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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力減退
圖片來自基元醫學研究院

記憶力減退是記憶包括識記、保持、再認或回憶三個基本過程,[1]可分 為瞬時記憶(半分鐘內)、近記憶(數天內)、遠記憶(數月至數年)。記憶的三個基 本過程普遍減退稱為記憶力減退,臨床多見,是精神障礙的常見表現。

記憶

輕者為近記憶障礙,重者為遠記憶遺忘。常見於腦器質性精神病,如嚴重的痴呆患者,也見於正常老年人。 記憶(memoy)是既往事物經驗在大腦中的重現。記憶是在感知覺和思維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精神活動,包括識記、保持、再認和回憶三個基本過程。①識記:是事物或經驗在腦子裡留下痕跡的過程,是一種反覆感知的過程;②保持:是識記痕跡保存於大腦免於消失的過程:③再認和回憶:再認是現實刺激與既往痕跡的聯繫過程,回憶是既往痕跡的重新活躍或復現。識記是記憶痕跡保存的前提,再認和回憶是記憶痕跡的顯現過程。

記憶障礙通常涉及記憶過程的各個部分,常見記憶障礙包括以下幾種:

1.記憶增強(hypermnesia)是病理性的記憶 力增強.表現為患者對病前已經遺忘且不重要的事都能重新回憶起來.甚至包括事件的細節。多見於躁狂發作和偏執狀態。

2.記憶減退(hypomnesia)是記憶各個基本過程功能的普遍減退。輕者表現為近記憶力的減弱,如記不住剛見過人的名字,別人剛告訴的電話號碼等。嚴重時遠記憶力也減退,如難以回憶個人的經歷等。多見於神經症腦器質性精神障礙,也可見於正常老年人。

3.遺忘(amnesia)是記憶痕跡在大腦中的喪失,表現為對既往感知過的事物不能回憶根據是否能夠恢復,遺忘可分為暫時性遺忘和永久性遺忘,前者指在適宜條件下還可能恢復記憶的遺忘;後者指不經重新學習就不可能恢復記憶的遺忘。根據對事件遺忘的程度,遺忘可分為部分性遺忘和完全性遺忘,前者指僅僅對經歷或事件的部分不能回憶;後者指對一段時間內的全部事件或經歷完全不能回憶。

在臨床上,通常按照遺忘與疾病的時間關係分為:

1)順行性遺忘(anterogradeamnesia):指對緊接着疾病發生以後一段時間內的經歷不能回憶。該類遺忘多由於意識障礙而導致不能識記引起,如腦挫傷患者不能回憶受傷後一段時間內所發生的事。

2)逆行性遺忘(retrograde amnesia ):指對疾病發生之前一段時間內的經歷不能回憶:多見於腦外傷、腦卒中發作後,遺忘時段的長短與外傷的嚴重程度及意識障礙的持續時間長短有關。

3)界限性遺忘(cireumseribed amnesia):指對某一特定時間段的經歷不能回憶,遺忘的發生通常與該時間段內的不愉快事件有關。多見於分離(轉換)障礙,又稱為分離性遺忘。

4)進行性遺忘(progressive annesia ):指隨着疾病的發展,遺忘逐漸加重。主要見於老年性痴呆,患者除有遺忘外,同時還伴有日益加重的痴呆和淡漠。

4.虛構(confabulation) 指在遺忘的基礎上,患者以想象的、未曾親身經歷的事件來填補記憶的缺損。由於虛構患者有嚴重的記憶障礙,因而虛構的內容自己也不能再記住,所以其敘述的內容常常變化,且容易受暗示的影響。多見於各種原因引起的痴呆及慢性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礙。

5.錯構(paramnesia) 指在遺忘的基礎上,患者對過去所歷過的事件,在發生的地點、情節、特別是在時間上出現錯誤的回憶,並堅信不移。多見於各種原因引起的痴呆和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礙。[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