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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大示/傳(Midrash)是一個希伯來文音譯詞(和合本譯作「傳」),這詞在聖經歷代志下出現了兩次。

《聖經[1]》是猶太教與基督教的共同經典,出於希伯來文kethubhim,意為「文章」,後衍意為「經」;希臘文作graphai,拉丁文作Scripturoe,漢譯作「經」。基督教的《聖經》又名《新舊約全書》,由《舊約》《新約》組成[2]

簡介

歷代志下十三章22節提到,猶大王亞比雅(主前913-910)的事蹟是引自先知易多的「傳」。歷代志下二十四章27節把猶大王約阿施(主前835-796)的事蹟與列王的「傳」相提並論。有些解經家認為這些參考文獻是歷代志作者捏造出來的,為的是證明其資料的真實性。然而,大部分解經家均接受這些文獻是確實存在。

雖然聖經只在歷代志提及米大示兩次,但這作法與書中引用資料的方式一貫。例如,歷代志常提及「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或類似的文獻(例:代下十六11,二十34,二十七7,三十三18)。可能歷代志下二十四章27節所提到的「米大示」只是主要資料來源的另一個名稱。歷代志又經常間接提及不同的先知文獻,有關先知易多的事蹟,除了他的作品之外,我們所知不多。另一份名「先知易多之異象書」中,他佔了很重要的地位,這文獻與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一世在位期間(主前930-909;代下九29)的事蹟有關。此外,「先知示瑪雅和先見易多的史記」也提到他,這文獻則與猶大王羅波安(主前930-913;代下十二15)的事蹟有關。同一份先知文獻很可能擁有不同的名稱。

歷代志作者所說的「傳」到底是指甚麽?古希臘版本只是簡單地譯作「書或作品」,似乎在這階段,它也就只是那個意思。「米大示」希伯來動詞的字根是尋問或探究,作為名詞也就可能指「研究的結果」。另外一個意思就是「注釋」,是從某個思想角度去描述當時的歷史。

除了歷代志兩次提及的「傳」或「米大示」外,「米大示」對舊約還有一個重要的用法,米大示是指解釋聖經經文的釋義或過程,這些釋義後來就歸入了猶太人注釋「米大示」中。在昆蘭的文獻中,米大示一詞一般指「律法的注釋」,但在後期的拉比文獻中,米大示成了一個專有名詞,指一份按聖經章節編排的傳統拉比教訓。這些教訓的主要目的是把古舊的經文以不同方法應用於當代的處境中。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