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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景文
出生 1587年
國籍 間府吳橋
職業 東閣大學士
知名作品
《大臣譜》
《戰守全書》


范景文 (1587年—1644年),明末殉節官員。字夢章,號思仁,別號質公,河間府吳橋(今屬河北)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破宣府,烽火逼京師,眾臣請帝南幸,范景文勸帝「固結人心,堅守待援」,不久崇禎自縊。范景文留下遺書曰:「身為大臣,不能滅賊雪恥,死有餘恨。」後赴雙塔寺旁的古井自殺。贈太傅,諡文忠。著有《大臣譜》、《戰守全書》。

人物生平

聲名初顯 范景文的父親范永年,曾任南寧太守,在鄉里享有聲望,人稱「佛子」。范景文自幼便受到良好的家庭薰陶,極富器度膽識,人品深厚。為童生時,即以天下為己任,發憤讀書,思有作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中進士,授東昌府推官,時以名節自我約束勉勵,作為自己的座右銘,不但如此,而且他還常常教導手下人要「不受委託,不受饋贈」。所以沒有人敢對他及他的手下人行賄。獲得了「不二公」的雅號。
[1]


功勳卓著 范景文在任期間,致力於冤假錯案的平反工作,為很多在審判定罪過程中有誤的「犯人」平反昭雪。時值東昌大飢,災害橫行,為解民於危難,救民於水火,他親自調查研究,條理荒政,對確實困難的盡力給予賑恤,對有勞動能力的幫助其恢復生產,將災害帶來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經過他的一系列努力,數以萬計的黎民百姓得以安居樂業,重建家園。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朝廷念其功勳卓著,越級提拔他任吏部稽功司主事等職。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歷任文選員外郎、驗封郎中。明神宗駕崩,明光宗繼承皇位後,下令舉薦賢能之上,范景文骨鯁上疏,極力舉薦,但他舉薦的大都是先朝元老,為明光宗所忌,范景文也有自知之明,不久便因事乞假回鄉。
>[2] 諫言未果 天啟二年(1625年)二月,范景文被重新起用,任文選郎中。朝廷中魏忠賢大權獨攬,壓制不同意見,培植黨羽。上任不久,范景文便上疏請求明廷,廣開仕路,養仕節,招納有德賢良之士,他上疏言:「天地人材,當為天地惜之。朝廷名器,當為朝廷守之。天下萬世是非公論,當與天地萬世共之」。言詞深刻貼切,時人傳為名言。但是朝廷昏庸,奸臣篡權,他的建議不被接
[3] 帶兵有度 崇禎初年,范景文經別人薦舉被召用為太常少卿。崇禎二年(1629年)七月升任為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己巳之變,他率領自己的部下八千人出兵勤王,兵餉都是自理。抵達涿州時,四方的援兵多數都搶掠,只有河南的部隊秋毫無犯。他移兵駐守京都大門,又移兵駐防昌平,遠近之人都依靠他而不驚恐。崇禎三年(1630年)三月升任為兵部左侍郎,在通州練兵。通鎮剛開始設置,士兵都是招募的新兵,范景文訓練有度,軍容齊整,戰鬥力高強。
[4] 范景文嘗請有司實行一條鞭法,徭役歸之官,民稍助其費,供應平買,不立官價名。崇禎帝對此建議極為欣賞,令永著為例。二年後,景文因父親之故,辭官守喪。
[5]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城池失陷,起義軍擁入京師,包圍官宅府第。聞此訊,范景文急速趕到宮門。宮人說:「皇上已經出去。」又急速趕到朝房,賊寇已經堵塞道路。隨從的人請他換下服裝回家,范景文說:「皇上出去了,我怎麼能回家呢?」就在道旁的廟中草擬遺疏,又用大字寫道:「身為大臣,不能夠滅賊雪恥,死有餘恨。就到演象所拜辭闕墓,跳入雙塔寺旁的古井而死。范景文死的時候,猶以為皇上已逃亡南方,殊不知皇帝已自縊身死。他死後,贈太傅,諡號文貞。清朝賜予諡號文忠。

人物軼事

明時專制集權為皇帝一人之手,不設宰相,大學士為皇帝顧問,相當於首輔。范景文為東閣大學士時,親友多登門相求,景文一一婉拒,並在門上張貼「不受囑,不受饋」

六個大字,以明心跡。老百姓交口稱讚,尊稱他為「二不公」或「二不尚書」。同僚中的正直之士以范景文勤政廉政為內容撰成一聯,上聯是「不受囑,不受饋,心底無私可放手」,下聯是「勤為國,勤為民,衙前有鼓便知情」。

人物評價

張廷玉《明史》:「景文幼負器識。」 計六奇《明季北略》:」公之詩骨直豪邁,稜稜露爽,遇國步艱難,故多悽戾之辭。「

史書記載

張廷玉《明史》、計六奇《明季北略》

家庭成員

父親:范永年。 外甥:王孫錫。 兒子:范鉉超。



參考文獻

  1. 1. 《明史》:父永年,南寧知府。景文幼負器識,登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授東昌推官。以名節自勵,苞苴無敢及其門。歲大飢,盡心振救,闔郡賴之。用治行高等,擢吏部稽勛主事,歷文選員外郎,署選事。泰昌時,群賢登進,景文力為多,尋乞假去。
  2. 2. 車吉心,劉德增,王大建,李曉副.中國宰相全傳 下.濟南市:山東教育出版社,1997:4073-4077
  3. 3. 宋衍申,李治亭,王同策,孫玉良 .二十六史精華 明史 3.長春市:北方婦女兒童出版社,1996:78-80>
  4. 4. 《明史》:禎崇禎初,用薦召為太常少卿。二年七月,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京師戒嚴,率所部八千人勤王,餉皆自齎。抵涿州,四方援兵多剽掠,獨河南軍無所犯。移駐都門,再移昌平,遠近恃以無恐。明年三月,擢兵部添注左侍郎,練兵通州。通鎮初設,兵皆召募,景文綜理有法,軍特精。
  5. 5. 《明史》:嘗請有司實行一條鞭法,徭役歸之官,民稍助其費,供應平買,不立官價名。帝令永著為例。居二年,以父喪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