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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麥迪遜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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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麥迪遜(1751年—1836年),美國第四任總統。他擔任總統期間曾領導進行第二次美英戰爭,保衛了美國的共和制度,為美國贏得徹底獨立建立了功績。他在1776年參加弗吉尼亞憲法的制定,在大陸的國會提供,並且是弗吉尼亞會議的一位領導人。他還是出席大陸會議的代表,是制憲會議的主要人物、北部聯邦黨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眾議院議員、民主共和黨的組織者。

詹姆斯·麥迪遜
詹姆斯·麥迪遜.jpg
出生 1751年3月16日(辛未年)
維吉尼亞州康維港
逝世 1836年(丙申年)6月28日
國籍 美國
別名 James Madison
職業 律師
知名於 《美國憲法》《聯邦黨人文集》

目錄

1、個人概述

2、早年曆程

3、政治生涯

4、重大事件

5、個人影響

個人概述

麥迪遜是美國第四任總統,出身於南方大種植園主家庭。少年好學,青年時期即投身於獨立戰爭。曾擔任州眾議員(1776年)、州參議員(1784年—1786年)、大陸會議代表(1780年—1783年)、聯邦眾議員(1789年—1797年)和國務卿(1801年—1809年在傑斐遜總統下)。畢業於新澤西學院(後改名為普林斯頓大學),是革命的活躍分子,但是身體太弱,沒有資格參軍。他學習歷史和政府的課程,法律讀的很好。

早年曆程

年輕時,麥迪遜差點失去自制力。他在1774年(他那時23歲)寫給威廉。布拉福德的信中說:「我既沒有耐心去聽,去交談,也沒有耐心去想想與之有關的事。因為我如此長時間地,如此缺乏目的地與人爭論,指責和嘲罵他

人,以致我連基本的耐心都沒有。」麥迪遜因為弗吉尼亞的聖公會對施洗傳教士的監禁作出了強烈的反應。他對秩序的感覺被英國聖公會教徒的放蕩和懶惰所冒犯。他認為這些教士傲慢、無知而且流氓成性。麥迪遜P7將這些教士與他在普林斯頓遇到的長老教會成員相比,發現後者真誠、積極,讓他敬佩。麥迪遜離開弗吉尼亞去求學的理由是,這裡的學校—威廉和瑪麗學院此時由不稱職的聖公會教徒管理。在麥迪遜該上學時,曾經在這一學院任教,對傑斐遜和威廉·斯摩曾經很有幫助的教師已經離開。這所學校後來在傑斐遜當政時又復興過,不過那是很久以後的事了。 當16歲的麥迪遜在國王和王后縣完成了由受尊敬的蘇格蘭牧師唐納德·羅伯遜執教的5年學業後,他的父親將他帶回了奧蘭治縣,讓他在那裡待了兩年。

麥迪遜已經到了該進人大學的年齡了,但是,父親給他請了一名家庭教師,仍然讓他待在家裡,以便隨時觀察他的健康狀況。麥迪遜的家庭教師托馬斯·馬丁剛從普林斯頓畢業不久,他推薦他的這個學生去自己的母校完成學業。這對於麥迪遜本人和他將要服務的國家都是一件意義重大的事。來自蘇格蘭的約翰·威斯布恩當時剛擔任學校校長職務一年。維斯布恩給他的學生提供了最新的來自蘇格蘭的富有啟迪性的課程。麥迪遜對威斯布恩的尊敬不亞於對他父親的尊敬,麥迪遜一直稱呼他為「博士」。由於麥迪遜在家裡接受的教育,他在兩年之內就完成了普林斯頓的常規課程。之後,麥迪遜又在那裡多留了一年,私下跟隨威斯布恩繼續學習。威斯布恩後來讓麥迪遜帶着雄心勃勃的讀書計劃回到弗吉尼亞。麥迪遜進入閉門讀書的時期,這延遲了他的事業選擇,直到革命的爆發,才將他從書齋當中拉了出來。

政治生涯

麥迪遜連任兩屆總統,時間是從1809年3月4日至1817年3月4日。他擔任總統期間曾領導進行第二次美英戰爭,保衛了美國的共和制度,為美國贏得徹底獨立建立了功績。在麥迪遜任職的第一年,禁止美國與英國和法國進行交易;然後在1810年5月,審定的國會進行兩個交易,指導總統,如果兩者中任何一個將接受美國的中立的權利的意見,禁止與其它國家進行交易。 拿破崙假裝答應。在1810年後期,麥迪遜與英國宣布非交往。在國會包括亨利·克雷和約翰·卡爾霍恩的年輕的一組,"好戰分子",為一個更好鬥的政策敦促總統。美國海員的英國強迫服役和貨物的扣押使麥迪遜不得不對壓力讓步。在1812年6月1日,他向國會宣戰。這八年是令人灰心和充滿困難的八年,美國在許多事情上都很不順利。這時,英美關係惡化,1812年美國對英宣戰,但由於美國沒有做好準備,戰況不佳。最後由於安德魯·傑克遜將軍在新奧爾良取得的巨大勝利,才確保了美國人在這次戰爭中獲得勝利。1836年6月28日,麥迪遜在弗吉尼亞州的莊園中去世。

重大事件

1812年6月18日,美國向英國宣戰,意圖吞併英國殖民地的加拿大省,一般稱之為1812年戰爭,又稱第二次獨立戰爭。此戰爭最知名的事件就是1814年8月24日英軍攻占華盛頓特區,並焚燒美國首都所在地白宮。這場戰爭是第一次,也是目前唯一的一次,美國首都被外國軍隊攻陷並占領。

個人影響

制憲

他在1776年參加弗吉尼亞憲法的制定,在大陸的國會提供,並且是弗吉尼亞會議的一位領導人。他還是出席大陸會議的代表,是制憲會議的著名人物、北部聯邦黨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眾議院議員、民主共和黨的組織者。麥迪遜和漢密爾頓、約翰·傑伊在憲法誕生後,一起寫了一系列的文章,為憲法的批准做出了重大的貢獻。麥迪遜是美國傑出的政治哲學家,是美國憲法的奠基人,他與約翰·傑伊及阿歷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被稱為美國「憲法之父」,他的人權主張和三權分立學說迄今仍是美國憲法的指導原則。他和傑斐遜共同創建和領導了民主共和黨,使美國開始形成了兩黨政治。 制憲會議在費城,36歲的麥迪遜把頻繁和顯著的部分加在辯論內。麥迪遜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約翰·傑伊,聯邦主義者散文的憲法做了較大的對照。在晚些年,他被稱為"憲法之父",在國會,他幫助修改權利法案,制定第一個收入立法。從他的領導當中反對漢密爾頓的金融提議,他感到將過於向北方的金融家給予財富和能力,變成共和黨人的發展。當時總統傑斐遜國務卿,麥迪遜給交戰法國和英國抗議他們的美國船的被扣押,與國際法律相反。儘管1807年不受歡迎的禁止行動,這沒使交戰的國家改變他們的方式,但是引起了美國的消沉,麥迪遜在1808年被選舉為總統。他廢除了EmbargoAct。

相關視頻

美國歷史現場: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