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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納吉·阿都拉薩
出生 1953年7月24日
彭亨州
國籍 馬來西亞
別名 穆罕默德·納吉布·阿卜杜爾·拉扎克
職業 政治家
知名於

2004年:擔任馬來西亞副首相

2009年:擔任馬來西亞首相
知名作品 《艾凡赫》
《瑪密恩》
《最末一個行吟詩人之歌》
《威弗利》
《羅布·羅伊》

政黨 馬來民族統一機構(巫統)

莫哈末·納吉·阿都拉薩(Mohammad Najib Abdul Razak),也被譯為穆罕默德·納吉布·阿卜杜爾·拉扎克,簡稱納吉。納吉出身馬來西亞彭亨州貴族,是名擁有印尼武吉斯(Bugis)血統的馬來西亞馬來族。

2009年4月3日,納吉在吉隆坡國家皇宮宣誓就職,成為第六任馬來西亞首相,其父親是第二任馬來西亞首相。

2018年5月12日,納吉宣布辭去巫統和國陣主席職位。7月3日,納吉在家中被反腐敗部門逮捕。7月4日4日上午,納吉布抵達吉隆坡法庭受審。納吉布因「一馬案」(1MDB)面臨四項指控,總金額高達8400萬令吉。9月19日,馬來西亞反貪委員會稱,納吉布被逮捕,牽涉「一馬發展(1MDB)」洗錢調查一案。

目錄

1人名解析

2人物生平

3個人生活

4主要事件

人名解析

按照馬來人名字結構,此人馬來名Mohammad NajibAbdul Razak中,"Abdul Razak"是父名,不是姓氏,提及此人時應以其本名"Mohammad Najib"為主。

針對此人本名和父名,不同媒介體存在不同譯法:

本名"Mohammad Najib"一般譯為"莫哈末·納吉",也被譯為"穆罕默德·納吉布";可簡稱為"納吉"或"納吉布"。 父名"Abdul Razak"一般譯為"阿都拉薩",也被譯為"阿卜杜爾·拉扎克";可簡稱為"拉薩"或"拉扎克"。

人物生平

從政以前

1974年,納吉赴英國諾丁漢大學深造,後獲得經濟學學士學位。納吉從政前,曾任職於馬來西亞中央銀行和國家石油公司。[1]

黨職記錄

  • 1981年,納吉當選巫統最高理事會成員。
  • 1982年,納吉當選巫統青年團副主席。
  • 1987年,納吉被任命為巫統青年團運動的代理領導人。
  • 1988年,巫統重組,納吉被選為巫統青年團團長。
  • 1993年,納吉當選為巫統的6位副主席之一。
  • 1996年和2000年,納吉在黨內大選中連續當選巫統副主席。
  • 2004年,納吉開始擔任巫統署理主席。[2]
  • 2009年3月26日,納吉接任巫統主席。
  • 2018年5月12日,為了對其帶領的國陣在2018年馬來西亞選舉中慘敗負責,納吉宣布辭去巫統和國陣主席職位。同日,馬哈蒂爾下令禁止前總理納吉布及其妻子離開馬來西亞。[3]

官職記錄

  • 1976年,納吉的父親敦阿都拉薩離世。父親病逝後納吉代父參選國會議席,時年22歲,最終成為馬來西亞國會最年輕的議員。
  • 1978年,納吉出任馬來西亞能源通訊部副部長,成為該國歷史上最年輕的副部長。 隨後,他還擔任過教育部副部長和財政部副部長等二線官職。
  • 1982年,馬哈迪出任馬來西亞首相之際,安排出身於彭亨州貴族的納吉擔任彭亨州州務大臣(相等於中國省長)。

隨後,又出任了內閣部長,包括青年及體育部部長、教育部部長、國防部部長。[4]


  • 2004年1月,納吉開始擔任馬來西亞副首相兼國防部部長。
  • 2008年9月,納吉的國防部部長被調換成財政部部長。[5]
  • 2009年4月3日,納吉在吉隆坡國家皇宮宣誓就職,成為第六任馬來西亞首相。
  • 2018年5月9日,馬來西亞大選,納吉敗選,而高齡93歲的希望聯盟主席馬哈迪(Mahathir Mohamad)取代納吉,宣誓就任第七任馬來西亞首相。[9]

個人生活

納吉經歷過兩段婚姻:

