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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賁[bēn](1006-1078)[1] ,字國華,號文菴,吉州龍泉古南鄉衡溪(今江西遂川雩田鎮衡溪)人,北宋理財名臣。

  • 天聖七年中舉,天聖八年(公元1030年)中進士,與歐陽修劉沆等北宋名臣同榜,為遂川縣(古稱遂興、龍泉,又曾短暫名為泉江)有史以來第一個舉人和進士。
  • 中進士後,蔣賁長期擔任主管理財事務的地方和中央高級職位,先後官授廣信軍通判、夔州、河北轉運使和三司度支、鹽鐵判官,被推向為國理財的前沿。
  • 在任上,蔣賁顯露出敏銳的創新精神和過人的治國理財才能,政績卓著,並班班可考。

人物話題

基本信息

姓名    蔣賁  
字號    字國華,號文菴      
民族    漢族      
官職    廣信軍通判、夔州、河北轉運使  
出生地   吉州龍泉古南鄉衡溪(今江西遂川雩田衡溪)
出生時間  1006年   
去世時間   1078年 
所處時代   北宋   
主要成就   造鎖栿船 理財    
代表作品   邑侯何公遺愛碑記    

人物生平

據遂川縣雩田鎮衡溪光緒丁亥重修《蔣氏族譜》記載,蔣賁,字國華,生於宋真宗景德丙午年(公元1006年)[1] 。性資明敏,理學正宗。天聖七年中舉,天聖八年進士及第,與歐陽修劉沆等北宋名臣同榜,為吉州龍泉(遂川)有史以來第一個舉人和進士。官授廣信軍通判。時當慶曆新政,蔣賁招募江南船匠造鎖栿船,人工物料比舊減省。歐陽修為河北按察使,正欲向朝廷請旨復置御河催綱和擘畫漕船,察知蔣賁造鎖栿船之事,以為此法若行,可以興行漕運之利,杜絕侵欺之奸,便將此法上奏,建議朝廷採納推行。蔣賁也因此脫穎而出,漸漸得到朝廷重用,委以理財高職。後升任夔州轉運使。夔州素產井鹽,鹽稅成為當地的主要稅收來源。康定元年,淮南提點刑獄郭維向朝廷提議在川峽實行市糴入中制度,提議「給券受鹽」,以解決沿邊軍需糧草、食鹽等物資的供應不足問題。後來,這一政策逐漸過時,推行了十多年,使得夔州飽受虛估之苦,損失甚大。上任伊始,精通理財之道的蔣賁清楚這種對夔州來說既過時又極不公平的入中政策大大加重了地方財政負擔。為改變這一弊政,他精細地考量了夔州的鹽稅收支和陝西各邊州的食鹽補給情況[1] ,具表上疏朝廷,認為「入中十餘年,虛費夔鹽計直二十餘萬緡」,建議改變。這個提議最終得到了朝廷的認可,並予以施行。因其理財才能卓越和勇於革除時弊,皇祐元年,三司使田況舉薦蔣賁為度支判官。時西夏犯邊,朝廷召募籍廣宗室子廩於京師,由國家俸養。歲益蕃衍,這批人數量激增。據蔣賁所在度支部門統計,發現當時供養這部分人耗費的俸祿比景德年間增加了幾倍,大大加重了國家財政負擔。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蔣賁不顧個人榮辱安危,把統計結果向三司使田況如實反映,剖析源流,曉明利害關係,與田況議出入之數。此事被田況記載在《皇祐會計錄》上。上任一年後,便於皇祐庚寅年(公元1050年)被出調為河北轉運使。外任期間的皇祐四年,蔣賁權鹽鐵判官、都官員外郎銜,作為正旦使出使遼國,慶賀遼太后正旦。朝廷思其能,嘉祐丁酉(公元1057年)年,召還三司,重新升任三司鹽鐵判官。蔣賁在鹽鐵判官任上致仕[1]

人物成就

  • 告老還鄉後,他積極獎掖後進,培養讀書人才,首開遂川一代文風,被邑人尊為「遂興(遂川又一古稱)中流砥柱之名翁」(衡溪光緒丁亥重修《蔣氏族譜》)[1]乾隆《龍泉縣誌》載其所撰《邑侯何公遺愛碑記》。卒於元豐戊午年(1078年)[1] 。祀鄉賢祠。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