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贈別》原文、注釋、譯文、賞析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贈別》這首詩蘇軾寫於熙寧六年(1073)。[1]
原文
青鳥銜巾久欲飛,黃鶯別主更悲啼。
殷勤莫忘分攜處,湖水東邊風嶺西。
注釋
殷勤莫忘:意即為「莫忘殷勤」,以葉平仄倒過來說。
分:分開。
攜:攜手,相會。
風嶺:鳳凰嶺,在西湖之南。
譯文
女孩繫着心愛的飾物就要離去,她離開的時候很傷心。永遠忘不了我們親切約會的地方,就是西湖南邊的鳳凰嶺。
解析
這是一首愛情詩,隱含有一個愛情故事;嚴格地說,這首詩是這個故事的上半部分。是男贈女。
一個男子,愛上一個女子。這個女子,不是名門閨秀,也不是倚門出賣色笑的微賤女人;她有貌(這是必要的),有才(能作詩,也許還能畫),有藝(能彈、能唱),地位比那些微賤女子高,但仍然是風塵中人。她希望得到自由,但得拿一筆錢來贖身;如果是官府注過冊的(即入籍),那得經官府批准。所幸這些阻力已掃除了,她可以自由了。
按照常情,她自由之後,男子可以和她諧百年之好;但是事情並沒有那樣簡單,男方或者已有了家室,或者父母反對,女方自然知道這些。這就為這個故事抹上了淒涼的色彩。
自由是好事,但也從此不能像過去那樣來往了。女子情意深重,禁不住淚水流。男子也放心不下情人,一再叮囑她不要忘記過去經常一起傾訴情意的地方,那就是西湖東邊鳳凰嶺西邊。兩人難捨難分。悱惻纏綿,令人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