原配妻子為吉蘭丹州公主Tengku Puteri Zainah Tengku Eskandar Sharifudin,這段婚姻起於1976年,終於1987年。

第二任妻子為羅斯瑪·曼梳(Rosmah Mansor)。[6]

主要事件

訪華記錄

納吉曾於1992年、1997年和2005年分別以國防部長、教育部長和副首相兼國防部長身份訪華。

納吉就任首相後,在2009年、2014年、2016年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

茅草行動

1987年,馬來西亞發生茅草行動事件,當時納吉擔任巫青團團長。同年10月17日,一項以納吉為首的巫青團集會現場展示了寫着「以華人的鮮血染紅它(馬來短劍)」的布條,納吉還在集會上手持馬來短劍並說過「我不會收回這把馬來短劍,除非它嘗到華人的血」的言論。上述集會記錄在1988年3月3日馬來西亞國會上提呈的一份政府白皮書《朝向保護國家安全》。2009年6月15日,已是馬來西亞首相的納吉否認曾發表上述煽動性演講,他表示:「這個事件不曾發生,我也不曾發表這樣的言論」。

蒙女命案

2006年,馬來西亞發生阿爾丹杜雅·沙麗布謀殺案。納吉的兩名保鏢及前親信阿都拉薩巴京達因涉案被控,2015年兩名納吉保鏢在終審中罪成維持絞刑判處,而納吉前親信被判表罪不成立獲得無罪釋放。

2008年公布一份法定聲明指控納吉與阿爾丹杜雅(阿坦托婭)有不尋常關係且涉及潛水艇軍購案的此案主要證人巴拉蘇巴馬廉於2013年逝世,其遺孀珊塔米絲薇於2014年6月首次起訴納吉夫婦等九造,索償190萬令吉。納吉等九造被她指控在違反巴拉一家意願下,串謀恐嚇和誘導巴拉一家離開馬來西亞,流亡至印度欽奈近5年。不過,高庭、上訴庭和聯邦法院已先後撤銷該項民事訴訟。2017年10月11日,高庭首次諭令納吉夫婦須在14天內提呈答辯書,需要提呈答辯書。首相納吉夫婦在答辯書中否認所有指控,包括否認曾施壓巴拉撤回法定聲明,並表明指控虛假及毫無根據。

回教國論

2007年7月17日,時任副首相納吉發表言論指馬來西亞從來不是世俗國家而是「一個擁有本身特徵的回教國」,他說:「回教是我國的官方宗教,我國是回教國,但不表示我們不尊重非回教徒,回教徒與非回教徒都享有本身的權益」。納吉單方面、獨斷及違反憲法的詮釋不僅遭到國會反對黨領袖林吉祥立即反駁和斥責,國陣第二大成員黨馬華公會的中央宣傳局隔日也特別發表文告斬釘截鐵地表明馬來西亞是一個世俗國。馬華總秘書黃家泉在翻閱了草擬聯邦憲法時的檔案後指出,馬來西亞肯定是一個世俗國,也是獨立先賢們所達至的社會契約和共識;馬華國會議員王乃志指出:「我國的穆斯林占大多數並不代表馬來西亞是一個回教國,而是馬來西亞是一個擁有大部分穆斯林的世俗國」。

廿六億門

2015年7月,《華爾街日報》與《砂拉越報告》首次報道七億美元捐款案,報道指出兩公司分別匯入6億8100萬美元及4200萬令吉到納吉私人賬戶,事發後原任總檢察長阿都干尼開檔調查。同年7月27日,政府以健康理由終止阿都干尼職務,並委任聯邦法院前法官阿班迪為新任總檢察長。阿都干尼「被卸職」後公開聲明本身健康「OK」,然而首相署部長南茜蘇克里堅稱其有健康問題。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反貪會)調查完畢後,將在提呈給馬來西亞總檢察署的調查報告中建議在三項罪名下提控納吉,包括刑事法典第403條文(不誠實挪用財務)。2016年01月26日,總檢察署總檢察長阿班迪事後卻宣布納吉沒有涉及刑事罪或貪污行為,決定不提控納吉,該決定引起反貪會不滿。

出國遭禁

納吉帶領的國陣在2018年馬來西亞選舉中慘敗。

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下令移民廳將前首相納吉和夫人列入黑名單,禁止他們出境離開馬來西亞,以避免未來若當局因一馬公司案而提控納吉時,還必須向其他國家申請引渡納吉回國受審。

