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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愛華,早先在國稅局工作,後擔任江蘇省新聞出版局(江蘇省版權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11年,蔡愛華遭情人舉報被江蘇省紀檢監察部門執行"雙規"。
人物介紹
蔡愛華,男,亦名蔡宇,早先在揚州國稅局工作,2006年7月下旬從江蘇省人事廳綜合計劃處處長職位上調任揚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2006年11月再兼任揚州市總工會主席。這一升遷對一個正處級官員來說可謂前進兩大步:行政上成為副廳,政治上作為市委常委,擁有了決策權,並成為了官員任免核心部門的組織部長。2010年10月,蔡愛華調任江蘇省新聞出版局(江蘇省版權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遭到舉報
2008年7月蔡愛華報案,稱當年5月遭到了周青的敲詐勒索。當年7月的一天,南京市華僑路派出所民警到周青家,搜查並扣押了她的手機等物品,12天後,南京市鼓樓公安分局對周青執行逮捕。
從她被關進看守所的那天,才真正下定了舉報蔡愛華的決心。但一個被關在牢里的女人,與一個副廳級官員的實力是無論如何也不能相提並論的。在南京市看守所服刑期間,周青向管教人員檢舉蔡愛華腐敗、賣官、報假案,但沒有得到回覆。後來,周青寫了一份揭發材料,請刑滿釋放的一位同監犯人帶了出去,這份材料幾經周折,遞到了江蘇省紀委。
2010年7月,周青刑滿釋放。她認為,要洗脫侮辱罪的罪名,必須獲得袁靜的證言。然而,這一努力徒勞無功,袁靜此時已是揚州開發區團委組織部長,嚴紅也已被提拔一級。重獲自由也不等於噩夢結束。周青仍繼續一輪又一輪地上訪、申訴和檢舉,這給她帶來了希望,也帶來了危險。9月的一天,她在家裡八九個身穿便裝、操揚州口音的男子衝進來,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把周青按倒在地銬了起來,連鞋子也沒讓她穿,就把她帶到了南京市新街口派出所。當天下午,她被押到揚州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刑警大隊的審訊室里。周青據理力爭。被傳喚32個小時後,揚州警方決定對她取保候審。此後,開始有媒體介入周青案,江蘇省紀委很快作出反饋。不久,周青的舉報有了結果:蔡愛華被調離揚州市委組織部部長一職,赴江蘇省新聞出版局出任副局長、黨組成員。這次看似尋常的工作調動,實際上就是紀檢、檢察機關查辦蔡愛華的開始。
雙規審查
2011年2月,蔡愛華被"雙規";6月,蔡因為涉嫌受賄罪被江蘇省公安廳刑事拘留,隨後被逮捕。在對蔡愛華的查處上,江蘇省委採取的措施極其謹慎。蔡愛華被調離原職半年後才對其採取措施。
2011年5月20日,揚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接受原市委常委蔡愛華辭去省十一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江蘇省委組織部和紀委人士均表示,蔡愛華一案仍處於"偵查"階段,因此不便對外透露。
公開資料顯示,蔡愛華在省新聞出版局擔任副局長時的最後一次公開活動發生在2011年1月29月,當天江蘇召開全省新聞出版工作會議,但在這個年度的工作會上,卻由紀檢組長作了反腐倡廉的專題報告--事實上,在各個省級機關的年度總結大會上,這種情況極其罕見。
2011年8月,江蘇省檢察院指定鎮江市檢察院負責此案的審查和起訴。
2012年1月,江蘇省揚州市原市委常委、組織部長蔡愛華涉嫌受賄一案,在鎮江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目前,法庭尚未作出一審判決。[2]
參考資料
1. 組織部長將情人送入監獄 情人決裂舉報將其扳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