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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碑上海電影製片廠攝製於1965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了《電影產業促進法[1]》,《電影產業促進法》為中國電影繁榮發展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據——將電影產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2]

劇情

根據越劇《楊立貝》改編。 1930年,浙江西部某山區的貧苦農民林有山。不堪忍受地主的剝削與壓迫,全家遷到亂石坡。他含辛茹苦,墾荒三年,開闢了一小塊無主地,並向官府交納了稅,領了地契。

林有山滿以為有了這塊地,全家人便可賴以生存,不料招來了家破人亡的橫禍。

惡霸地主吳展成的兒子吳天豹,看到林有山開墾的荒地已成熟地,意欲強行霸占。當林有山的妻子與他論理時,吳天豹竟然砸壞林家的飯鍋,氣勢洶洶地離去。

狡猾的吳展成見林有山和眾鄉親同到他家評理,因怕眾怒難犯,假裝叫管家賠一口新鍋,將林有山和眾鄉親哄騙回去,隨後又指使吳天豹帶領爪牙,撕毀地契,燒死青苗,並將林有山的嬰兒摔死。林有山悲痛萬分,抱屍到國民黨政府衙門告狀,而偽司法科長范季洪卻公然包庇吳天豹,反將林有山打下冤獄。

林有山的妻子忍無可忍,又告到了偽浙江省法院。負責審理此案的吳推事玩弄花招,表面釋放林有山,假意傳訊吳天豹,實際上是把林有山作為自己升官發財的階梯。

林有山回家後,見到房子被燒,妻子被殺害,兒子志剛也被逼逃亡。他懷着滿腔冤憤,攜帶女兒菊英,千里迢迢跋涉到南京,向偽最高法院告狀,卻被逐出門外;他捨身攔車喊冤,又遭凌辱。

這時,林有山才認清了「天下烏鴉一般黑」,偽官府與地主相勾結陷害老百姓。

從此,他不再告狀,身背黃榜向過往行人申訴冤情,揭露地主和貪官污吏的罪行。

林有山的反抗震動了南京城,反動當局驚慌失措,害死了菊英,並將林有山關進瘋人院。

十年以後,林有山從瘋人院回到家鄉,臨終前刻下一塊碑石,要子孫後代記住這血海深仇。

1949年,林有山的家鄉解放了,他的兒子志剛參加了解放軍,隨部隊回到了家鄉,公審了惡霸地主吳天豹,林有山的冤讎終於得到了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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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