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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希有 - 曾任中國中化集團公司總經理 免費編輯 修改義項名 B 添加義項 ? 所屬類別 : 政治人物 蔡希有,1961年8月生,遼寧丹東人,高級經濟師。1982年畢業於撫順石油學院自動化專業,獲學士學位。1991年6月,獲中國科技大連培訓中心工商管理專業(MBA)碩士學位。曾任中國中化集團公司總經理、董事、黨組成員。
2016年2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7年7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8年8月,山東省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對蔡希有案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中文名 蔡希有
性別 男
國籍 中國
民族 漢族
出生地
遼寧丹東
出生時間 1961年8月
畢業院校 撫順石油學院
學位 碩士
目錄 1人物履歷 2人物事件 摺疊編輯本段人物履歷 曾任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錦州石化儀表車間主任、運銷處處長;
1995.06—1996.05,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錦州石油化工公司副經理;
1996.05—1998.04,大連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大連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代總經理;
1998.04—1998.12,中國石化銷售公司副總經理;
1998.12—2001.06,中國石化銷售公司副經理;
2001.06—2001.12,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常務副經理(正職)、總經理;
2001.12—2003.04,中國國際石油化工聯合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黨委書記,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3.04—2005.11,中國石化股份公司副總裁;
2005.11—2009.05,中國石化集團公司黨組成員、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集團旗下上市公司)高級副總裁;
2009.05—2014.08,中國石化董事、高級副總裁(2012年兼任中石化煉化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4.08—2014.10,中國中化集團公司總經理、董事、黨組成員,中國石化董事、高級副總裁;
2014.10—2016.03,中國中化集團公司總經理、董事、黨組成員。
摺疊編輯本段人物事件 摺疊違紀被查 2016年2月6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1]
摺疊雙開處分 2017年7月6日中紀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原黨組成員、總經理,中石化集團原黨組成員、中石化股份公司原高級副總裁蔡希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蔡希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中央巡視工作,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打高爾夫球,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指使下屬單位違規錄用、提拔其親屬;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搞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對下屬公司違規開展業務造成巨額損失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蔡希有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道德淪喪,生活腐化墮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蔡希有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
摺疊立案偵查 2017年7月18日高檢網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原黨組成員、總經理蔡希有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3]。
摺疊提起公訴 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原黨組成員、總經理蔡希有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山東省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8年8月,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蔡希有利用擔任大連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國石化銷售公司副經理、中國國際石油化工聯合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黨組成員、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4]。
參考資料: 1. 中化集團總經理蔡希有被查 . [2016-2-6] 2. 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原黨組成員、總經理 中石化集團原黨組成員、中石化股份公 .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 [2017-7-6] 3.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蔡希有立案偵查 . 高檢網 . [2017-7-18] 4. 檢察機關依法對王三運、周春雨、蔡希有三案提起公訴 . 中新網 . [2018-8-8] 詞條標籤: 中化 人物 違紀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