警方搜查

2018年5月17日晚,馬來西亞警方搜查三間前總理納吉布家人的豪華公寓單位,並於18日凌晨帶走裝有名牌包的284個箱子及72包首飾、數目不詳的現金、手錶及其它貴重物品。警方用購物推車把這些查獲物品從公寓運出,裝入5輛警方卡車。

警方查獲的名牌包中包括了愛馬仕(Hermes)、柏金(Birkin)、路易威登(LV)等超級名牌。[7]

2018年6月27日,馬來西亞警方公布了從前總理納吉布名下房產搜出的物品總價值。警方表示,共動用150名人耗時36天完成清查,是馬來西亞史上最大的查抄案。

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主任阿瑪星(Amar Singh)在吉隆坡商業罪案調查總部召開的記者會表示,扣押物品的市價至少為11億林吉特(約合美元2.72億,人民幣18億,1林吉特約合0.25美元)。[8]

反貪傳喚

2018年5月18日,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傳喚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要求他22日前往這一委員會就「一馬發展公司」案接受問詢。

不願公開姓名的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一名官員證實,委員會當天將傳喚通知送達納吉布的住所,後者確認了委員會的要求。

馬來西亞國家新聞社以消息人士為來源報道,這次傳喚將收集納吉布有關一馬發展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的陳述。

SRC國際曾是一馬發展公司旗下能源企業,2012年劃歸馬來西亞財政部直接管理,當時納吉布兼任總理和財政部長。按照法新社的說法,SRC國際數以億計美元資金去向不明。

路透社報道,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掌握的證據顯示,SRC國際旗下1050萬美元流入納吉布「腰包」。

一馬發展公司是馬來西亞國家投資基金,由納吉布2009年主導設立,曝出資金去向不明案件,包括納吉布等多名政府官員涉嫌侵吞公款。新任總理馬哈蒂爾⋅穆罕默德就任後,重新調查一馬發展公司案。

馬來西亞移民局12日禁止納吉布和妻子離境。警方最近幾天多次搜查納吉布的住宅以及與他有關聯的幾處地點,搜獲大量珠寶、現金、名牌手包以及據信與一馬發展公司案調查相關的文件。[9]

2018年6月底,馬來西亞警方商業犯罪部門負責人辛格曾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他們對前總理納吉布的住處進行了突襲,查獲了近2.7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8億元)物品。他表示,這是馬來西亞歷史上緝獲物品最多的一次行動,包括12000件首飾,567個手提包,423塊手錶和234副太陽鏡。這些物品從與納吉布有關的至少6處財產中被沒收。

2018年7月3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在他位於首都吉隆坡的家中被反腐敗部門逮捕。於4日出庭接受檢方的指控。[10]

2018年7月4日上午,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抵達吉隆坡法庭受審。以馬來西亞新任總檢察長湯米·托馬斯為首的訴訟團隊以四項罪名起訴前總理納吉布。其中包括三項刑事失信罪,涉嫌挪用資金金額分別為2700萬林吉特、500萬林吉特和1000萬林吉特;一項利用職權受賄罪,涉案金額為4200萬林吉特。四項罪名均與「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相關。而納吉布則對上述罪名予以否認。

另外他也面臨一項濫用職權指控,涉及金額也是4200萬令吉,總金額高達8400萬令吉(約1.38億人民幣)。法庭已在當地時間9點30分左右休庭,納吉布將押往吉隆坡刑事高級法庭,以記錄他是否對這四項指控認罪。[11]

馬來西亞高級法院法官裁定,納吉布最終獲准以100萬令吉(約164萬人民幣),外加兩名擔保人存在的情況下保外候審。

涉案被捕

2018年9月19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被捕,因其涉嫌醜聞的國家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特別涉及他個人銀行賬戶中發現的26億令吉(6.278億美元)。

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MACC)在一份聲明中說,納吉布於下午4點13分在布城的MACC總部被捕。根據總檢察長辦公室的許可,他將根據「2009年反貪污罪法」第23(1)條受到指控。

納吉布於9月20日下午3點被帶到吉隆坡的法院。[13]

案件審理

2018年10月25日,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再次被控上法庭,面對6項控狀,全部為刑事失信罪。加之今年7月以來其被指控的32項罪名,納吉布共面臨38項罪名。

納吉布拒絕承認所有罪名,而法庭也允以保釋金100萬林吉特和兩名擔保人,以及提交護照等條件保外候審。[1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