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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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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精 糖精,是最古老的甜味劑。糖精於1878年被美國科學家發現,很快就被食品工業界和消費者接受。糖精的甜度為蔗糖的300倍到500倍,它不被人體代謝吸收,在各種食品生產過程中都很穩定。缺點是風味差,有後苦,這使其應用受到一定限制。

基本信息

糖精(Saccharin / Saccharin sodium) 為白色結晶性粉末,其難溶於水,而其鈉鹽易溶於水,對熱安定,其甜度為蔗糖之300~500 倍,不含卡路里,吃起來會有輕微的苦味和金屬味殘留在舌頭上。急性毒性LD50 (rabbit) 為 5000~8000mg/Kg BW (口服 );每日攝取安全容許量 (ADI)為 0~2.5mg/Kg BW/day。有一些研究結果顯示,其曾在動物實驗中發現有導致膀胱癌的可能性,但在人體試驗上並未發現有不良影響。

糖精很多年來都是世界上惟一大量生產與使用的合成甜味劑,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糖精在世界各國的使用明顯增加。 製造糖精的原料主要有甲苯、氯磺酸、鄰甲苯胺等,均為石油化工產品。

發明過程

人們日常生活中經常食用的糖是從甘蔗、甜菜等植物中提煉出來的。植物界中還有一些比蔗糖更甜的物質。原產南美洲的甜葉菊,比蔗糖甜200~300倍;非洲熱帶森林裡的西非竹竽,果實的甜度比蔗糖甜3000倍;非洲還有一種薯蕷葉防己藤本植物,果實的甜度達蔗糖的90000倍。

只是,這些比蔗糖甜成千上萬倍的物質,我們平時很少見到。我們平常用的比蔗糖還甜的物質是糖精,它比蔗糖要甜500倍。

從化學角度來看,糖和糖精簡直是風馬牛不相及。只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它們都帶有甜味。糖精是怎麼被發現的呢?

1879年的一天下午,在美國霍普金斯大學的實驗室里,俄國化學家法利德別爾格,正愉快地在瓶瓶罐罐中迂迴穿梭。今天他的心情格外好,一是他正在做的芳香族磺酸化合物的合成實驗進行得很順利,很快就會有結果出來;二是今天是他的生日,妻子娜塔莎已備好了晚餐,等他回去歡聚呢。

暮色降臨大地,實驗室逐漸暗了下來。法利德別爾格在煤氣燈下聚精會神地注視着燒瓶叫。翻滾的溶液,早已把晚上生日晚餐的事忘得一乾二淨了。終於,實驗有了眉目,他高興地拿起桌上的鉛筆,在實驗記錄簿上記下了實驗結果。此時,牆上的掛鍾"噹噹"地敲了起來,"哎喲,已經6點了。"他這才想起過了晚餐的時間,匆匆將鉛筆往口袋裡一插,套上外衣就往家跑。妻子與丈夫一起忙了起來。丈夫擺上了酒杯、餐具,妻子則端來一盤盤菜餚。晚餐在歡愉的氣氛中開始了。

法利德別爾格叉起一塊牛排,往嘴裡塞去。突然,他停止了嚼動,略帶詫異地問:"娜塔莎,今天你在炸牛排里放了糖?""沒有啊,從來沒有聽說過有往牛排中加糖的。不過,"妻子也奇怪地說,"今天的菜餚是有點不大對頭,你嘗嘗看,這色拉也帶有甜味。"

晚餐後,法利德別爾格仍在想這個奇怪的甜牛排和甜色拉。出於科學家的習慣,他要把原因找出來。在檢查完廚房用品後,他把疑慮的目光盯向了餐具,他舔了舔盤子的邊緣,略有所思,再舔了舔自己的手,然後,馬上抽出口袋裡的那枝鉛筆,也用舌頭舔了一下。

"問題出在鉛筆上,出在鉛筆上!"法利德別爾格發瘋的大聲嚷了起來,"娜塔莎,你瞧,凡是我用手接觸過的餐具都帶有甜味,而這甜味都來源於我用它寫過字的鉛筆。可以肯定,鉛筆上的甜味是在實驗室里沾上的。看來,實驗室里一定有一種奇怪的特別甜的物質,我要去查個究竟。"

法利德別爾格風風火火趕到實驗室,點上煤氣燈後,逐件逐件地仔細檢查實驗用過的器皿。終於,他發現甜味來自一種叫鄰磺酰苯酰亞胺鈉的化學物質。

這個偶然的發現給法利德別爾格開闢了一條通向新的發明的道路。從此,他集中全部精力,一心去研究這個煤焦油中提取出來的物質。他從又黑、又粘、又臭的煤焦油中提煉出甲苯,經過硫酸磺化、五氯化磷和氨處理後,再用高錳酸鉀氧化,最後經過結晶、脫水而得到了一種特別甜的白色結晶體。他把它叫做"糖精",並測出它比蔗糖要甜500倍。

法利德別爾格立即宣布了他的發明,並在美國獲得了專利。1886年,這位化學家遷居德國,並在那裡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從煤焦油中提煉糖精的工廠。糖精就此開始闖入了人們的生活之中。

第二個說法:1879年,當時正在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實驗室工作的伊拉·萊姆森和康斯坦丁·法赫伯格回家吃飯,正吃着吃着,他們突然停了下來。法赫伯格 飯前忘了洗手,大部分化學家遇到這種情況,都會因此身亡,但是法赫伯格卻意外地發現了人造甜味劑--糖精。關於這一發現,他們二人共同發表了論文,但是糖精的專利上只有法赫伯格的名字,他竟偷偷申請了糖精的專利。後來萊姆森說:"法赫伯格是個無賴,讓我的名字跟他的一起出現,簡直令人作嘔。"

安全爭議

1958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開始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進行管理,當時糖精已經能夠在美國廣泛使用了,因此它被列入最早的 675種"公認安全"(GRAS)的食品原料名單之中。

1972年,美國FDA根據一項長期大鼠餵養實驗的結果決定取消糖精的"公認安全"資格。

1977年,加拿大的一項多代大鼠餵養實驗發現,大量的糖精可導致雄性大鼠膀胱癌。為此,美國FDA提議禁止使用糖精,但這項決定遭到國會反對,並通過一項議案延緩禁用。

1991年,美國FDA根據一些研究結果撤回了禁止糖精使用的提議。但由於上述原因,在美國使用糖精仍需在標籤上註明"使用本產品可能對健康有害,本產品含有可以導致實驗動物癌症的糖精"。

2000年,美國國會廢除了相關法規,糖精產品不必進行健康警告標籤。

在國際上,糖精的使用也因為這些關於大鼠致癌的研究發表後受到一定影響,歐美國家糖精的使用量不斷減少。但仍有人持不同觀點,認為糖精是安全的。

我國政府也採取壓減糖精政策,並規定不允許在嬰兒食品中使用。JECFA規定糖精的ADI值為每日每千克體重0~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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