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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孔夫子網 的圖片

腓力斯,外文名:FELIX,基督教聖經人名。

基督教是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的總稱。基督教的經典是《聖經》。《聖經》中記述的都是上帝的啟示,是基督教徒信仰[1]的總綱和處世的規範,是永恆的真理。基督教主要節日有聖誕節、受難節、復活節、升天節、諸聖日(萬聖節[2])等。

簡介

他是革老丟的幸臣、釋奴(*自由人)巴拉(Pallas)的兄弟。由於巴拉的影響,腓力斯獲委任作猶太的巡撫。學者一般認為他的名字是安東尼腓力斯(Antonius Felix; Tacitus, Hist. 5. 9),但約瑟夫(Josephus, Ant. 20.137)和蘇達斯(Suidas)的文稿里卻稱他為革老丟腓力斯(Claudius Felix),只是編者常將此名更改。有學者認為,新近發現的一塊碑文在提到名叫革老丟的巡撫時,雖沒有道出其家名(cognomen),極有可能是指腓力斯(IEJ 16. 1966,頁259-64)。這個名字顯示他是革老丟的前度奴隸,而巴拉卻是革老丟母親安東尼亞(Autonia)的前度奴隸。

關於腓力斯抵達巴勒斯坦的時間和情況,塔西圖(Tacitus)和約瑟夫的意見相左。塔西圖認為在巡撫溫提丟斯坎瑪努斯(Ventidius Cumanus)被審之前,腓力斯已在撒瑪利亞(徒廿四10的「多年」一語是否支持此點?),但無論如何,他似乎是在主後52年左右開始作猶太的巡撫。在他治下,騷亂頻生,因為「他運用君王那樣的權力,卻有奴隸的品性,殘酷而貪婪」(Tacitus, Hist. 5. 9),無情地粉碎所有的反抗。在主後55年左右,他消滅了一位來自埃及、冒充彌賽亞者的手下,但給那頭目逃脫了(Jos., BJ 2. 261起)。所以當徒廿一27起所記的騷亂發生時,千夫長革老丟呂西亞(Claudius Lysias)起誤以為保羅就是那作亂的*埃及人(徒廿一38)。

保羅被捕後,給遞往該撒利亞──羅馬政府於巴勒斯坦的首都,交由腓力斯審決。使徒行傳接着下去的敘述,突出了這位巡撫兩個歷史可稽的特點:漠視公義和貪婪。他把保羅囚在獄中兩年,期望可以收取豐厚的賄賂(徒廿四26)。發財既無望,雖有充裕證據,表明保羅這囚犯無辜,他卻拖延判決(廿三29)。到他被王帝召返羅馬時,他把保羅留在獄中,為的是討好猶太人(廿四27),或(根據西方抄本的記載)為了討好其妻*土西拉。

大概在主後59年他被尼祿召回(*非斯都),而全靠巴拉的關係,他才不用面對猶太人發動的訴訟。腓力斯日後的歷史不詳。

參考文獻

  1. 信仰的價值、存在形態及特性,豆丁網,2016-01-06
  2. 關於萬聖節的概述,學習啦,2021-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