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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 |
番 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此字始見於西周文字。"番"是象形字,從采、田,是"采"的加旁字。本義是獸足。引申為更替、輪值。又引申為用來指稱西方邊境各少數民族及外國。[1]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番 [2]
拼音 fān,pān
部首 田
五筆 TOLF
倉頡 HDW
鄭碼 PFKI
筆順 撇、點、撇、橫、豎、撇、捺、豎、橫折、橫、豎、橫
字級 一級(編號:2709)
平水韻 上平聲十三元(fān,pān);上平聲十四寒(pān);下平聲五歌(bō,pó);去聲十四願(fàn)
注音 ㄈㄢ,ㄆㄢ
總筆畫 5+7
四角碼 20609
統一碼 756A
造字法 象形字、會意字
字形結構 合體字,上下結構
文字源流
"番"是象形字。"番"是"采"的加旁字。"采"原本象獸蹄印形。由於"采"作了偏旁,於是金文(如圖1、2)另加義符"田",更清楚地表示是踩在田中的獸蹄印。古文加出蹄掌輪廓,更像獸蹄。篆文(如圖6)承接金文並整齊化。
隸變後楷書寫作番。《說文》:"番,獸足謂之番。從采、田,象其掌。"本義是獸足。《玉篇·采部》:"番,獸足也。或作蹯。"引申為腳掌,後作蹯。用為此義讀fán。金文中用作姓氏。如《番匆生壺》:"番匆生鑄媵壺。"用為此義讀pān。又引申為更替、輪值。又引申為用來指稱西方邊境各少數民族及外國,如番邦、西番等,音讀fān。又引申為傳揚、傳布,通"播",音讀b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