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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刺史部,是漢朝十三州刺史部之一,西漢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全國除中央之外的地域分為13個州刺史部[1]。漢代州域範圍大致是今日的河南省西南部,湖北省湖南省大部及貴州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邊緣。

基本內容

西漢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全國除中央之外的地域分為13個州刺史部,其中荊州的轄域相當廣,大體來說以北為現今河南省南陽市一帶往南延伸至兩湖(湖北、湖南)全境內。但是此時的州刺史部只是監察區,無治所,非真正意義上的行政區。

東漢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後,州成為正式的一級行政區域,依據後漢書記載,荊州轄有南陽(河南西南)、南郡(湖北西部)、江夏(湖北東部)、長沙(湖南東北)、桂陽(湖南東南)、武陵(湖南西北)、零陵(湖南西南)七郡。州治所一直到東漢漢獻帝時劉表領荊州牧以前都在漢壽縣(武陵郡轄,今常德市漢壽縣),後因荊南地區黃巾賊餘孽尚未退去才將治所移到當時已經相當繁榮的南郡襄陽城(今湖北襄陽市)。

208年赤壁之戰後,原先短暫領有荊州的曹操只保住了荊州北部南陽郡、江夏郡與南郡的一部分,而中南部被孫劉聯軍占據。曹操之後從南郡、南陽郡中分出襄陽郡、南鄉郡,荊州成為三分割據的局面:南郡、零陵、武陵歸劉備,江夏、桂陽、長沙歸孫權,南陽、襄陽、南鄉歸曹操。一般認為這階段三家各占三郡的局面是「荊襄九郡」一詞的來源[2]

219年,荊州牧劉備的守將關羽被東吳、曹魏聯軍擊敗,在隨後的夷陵之戰中劉備又敗於孫權勢力後,蜀漢再無力奪回原有荊州轄權,荊州成為由曹魏與孫吳兩家分領的局面。

三國的曹魏荊州,治所在南陽郡新野,下轄南陽郡、江夏郡(長江以北)、襄陽郡、南鄉郡、新城郡、上庸郡、魏興郡等共七郡。三國的孫吳荊州,治所在南郡的江陵,下轄南郡、江夏郡(長江以南)、長沙郡、湘東郡、桂陽郡、臨賀郡、零陵郡、衡陽郡、武陵郡建平郡宜都郡等共十一郡。

西晉時期,荊州治所在襄陽,下轄23個郡國,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年)於穰縣(今河南鄧州市)置荊州,轄8郡。

南北朝時期,州的數量增多,地域縮小,劉宋設有荊州,治所在襄陽(今湖北襄陽),蕭齊改治所為南郡,另設雍州,治所在襄陽寧蠻府(湖北襄陽)。而北魏設荊州和東荊州,治所分別在山北(河南魯山)和泚陽東陵鎮(河南泚陽)。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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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備封劉琦為荊州刺史,以安民心,然後實行南征
2020丨公元前120年 古代監察制度的創新——刺史制度

參考文獻

  1. 西漢政區-州(部) 冀州,品略圖書館,2020-03-09
  2. 漢末三國時的荊州,搜狐, 20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