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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拼音:fàn)是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范"和它的繁體原是不同意義的字。簡體"范"始收錄於《說文解字》,從艸(草)泛聲,意思是草名,又作姓氏。"范(繁)"始見於戰國文字,也是形聲字,《說文》認為從車,笵省聲。本指一種出行時的祭祀。古代文獻中多用來表示模子、法則。古有范、范(繁)二姓,作為姓氏,兩字不能混為一談。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范
拼音; fàn
繁體; 范(模範;範圍;防範)
部首; 艹
五筆; AIBB
倉頡; TESU
鄭碼; EVYY
筆順; 橫、豎、豎、點、點、提、橫折鈎、豎彎鈎
字級; 一級(編號:1010)
平水韻; 上聲·二十九豏
總筆畫; 3+5
四角碼; 4411₂
統一碼; 8303
注音字母; ㄈㄢˋ
造字法; 形聲字
字形結構; 合體字,上下結構
異體字; 笵
文字源流
"范"實際代表了漢字簡化以前的兩個字:"范"和"〔乙組圖11〕"。所以現代的"范"字,就包含了原來這兩個字的意義。
"范"字始見於篆文(甲組圖1),屬於形聲字,上部的"艸"作形旁,"艸"即草,表示這個字的本義與植物有關;下部的"泛"作不表意的聲旁,"泛"是泛濫的意思。這個以"艸"為形旁的"范"字意義比較簡單,《說文解字》解釋為草名,也是一個姓氏。
"范"字的繁體字"乙組圖11",《說文解字》曰:"范(乙組圖11),范軷也,從車范省聲,讀與犯同。""軷"是道路之神的稱謂。"范(乙組圖11)軷"指出行時祭祀道神則。可見"范(乙組圖11)"字就其本義而言,實乃表祭祀道神之專用詞。古人有事出行(指征伐、巡狩及聘會等大事),必祭祀道神,以保佑免除途中險阻。《說文解字》在"軷"字頭下的說解是:"出將有事於道,必先告其神,立壇四通,樹茅以依神,為軷。既既祭軷,轢於牲而行,為范(乙組圖11)軷。《詩》曰:'取羝以軷。'從車犮聲。""轢於牲而行為范(乙組圖11)祓"(轢者,"車所踐也"),即指駕車輒過土壇祭牲,祭畢即可策馬前行。過程中駕車輾過祭牲為主要關節,故范(乙組圖11)字、軷字之形符為"車"。祭道神是於道中封土為壇,樹立茅束以為道神憑依,以犬、羊為祭牲,置土壇之上,祝禱後,駕車輾過土壇祭牲,再以酒灑於兩邊車輪及軾前之"軓"(即軾前的車板),作為奠祭。"轢於牲而行為范(乙組圖11)祓"(轢者,"車所踐也"),即指駕車輒過土壇祭牲,祭畢即可策馬前行。過程中駕車輾過祭牲為主要關節,故"范(乙組圖11)〔乙組圖11〕"字、"軷"字之形符為"車"。
"范(乙組圖11)"字的聲符,《說文解字》分析為"笵省聲"。鑑於《說文》中之"省聲"歷來多遭非議,此處以"省聲"表"范(乙組圖11)"字的聲符構成,就難免會引起質疑。愚以為對待"省聲"應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態度,對某一"省聲"字未經考證認清,不宜輕率否定。《說文》所收泛、范、笵、范(乙組圖11),均從"㔾(或作⎘)"得聲,"㔾"甲、金文未見,小篆作〔圖A〕,隸變作"㔾",上古音為談部匣紐,今音hán,按理既同為從得聲,早期當為同音,但《說文》中之范、笵為"泛聲","范(乙組圖11)"則為"笵省聲",說明原從琶得聲之泛、范、笵、范(乙組圖11),因時代變遷,至後世(起碼到漢代)已不讀為早期之"談、匣、上",而讀為"談、滂、去",韻母相同,聲母則由原來的牙音(舌根音)變為唇音,今音fàn。"