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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市連環殺人案
圖片來自chinatimes

白銀市連環殺人案,官方稱甘肅內蒙古「8·05」系列強姦殺人殘害女性案,是指從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間,在中國甘肅省白銀市有9名女性慘遭入室殺害的案件,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期間,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都侖區也發生過類似案件。兇手專挑紅衣女性下手,作案手段使用利器,具極強的隱蔽性,造成巨大的社會恐慌。經警方交叉比對證實9起案件均為同一人所為。2004年,白銀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詳細案情,並懸賞20萬元人民幣,希望能夠取得線索。但案件直到2016年8月才取得突破。警方通過DNA數據庫排查後,尋找到犯罪嫌疑人高承勇。經審訊,高承勇初步供述了在白銀、包頭兩地作案11起、殺死11人的犯罪事實。2018年3月30日,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高承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 ,高承勇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2019年1月3日,高承勇被執行死刑。

作案時間表

  • 1988年5月26日下午3時許,白銀公司23歲的女職工白某(人稱「小白鞋」)被害於白銀區永豐街177-1號家中(以下簡稱「88·5·26」案件)。警方勘驗發現,受害人「頸部被切開,脖子幾乎斷掉,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26處」。受害者左腿內側有一個血手印,其中右手食指的指紋很清晰,另有一處指紋在門把手處。現場顯然被清理過,足跡很模糊,兇手離開得很從容。
  • 1994年7月27日下午2時50分,白銀供電局19歲(據受害人嫂子回憶是18歲)女臨時工石某在其單身宿舍遇害(簡稱「94·7·27」案件)。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共有刀傷36處」。
  • 1997年3月28日上午8時許,內蒙古包頭市女青年李某被害(簡稱「97·3·28」案件),受害人「仰面躺在床上,被繩索捆綁,口中被塞入掃帚,上衣未脫光,褲子被扒下,下體裸露。留下了精斑」。
  • 1998年1月13日下午4時許,居民發現白銀區勝利街29歲的女青年楊某在家中遇害,調查證實楊某被害時間為1月13日,1月16日其遺體被發現(簡稱「98·1·16」案件)。受害人「頸部被切開,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16處,雙耳及頭頂部有13 × 24厘米皮肉缺失」。
  • 1998年1月19日下午4時許,家住白銀區水川路的27歲女青年鄧某在家中遇害(簡稱「98·1·19」案件)。受害人「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褲子被扒至膝蓋處,頸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傷8處,左乳頭及背部 30 × 24 厘米皮肉缺失」。
  • 1998年7月30日下午2時許,白銀供電局職工曾某8歲的女兒姚某某在家中遇害(簡稱「98·7·30」案件)。受害人「下身赤裸,頸部系有軍用皮帶,陰部被撕裂並檢出精子」。兇手作案後將受害人屍體藏在衣櫃中,作案現場桌上放着一杯水,窗簾都被拉上了。
  • 1998年11月30日上午10時許,前一晚上完夜班回家的白銀公司氟化鹽廠女青年職工崔某某在白銀區東山路59-6-4號的家中被殺害(簡稱「98·11·30」案件)。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有22處刀傷,下身赤裸,雙乳、雙手及陰部缺失」。
  • 2000年11月20日上午10時許,白銀棉紡廠28歲的女工羅某在家中被人殺害(簡稱「00·11·20」案件)。受害人「頸部被切開,褲子被扒至膝蓋處,雙手缺失」。
  • 2001年5月22日上午9時許,白銀區婦幼保健站28歲的女護士張某在白銀區水川路28-1-12號的家中被害(簡稱「01·5·22」案件)。受害人「頸部等處有銳器傷16處,並遭強姦」。
  • 2002年2月5日上午10時許,25歲的長包房客戶朱某某在白銀區陶樂春賓館三樓客房中被害,2月9日其遺體被發現(簡稱「02·2·09」案件)。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強姦」。

