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陳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結案陳詞表示對某一件事情進行總結。多指對一件很複雜的事情最後作出定論。[1]
同義詞:蓋棺定論
用法:可作名詞、動詞、表語運用
英文表示:closing argument
英美普通法系的法庭適用對抗制,對抗制中庭審順序的最後一個環節就是結案陳詞。
蓋棺定論,是漢語成語,指一個人的是非功過到死後才能做出結論。例句有「蓋棺定論,他是個功過參半的人」。
該成語出自明代呂坤的《大明嘉議大夫刑部左侍郎新吾呂君墓志銘》:「善惡在我,毀譽由人,蓋棺定論,無藉於子孫之乞言耳」。作謂語、定語;多用於比喻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