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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圖片來自bhuntr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稱臺北市交通局北市交通局),1988年成立,是臺北市政府所屬的一級機關。[1]

歷史

1973年5月,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成立,原臺北市政府建設局交通科與臺北市觀光事業管理處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臺北市監理所臺北市汽車駕駛訓練中心改隸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1974年3月,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被裁撤,交通運輸業務分散於臺北市政府建設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等單位。

1988年3月1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成立,原隸屬於臺北市政府建設局之臺北市監理處同時改隸交通局。為了加強推展運輸規劃業務機能,1998年9月1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第一科改為「運輸規劃室」,同年7月16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成立「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2004年1月1日,為執行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公車處)民營化政策,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改組為民營之「大都會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1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第四科移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2008年7月1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組織修編,第一科至第五科暨運輸規劃室調整為「綜合規劃科」、「交通治理科」、「運輸管理科」、「交通安全科」、「運輸資訊科」,另新成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裁併「臺北市汽車駕駛訓練中心」暨「臺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計精簡專任49人、兼任33人。

2012年1月1日,臺北市監理處改隸交通部公路總局,改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組織架構

局本部

  • 局長
  • 副局長
  • 主任秘書

內部單位

  • 綜合規劃科:交通運輸政策之研究釐訂、運輸系統綜合規劃、施政工作計畫稽核與管考及運輸資料蒐集分析等事項。
  • 交通治理科:重要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計畫之審議督導暨道安工作運作與執行、交通管制工程、停車場設施之規劃、設計、興建、運作等工作之督導及其他有關交通執法之督導等事項。
  • 運輸管理科:公共運輸督導管理事項、路政、車輛動員、駕駛人訓練、汽車運輸業、大眾捷運、藍色公路營運及公有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等督導管理事項。
  • 交通安全科:道路交通安全宣導、行車事故防制策略研擬、道路交通安全改善評估、督導裁決業務、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及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事項。
  • 運輸資訊科:智慧型運輸系統資訊整合分析、運輸資訊分析及資訊業務發展等事項。
  • 秘書室: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管理、法制、公關、研考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 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及會計事項。
  • 統計室:依法辦理統計事項。
  • 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所屬機關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係督導執行交通業務機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