笵省聲"與"讀與泛同"起相互補充作用,"讀與泛同"為單純標音,"范省聲"則兼表"㔾、泛"二字由先秦至漢代的音變情況。"笵省聲"除反映音變情況外,還反映形聲字構成之合理性與形、聲二符配搭之簡省情況。因"范(乙組圖11)祓"之儀之主要關節為車輾祭牲,故"范(乙組圖11)"之形符為"車",而其聲符則為"笵"。"笵"是由模範(乙組圖11)(模子)引申為"法"、程式、儀式之意,故范(乙組圖11)祓之范(乙組圖11)之聲符"笵",既是表音,同時兼有受義作用,此亦"笵省聲"之深意所在。再者形聲字之形符聲符原都是由獨立之字組成,形符是車,聲符必須是"笵",因為"㔾(⎘)"因時代變遷不僅音讀與"泛"有別,同時也不單獨算其為字(只作偏旁部首)。范(乙組圖11)字之聲符只能是"笵",如直接將形旁聲旁合二為一則又嫌繁複。為簡化於是省三點水而成"范(乙組圖11)",此即"范(乙組圖11)"字形體構成之緣由。也說明許慎析"范(乙組圖11)"為"笵省聲"之可信。
《說文解字》對"范(乙組圖11)"的解釋是一種祭祀儀式,不過,經籍中所見之"范(乙組圖11)"大多與這種儀式無關。"范(乙組圖11)"常用作一種製造東西的模子,一般認為是"法也"之"笵"的通假。製造模子的材料不同,模子也就有了不同的名稱。木製的模子叫"模",竹製的模子叫"范(乙組圖11)",土製的模子叫"型"。一個模子造出來的東西,當然都和模子一個樣。這個模子,實際上就是一個榜樣,一個典型。所以這三個字都引申出榜樣的意思,如"模範","模"和"范"都是榜樣的意思,是同義詞。"範文"就是作為榜樣的文章。"示範"就是做出一個榜樣來。用模子造東西,是出不了模子的範圍的,模子實際上就是一種範圍。所以"范"字就由模子的意思,引申出範圍的意思。這裡,"范"和"圍"是同義詞,都是指一種指定的圈子。
"范(乙組圖11)"字的簡化字為"范"。"范(乙組圖11)"與"范"僅為同音,於義則毫無關涉。"范(乙組圖11)"字的簡化,1956年《漢字簡化草案》初簡為"圖B",1956年《漢字簡化方案》始定為"范"。范(乙組圖11)、〔圖B〕、笵、范,古均可通用,如"洪範(乙組圖11)",今版《尚書》作"洪範(乙組圖11)",《古文尚書》作"鴻範",晉,張平子碑(永和四年)作"洪"。"模範(乙組圖11)"之"范(乙組圖11)"本應作笵,而經籍多假"范(乙組圖11)"為"笵"。《玉篇》"笵"下曰:"音范,楷式也,與范(乙組圖11)同。""范(乙組圖11)"下曰:"法也。"即以范(乙組圖11)為笵。又如《禮記·禮運》:"範金合土。"又《少儀》:"祭左右軌範乃飲。"《荀子》:"形范正金錫美。"漢劉衡碑:"師訓之范。"。以上各例皆假范為范(乙組圖11)。
"范(乙組圖11)"本皆應為"范",因長期假范(乙組圖11)為范,約定俗成,原"范"之義已融入"范(乙組圖11)"字之中,使范(乙組圖11)字之主要義項變為模範(乙組圖11)、規範(乙組圖11)之義,故《隸釋》於劉衡碑下注曰:"以范為范(乙組圖11)。"由此可見《漢字簡化方案》將范(乙組圖11)簡化為范,並非臆造,而是古已有之。至於《漢字簡化草案》以"圖B"代"范(乙組圖11)",這不算簡化,實際是同字,因為漢隸"艸(艹)""竹"不分,多有混同。范(乙組圖11)簡化為范,同時也是將范(乙組圖11)、范合併為一字,減少了常用字數,有便文化普及。合併後原"范(乙組圖11)"字之主要義項則歸併到"范"字之中。至於原范(乙組圖11)字之本義"范(乙組圖11)祓",則因這一禮俗早已廢而不用,只要能讓其保留於史料之中,即無大礙。原"范"字的本義為名,何謂"范草"亦早已湮而不聞,剩下的主要是姓范之范,此種專用義與普通義如模範、規範等也不致混淆。這樣在日常應用中就不會因"范(乙組圖11)""范"合併而產生歧義和辨識上的困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