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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邑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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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邑郡(越南語:Quận Gò Vấp)是越南胡志明市下轄的一個郡。面積19.74平方公里,2019年總人口676000人。[1]
歷史
1976年5月20日,西貢-嘉定市革命人民委員會將亨通郡和通西會郡合併為舊邑郡,並重新劃分下轄各坊為第一坊、第二坊、第三坊、第四坊、第五坊、第六坊、第七坊、第八坊、第九坊、第十坊、第十一坊、第十二坊、第十三坊、第十四坊、第十五坊、第十六坊、第十七坊17坊。
1976年7月2日,越南正式統一,西貢-嘉定市更名為胡志明市。舊邑郡隨之劃歸胡志明市管轄。
1983年7月11日,第二坊併入第一坊,第六坊併入第五坊,第八坊、第九坊併入第三坊、第四坊、第七坊、第十坊,第十四坊併入第十三坊和第十六坊。
2006年11月23日,新平郡第十五坊部分區域劃歸舊邑郡第十二坊管轄;第十二坊析置第十四坊;第十二坊和第十一坊析置第八坊、第九坊;第十七坊析置第六坊。
地理
舊邑郡東接平盛郡和第十二郡,西和北接第十二郡,南接富潤郡和新平郡。
行政區劃
舊邑郡下轄16坊,郡人民委員會位於第十坊。
- 第一坊(Phường 1)
- 第三坊(Phường 3)
- 第四坊(Phường 4)
- 第五坊(Phường 5)
- 第六坊(Phường 6)
- 第七坊(Phường 7)
- 第八坊(Phường 8)
- 第九坊(Phường 9)
- 第十坊(Phường 10)
- 第十一坊(Phường 11)
- 第十二坊(Phường 12)
- 第十三坊(Phường 13)
- 第十四坊(Phường 14)
- 第十五坊(Phường 15)
- 第十六坊(Phường 16)
- 第十七坊(Phường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