性贖回費哦。
參考文獻
- ↑ 中國發現距今8000多年的古老文字,考古專家:中華文明再添三千年,搜狐,2022-08-12
- ↑ 書法|詳解隸書發展的歷史,搜狐,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