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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圖片來自tcparking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簡稱臺中市交通局,為臺灣臺中市的交通管理機關。隸屬於臺中市政府,負責臺中市的大眾運輸、道路、交通等事務。2010年12月25日因縣市合併升格,故整併臺中縣交通旅遊局交通業務為新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總局設於西區省轄時期的臺中市議會大樓。

歷史


臺中市道路交通安全會報

編組
  • 置召集人(市長兼任),副召集人(副市長兼任),執行秘書(交通局局長兼任)各一人,業務由交通局主辦。
  • 置綜合管考、執法、工務、監理、教育、宣導六個工作小組(各召集人一人),各工作小組置幹事若干人(由召集人指派兼任)。約聘僱人員二至五人。
事項
  • 會議由召集人親自主持(副召集人可代為主持);參加會議人員,除本會報各工作小組兼召集人外,並視業務需要,得邀請轄區有關交通安全教育、公民營運輸、工程、環保、衛生、工(公)會以及區公所等單位派代表列席。亦可聘請專家學者為會報顧問列席會議。
  • 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及執行祕書得應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之邀請,列席會議並提出轄區交通安全改善工作報告。
  • 每月召開會議一次,召開前召開交通改善工作小組會議,由主任秘書任召集人,交通局局長為副召集人,並邀集市政(會報)顧問列席;會報時應邀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及相關單位派員列席。

參考文獻

  1. 成立20週年,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歡慶2020,臺中市政府交通局,2020-1-21
  2.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7月20日搬至豐原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201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