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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拼音:xiāng)是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上半部像禾黍成熟後散落的許多籽粒,下半部像盛糧食的器皿,合起來表示農作物成熟後散發出香味。香的本義指穀類散發的氣味,泛指芳香。再引申作名詞,指帶有香味的東西。舊時也多指與女子有關的事物。芳香令人舒服,所以香引申為舒服或有滋味。香味為人所喜愛,所以香也引申指為人喜愛、受人歡迎。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香

拼音; xiāng

部首; 香、禾

五筆; TJF

倉頡; HDA

鄭碼; MFK

筆順; 撇、橫、豎、撇、捺、豎、橫折、橫、橫

字級; 一級(編號:1548)

平水韻; 下平聲·七陽

總筆畫; 9+0、5+4

四角碼; 2060₉

注音字母; ㄒㄧㄤ

造字法; 會意字

字形結構; 合體字,上下結構

統一碼; 基本區 U+9999

異體字; फ़�、࣌�、੠�、੡�、੡�、એ�、એ�

文字源流

會意字。甲骨文字形(圖1),上面是黍或者麥("來")的形狀,四周幾個小點,表示顆粒成熟而脫落;下面是一個容器表示盛裝這些成熟的糧食。從甲骨文字形來看,"香"最初之義是指黍稷成熟後,將其糧食收藏。糧食香甜可口,自可會出"芳香"之義。小篆下部作"甘",上部作"黍"。"黍"和"甘"構成的"香",本義指穀類成熟後的芳香氣。隸書則把"黍"簡化為"禾";下部則改"甘"為"日"。也就不易了解其形了。

香字是以穀物香甜可口為造字對象,且噴香的食品又大多是美味的食品,故香字便有美味的意思。如《呂氏春秋·審時》:"摶米而薄糠,舂之易而食之香。"芳香與美味都是人們喜愛的對象,這是人情之常。擴而大之,人們也就把喜愛的對象稱為香,香也就成為讚美之詞,就像人們把憎恨的對象稱為臭一樣。

一些具有芳香特徵的事物,就借"香"來代指該事物。因為香氣,又可以"香"代指發出香氣的物品,這類物品稱為香料、薰香,簡稱作香。花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具有芳香的氣味。人們便常用"香"來代指"花"。如唐楊巨源《與李仲文秀才同賦泛酒花詩》:"香濕勝含露,光搖似泛空。"香濕,指花濕。又如李賀《金銅仙人辭漢歌》:"畫欄桂樹懸秋香,三十六宮土花碧。"宋王安石《甘露歌》:"折得一枝香在手,人間應未有。"這些例句中的香字,都是指代花。這原本只是一種借代,是一種修辭現象,但相沿日久,也就固定為香字的一種義項。

舊時常用香字作女子的代稱,這和以香代指花有些類似。芳香宜人正是婦女梳妝打扮中最普遍的追求,故人們常常愛以香來代指女人。如"香嬌玉嫩"形容女子的嬌嫩,又有"香銷玉沉"來比喻美女的死亡。[1]

參考文獻

  1. , 360國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