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真正的家人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耶穌真正的家人是在《新約聖經》中《馬太福音》第12章第46-50節和《馬可福音》第3章第31-35節記載的一個耶穌的比喻,與耶穌的血親作對比。在早期的希臘文聖經抄本中,並沒有出現這個段落,許多學者認為這個段落是比較晚才被加進《馬太福音》與《馬可福音》的。
在羅馬帝國[1]的動盪時期,許多人在各種新宗教中尋求慰藉,其中最重要的是基督教。在君士坦丁統治時期,它享有特殊地位,這位歸信基督的信徒在君士坦丁堡[2]建立了羅馬帝國的新都。
簡介
聖經譯文
「 12:46 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 12:47 有人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 12:48 他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12:49 就伸手指着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12:50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 ——《馬太福音》第12章第46-50節(和合本) 「 3:31 耶穌的母親和他的兄弟們來了,站在外邊,派人到他跟前去叫他。 3:32 那時,群眾正圍着他坐着,有人給他說:「看,你的母親和你的兄弟在外邊找你。」 3:33 耶穌回答他們說:「誰是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 3:34 遂環視他周圍坐着的人說:「看,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 3:35 因為誰奉行天主的旨意,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
」 ——《馬可福音》第3章第31-35節(思高本) 這兩處記載在各種中英文《聖經》譯本中差異很小。
在《多馬福音》中,也有類似的記載。
「 99. 門徒們對他說:「你的兄弟們,還有你的母親正站在外面。」他告訴他們,「在這裡,那些遵行天父意旨的人,就是我的兄弟與我的母親。他們將可以進入到我天父的國度。」 100. 他們拿出金幣給耶穌看,說:「羅馬皇帝的人,需要向我們徵稅。」他告訴他們,「讓皇帝擁有屬於他的,讓神擁有屬於神的,讓我擁有屬於我的。」 101. 「那些不像我一樣,恨自己(父親)與母親的人,不能成為我的門徒,那些不像我一樣,愛(父親與)母親的人,不能成為我的(門徒)。因為我的母親 [...],但是我真正的母親給與我生命。」
」 ——《多馬福音》(Patterson-Meyer Translation)
解釋
天主教觀點
耶穌沒有廢除親屬的關係,只是指奉行天主旨意的人,獲得了更尊高的地位,成了耶穌的真親屬。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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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羅馬帝國的統治者、擴張與衰亡,搜狐,2021-11-22
- ↑ 早期基督教,古羅馬藝術的遺風,搜狐,2017-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