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德·拉封丹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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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德·拉封丹1621年7月8日出生於香巴涅一個小官員家庭。他從小生長在農村,熟悉大自然和農民的生活。19歲到 巴黎學神學,一年半之後又改學法律,畢業後獲得巴黎最高法院律師頭銜。他了解到法院黑暗腐敗的內幕,對這種職業十分厭棄。不久就回鄉下去過安閒的鄉紳生活。但他不善於管理家業,被迫出賣土地,到巴黎去投靠當時的財政總監富凱。富凱給他年金,讓他寫詩劇。
1661年富凱被捕,拉封丹寫詩向國王 路易十四請願,得罪了朝廷,不得不逃亡到 利摩日,從此他對封建朝廷甚為不滿。1663年年末,他返回巴黎,常常出入沙龍(文藝俱樂部),對上流社會和權貴有了更多的接觸和觀察的機會,同時也使他結識了如 莫里哀、 拉辛等一些詩人和戲劇家。1668年,他出版了《寓言詩》第一集,引起很大反響,建立了他的文學聲譽,到1694年,共出版了12卷。此外還出版了5卷《故事詩》。他常用民間語言,通過動物形象諷刺當時法國上層社會的醜行和罪惡,嘲笑教會的黑暗和經院哲學的腐朽。
1695年4月13日拉·封丹去世。他對後來歐洲寓言作家有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