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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納稅服務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起草註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良好的營商環境已成為引領經濟發展、引導資本投資和產業升級、促進企業創新的重要因素,催生了全新的國家治理時代。政府公共行政不再是「管治行政」而是「服務行政」,建設服務型政府是提供有效治理、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內在訴求。稅收治理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納稅服務作為稅收治理的重要環節,其現代化進程應在國家治理的框架下推動。
優化營商環境的理論基礎
稅收環境對經濟增長影響的相關研究可追溯到古典經濟學的奠基人亞當·斯密。其在《國富論》中指出,稅收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即通過徵稅降低投資者的預期收益率及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收入的減少對於投資和資本的積累都是阻礙因素,因此,稅負原則應該是能低則低,政府職能相應也是儘可能地少。
現代公共產品理論認為,遵循效用——費用——稅收的模式,稅收成為公共產品的「價格」,是人們享用公共產品和勞務相應付出的代價。這種理論的提出,將公共產品供應的成本(即稅收)、國家治理與營商環境有機地聯結起來。政府不僅要運用現代化的治理方式,為市場經濟運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還要在市場經濟中發揮填空補充、矯正和調節作用。政府作為公共經濟活動的中心,為社會提供越來越多的公共產品和勞務,獲取「稅收」這一「對價」,這就要求政府有責任、有義務不斷提高治理手段,為企業提供良好的營商環境。世界上所有國家都面臨如何實現有效治理的問題。1995年,全球治理委員會(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對「治理」所下的定義是:「治理是各種公共的或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其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定位為「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標誌着治理理論(Governance theory)開始成為我黨治國理政的理論基礎。
在這一目標定位中,稅收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和重要組成部分。在2014年全國稅收工作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提出到2020年建成六大目標體系,基本實現稅收現代化。優質便捷的納稅服務現代化體系是六大目標體系之一,與其他體系相互依存,共生共長。總的來說,營造良好稅務營商環境的前提和根本,是實現國家治理下的稅收現代化,納稅服務現代化作為一種重要的治理模式,也應在治理理論的指導下推進發展。
納稅服務現代化發展現狀和存在問題
納稅服務現代化包括法治化、集成化、數據化、社會化,是優化營商環境在納稅服務工作中的直接體現與必然選擇。
1.納稅服務法治化是打造良好稅務營商環境的基石。優化營商環境的過程本身就是法治化的過程。對公共權力的有效制約和對公民權利的有效維護是創新國家治理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稅務機關堅持以國家法律為準繩,以依法行政為前提,將平等、公平、效率、透明、有限等治理理念貫穿稅收工作始終,實現「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最大限度規範稅務人」。
2.納稅服務集成化是打造良好稅務營商環境的前提。國家治理強調公共管理與服務機構為完成共同目標而展開跨部門協作,主張政府管理從分散走向集中,從部分走向整體,從破碎走向整合。稅務機關按照納稅人的需求整合服務職能,建立縱橫交錯、內外聯結的協作機制,系統配置納稅服務資源,從根本上解決稅收管理碎片化和納稅服務空心化問題,實現營商環境氛圍的整體提升。[1]
3.納稅服務數據化是打造良好稅務營商環境的有力支撐。現代化的納稅服務必須具備充分的信息支撐,實現高效便捷的服務提供。在當前大數據迅速發展的背景下,稅收大數據建設也成效明顯,為納稅服務現代化的信息支撐打下了堅實基礎。納稅服務現代化必然要從過往的經驗決策向今後的數據驅動決策轉化,建立健全完備的納稅服務數據平台,打破政府間、政府與社會間的信息孤島,建立數據採集、分析、建模、輸出的數據處理模式,形成融合、共享、服務導向的現代化納稅服務流程,實現納稅服務決策的智能化,從而切實提高納稅服務效率。
4.納稅服務社會化是打造良好稅務營商環境的核心要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是一項系統工程和長期任務,必須堅持以新理念新方式為指導逐步推進。稅務機關應樹立多元主體共治理念,創新治理體系,建立政府負責、社會參與的納稅服務社會化機制。在提供納稅服務過程中,充分發揮社會各方力量,通過專業中介機構和社區組織的合作介入提高服務效率,制定科學規範的納稅服務社會化管理制度,構建覆蓋全國的納稅服務社會化體系架構,實現多贏善治的治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