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國祥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石國祥 | |
---|---|
官員 | |
出生 | 1960年3月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官員 |
知名於 | 北京大學 |
知名作品 | 曾吉林省環保廳黨組書記、廳長 |
人物履歷
- 1979.09—1981.09,吉林師範學院化學系化學專業學生;
- 1981.09—1983.04,吉林省吉林市四中教員、團委副書記;
- —1987.04,共青團吉林省吉林市委學少部幹事;
- 1987.04—1989.03,共青團吉林省吉林市委學少部副部長;
- 1989.03—1990.01,共青團吉林省吉林市委學少部部長;
- 1990.01—1991.09,共青團吉林省吉林市委副書記;
- 1991.09—1995.09,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副區長;
- 1995.09—1998.02,共青團吉林省吉林市委書記(期間:1993.12—1995.12吉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在職本科學習;
- 1994.09—*1998.01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 1998.02—2001.05,吉林省吉林市房產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期間:
- 2000.04—2000.12 在建設部房地產業司掛職鍛煉任司長助理) ;
- 2001.05—2001.06,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 2001.06—2005.07,吉林省建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 2005.07—2007.09,吉林省長白山保護開發管委會(吉林長白山保護局)主任(局長)、黨委書記;
- 2007.09—2008.11,吉林省長白山保護開發管委會(吉林長白山保護局)主任(局長)、黨工委書記;
- 2008.11—2009.05,吉林市委副書記(正廳長級);
- 2009.05—2010.04,吉林省旅遊局局長、黨組書記;
- 2010.04—2011.01,吉林省四平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
- 2011.01—2015.01,吉林省四平市委副書記、市長(2010.03—2011.06香港大學訪問學者;2011.10北京交通大學聘任為博士後導師);
- 2015.01—2016.10,吉林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書記、廳長;
- 2016.10—2016.12,吉林省環境保護廳廳長。
職務信息
- 2012年12月25日,四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石國祥為四平市市長。
- 2015年1月5日,調任吉林省直機關工作,不再擔任中共四平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和市長職務。
- 2015年1月26日,吉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省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石國祥為吉林省環境保護廳廳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開除黨籍
- 2018年3月29日,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對吉林省環境保護廳原黨組書記、廳長石國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石國祥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在分配和購買住房過程中侵犯國家利益、向私營企業主借款並接受免費房屋裝修、以借為名長期占用企業的住房和車位等。
石國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長期擔任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理想信念動搖,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石國祥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辦理提前退休手續;[1]
文獻參考
- ↑ 收繳其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