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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經背道,外文名:Apostasy,基督教聖經術語。

基督教[1]」一詞在中國大陸的學術界使用時比較混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基督教是指凡是信奉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所有教派,即包括了羅馬公教(Catholic)、正教(Orthodox)、新教(Protestant)三大派及其他一些小教派在內,也就是英語中的Christianity之意;狹義的基督教是指其中的新教[2]

簡介

聖經用語。指棄絕信仰,詆詈宗教,背離神的一種行為。該語一般是指那些起初是誠篤的信徒,後來卻主動宣佈放棄原先信仰的人;這並非無知或有錯誤的知識。離經背道不同於異端信仰(否定信仰之一部分),也不同於在同一信仰之下改投別的宗派。離經背道之後又突然悔悟的也大有人在,如彼得即是一例。

「離經背道」在希伯來文中,原指反叛或叛逆。如猶太人背叛亞達薛西王即被指為「叛逆」(《以斯拉一書》)二23);反叛耶孫的也被指為「悖逆律法」(《馬加比二書》五6-8)。凡違背律法、不到聖殿崇拜、故意干犯神的行為,都屬靈性上的叛逆,舊約對此曾以許多類似的語彙加以指斥(書二十二22「悖逆神」、「干犯神」;代下二十九19「犯罪」;耶二29「違背」)。以賽亞書和耶利米書記以色列人離經背道,曾用了多個例子(賽一2-4;耶二19);以色列諸王犯此罪者也不少(例:王上十四22-24羅波安;王上十六30-33亞哈;王上二十二51-53亞哈謝;代下二十一6、10約蘭;代下二十八1-4亞哈斯;代下三十三1-19瑪拿西;代下三十三21-23亞們)。

新約時代也有不少門徒背叛基督(約六66),其惡名最顯著的就是加略人猶大。「離經背道」的希臘原文在經文中僅出現兩處。一處是使徒保羅被指控為教唆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徒二十一21)。另一處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3節,「離經背道」一語預指末世的一個徵象,在耶穌第二次臨世以前的日子必有離經背道之事廣為發生,並告誡基督徒面對這種現象「不要動心」、「不要被欺」。這「離經背道」的惡潮是隨著一個「不法者」的興起而來的,這人是撒但手中的工具(帖後二3-12;參提前四1-3)。

新約其他章節則轉用其他語彙來表達同樣的意思。在那最後的日子裡,將有許多人在大患難、大迫害的面前「跌倒」(太二十四9、10);又將有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太二十四11);經不住試煉(路十八13)和不信(來三12)也是使人離經背道的原因。保羅曾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為廢棄信仰的二例(提前一20)。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那些信而復叛的人自陷絕境,再也得不到悔悟的機會(來六1-6)。接受了基督又故意犯罪,其後果是可怖的(來十26-31)。使徒彼得談到那些信而復離的人時說:「他們末後的境況既比先前更不好了」(彼後二20)。使徒約翰也談到了同樣的問題(約一二18、19)。

基督教會成立後的前400年期間,連續發生10次大迫害,使「離經背道」問題更尖銳化。為此,教會要求犯有此罪的必須真正懺悔並當眾認罪,方可考慮其重入教會的問題。羅馬皇帝朱立安(361-363)否認基督教信仰並在全帝國境內大興異神崇拜,因此被稱作「叛教者朱立安」。時至今日,「離經背道」仍是基督教會面臨的一大危險,尤其是在教會遭受迫害的地區和國家,更是對基督徒的重大考驗。

James D. Price和Luder G. Whitlock, Jr.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