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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體系 |
本名 立法體系 外文名 legislative system 別 名 制定法體系 主要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最高等級 憲法 表現形式 文件表達形式 |
立法體系:是國家制定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規範性文件的系統。如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構成的系統。 [1]
簡介
立法體系與法的體系有不同的含義:法的體系是歷史地形成的法的內容方面的結構,立法體系是作為法的表現形式的規範文件系統。法的體系的基本因素是法的部門和規範,立法體系的基本因素是法律文件及其條文;法的體系的縱向結構是規範、制度、子部門、部門、部門群,立法體系的縱向結構是同發布規範性文件的國家機關的等級結構一致的;法的體系的橫向結構是不同的部門、制度,立法體系的橫向結構是不同法的部門的法律文件;法的體系的形成主要決定於客觀社會關係的多樣性和複雜性,立法體系的形成主要取決於立法者主觀掌握的法律理論、法律技術。在二者關係上,法的體系決定立法體系。從科學意義上說,,立法體系應儘量接近法的體系。
關係
兩者是形式與內容的關係。法律體系是內容,立法體系 [2] 則是它的文件表達形式,指的是法的外部結構。但兩者又是不同的,其主要表現是:法律體系構成的基本要素是法律規範,法律規範又按照所調整的社會關係和調整方法的不同而劃分為不同的法律部門。所以法律體系就是法律部門的體系。立法體系的構成基本要素是根據不同的制定機關和法律規範的效力的不同而劃分的不同法律規範,法律文件體系只是法律體系的文字表達形式。立法體系往往表現為一種縱向關係,而法律體系表現為橫向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