警方調查

接連發生的殺害女性的案件引起了白銀市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並成立了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偵破。經過對九起慘案的綜合分析,技術人員、專案專家反覆認真地對現場所留痕跡物證和作案手段進行比較,並上報省公安廳、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進行覆核、鑑定後確認,「88.5.26」、「94.7.27」、「98.7.30」、「98.11.30」、「01.5.22」案件現場所提取的各枚指紋交叉認定同一;「98.7.30」、「01.5.22」、「02.2.09」案件受害人陰道內提取的分泌物及相關精斑檢材的 DNA 認定同一;「98.1.16」、「98.1.19」、「00.11.20」案件的作案手段與上述案件相同,所以,專案組經過仔細研究分析後,將以上 9 起殘害女性的案件併案偵查,並定性為「性變態殺人案件」。

確定兇手基本特徵

經過專案組人員長時間的調查和對多種證據的反覆論證,最後確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徵和作案特點。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徵是:嫌疑人大約在 1964 年至 1971 年之間出生,男性,年齡大約在 33 歲 — 40 歲之間,身高 1.68 米至 1.76 米。此人據推測是在白銀長期居住,有「較嚴重的性變態心理」或者「生理缺陷」,特別是具有「性功能間歇性障礙症」,對女性懷有仇恨心態。調查還發現,該嫌疑人在白銀市區有獨居條件,還與內蒙古包頭市有一定的聯繫,其性格特徵基本趨向於內向、抑鬱、冷漠,不善交際,孤僻不合群,做事極有耐心,並且具有非常明顯的雙重性人格,做事隱蔽性極強。嫌疑人作案時多選擇青年女性為目標,強姦後殺害,作案時間大多選擇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班時間,作案手段多採取尾隨、敲門等手段入室行兇。

深入調查

白銀市接連發生的強姦殺害女性的案件,引起了國家公安部及甘肅省公安廳的高度重視。該系列案被列為公安部督辦案件,由有關部門組成專案組進行偵破。2004年,白銀市公安局公布了一份《白銀市公安局偵破系列強姦殺人案件宣傳提綱》,警方在公布案情的同時,懸賞20萬元向全社會徵集線索,以期早日破案。白銀市公安局為此承諾:凡是提供線索直接破案或者直接將嫌疑人扭送公安機關的,公安機關將對提供線索者一次性獎勵現金20萬元,並對舉報人情況絕對保密。白銀市公安局於2016年4月公佈連環殺手的拼圖,決定重新調。

案件告破

2016年3月,公安部刑偵局組織開展疑難命案積案攻堅行動以來,對甘蒙「8·05」系列強姦殺人殘害女性案展開新一輪的偵破工作。公安部工作組先後四次帶領刑偵專家赴白銀市、包頭市研討案件,認真分析犯罪嫌疑人特徵,對其活動地域進行科學判定,確定了利用新科技手段對原有生物物證再利用的主攻方向。專案組按照公安部工作組的工作要求加強科技攻關力度,很快取得了重大突破。追兇28年,最終幫助警方抓到高承勇的關鍵信息,來自指紋。警方排查該案時,通過DNA-Y染色體檢驗並通過數據庫比對,在2016年8月23日發現當地一位行賄罪在押高姓人員的DNA-Y染色體特徵值與疑犯的類似,進一步覆核檢驗確認,發現青城鎮城河村高氏家族有作案嫌疑,疑犯應是與其同一家族的男性成員。隨後,警方啟動家系排查,利用獲得的青城高氏家譜對其家族上下直系男性挨個抽血,進行篩排分析,尤其是警方已經掌握的嫌犯的大致年齡,最後確定此人的遠房侄子高承勇,有時間空間和具備作案條件。2016年8月26日,52歲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白銀工業學校內的小賣部被抓獲。經詳細DNA、指紋檢驗,確認其為兇犯,同時高承勇初步交代了在白銀、包頭兩地作案11起、殺死11人的犯罪事實,甘蒙「8·05」系列強姦殺人殘害女性案成功告破,但他供述稱,他的第一次作案,是盜竊未遂而殺人。此時距離第一起案件發生已經過去了28年。

