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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規範是一個名詞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名詞解釋
所謂群體規範,是指群體成員遵守的行為方式的總和。廣義的群體規範包括社會制度、法律、紀律、道德、風俗和信仰等,都是一個社會裡多數成員共有的行為模式。不遵循規範就要受到譴責或懲罰。
群體規範的建立和發展的影響因素:個體的特徵;群體的構成;群體的任務;地理環境;組織規範;群體的績效等。
群體規範的類型
1、正式規範:由組織明文規定的員工應遵循的規則和程序。正式規範是由組織直接規定的。如企業的崗位規範、操作規程等。
2、非正式規範:不是由組織正式規定,而是員工在工作與生活過程中約定俗成的行為準則。是群體成員在相互交往過程中,在模仿、暗示、順從的基礎上形成的。
群體規範的功能
群體支柱的功能;
評價準則的功能;
對群體成員的約束功能;
行為矯正功能。
群體規範的形成
群體規範的形成大致經歷:
1、探索階段:群體成員按照自己的標準去看待和了解群體中其他成員的行為標準或業已存在的群體規範體系,彼此之間產生雙向的接近和同化,努力尋找其中共同的因素並以此作為建立新的群體規範的起點。
2、形成階段:不同的行為、價值和觀念體系互相融合,通過心理和行為的互動過程,逐步形成某種公認的、可接受的、規範群體成員行為的標準。
3、定型階段:通過群體和個人之間、個人和個人之間行為觀念的交換、歸屬和服從過程,最終形成對群體所有成員具有共同約束力的行為規範體系。
參考文獻
- ↑ 文字記載前的1500年的歷史都發生了什麼,搜狐,2020-10-14
- ↑ 堯舜禹時期之中國和大禹之都及夏代都城之變遷,搜狐,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