兇手

高承勇生於1964年,為蘭州市榆中縣青城鎮城河村人。育有兩子,一個叫高意峰,一個叫高意偉。高承勇所在的高氏家族,是村里最興旺的家族,曾出過不少進士和舉人。高家八個孩子,五女三男,高承勇是最小的一個,有一個哥哥小時候掉進河裡遇難了。高是1984屆的高中生,但沒考上大學,復讀了一年最後還是落榜了。另有高家長輩稱,高承勇曾參加飛行員選拔,但最終落選,給他了不小的打擊。婚後,高承勇就外出打工了,起初他的妻子張某在家帶孩子,其間高還回家種了兩三年地。後來,高家孩子去白銀上中學,高妻便又去白銀陪讀做飯,而高則又去了包頭打工。他留給老家人的印象是:孝順。高承勇父母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先後去世,高父去世前癱瘓了好幾年,高承勇在床前端屎端尿地伺候,很是孝順。一位鄰居證實了高承勇的孝順:「尕娃子小時候可乖了,給他父親擦屎擦尿,孝順得不得了。」在同學鄰居眼裡,他沉默內向,卻有一個和他性格不太相符的愛好:跳舞。2015年,高承勇來到了白銀一所封閉式管理的中專學校——白銀工業學校,和妻子共同打理校內的小賣部,深居簡出。在他被抓獲的小賣部附近的理髮店老闆眼裡,他顯得「文文靜靜的,像個學校的老師」。另有附近商販稱高某「個子約1.77米左右、背有點駝、膚色較黑、平時話較少、雙手有些哆嗦」。2016年8月26日上午十點左右,白銀警方造訪了白銀工業學校。學校門口的一名保安回憶,警車停在門口後,下來人問他:學校內部是不是有個商店?保安告訴警察,學校東邊有一個商店。警察進去了。約半個小時後,校內一名施工人員看到,兩個身着便衣的人架着高承勇離開,「還以為他得了什麼病。」

高承勇持續作案那十幾年,他就居住在老家,每次作案,就從榆中縣到白銀市區,作完案,回家繼續生活。儘管所有白銀市區男性戶籍居民,也都曾被錄入指紋、抽血驗DNA,警方試圖通過這種方法排查案犯,但最終查無此人。如今他們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高承勇戶籍所在的蘭州農村,因為排查困難,當時並沒有錄入指紋。因為害怕,高承勇之前也刻意避開了所有的指紋採集。

高承勇辯護律師、甘肅仁澤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愛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2016年9月,他曾在看守所內與高承勇有過一次深談。坐在他對面的高承勇,儼然是個老人了,頭髮灰白,衣服破了口子,但語氣如往日般平靜。他認罪,但沒有悔恨,沒有歉疚。只有在提起供電局被殺的八歲小女孩時,他的表情和語氣有起伏,說他認為自己是個惡人,比較瘋狂。這是他唯一一次對自己做出評價。做完這起案件他感覺渴得厲害,喝了一整杯的水。其他的案子都沒有。所有的案子裡頭,這起案件是他回憶起來最有所觸動的。因為無法承擔民事賠償,他提出捐獻器官。

案情簡介

從1988年6月份至2002年2月份,白銀市出現了9起殺人案件,兇手專門選擇「身穿紅色衣服」的年輕女子(後經警察證實此說法並沒有依據)作為下手的目標,大部分作案時間選擇在白天,採用尾隨、盯梢或者長期觀察後,直接進入所選女子居住地,進行強姦殺害,或者殺害奸屍。兇手殺人後,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體部位的器官或者組織帶走。14年來已經有九名年輕女子被殺害,九起命案中就有兩起發生在水川路這條長度僅約200米的路上。21世紀初以來,白銀警方曾先後啟動全城查指紋、抽血驗DNA等排查案犯方式,但一直沒能找到真兇,該案也成為中國數宗特大懸案之一。此案兇手高承勇直到第一起案件案發28年後才被抓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