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生活困難補助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生活困難補助是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等單位對所屬職工和職工死之後其遺屬生活發生困難時所給予的物質幫助。是社會主義勞保福利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的費用在福利費中支付。國家機關、事I單位的福利費按照人數、依據一定的標準由國家劃拔;企業單位的福利費按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1]

基本內容

職工死之後,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準則,分定期補助一次性補助兩種,定期補助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勞動合同制工人因合同期滿,或因病、非工傷,在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因企業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或因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以及企業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工人權益,而導致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應按其在本企業工作年限發給一定生活補助費。[2]

貧困生補助和國家助學金

不一樣貧困生補助是大學生都可以申請的家庭困難補助。每年一評定。國家助學金是每學年綜測之後,評優評獎(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等;單項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只有申請貧困生補助的(認定為貧困生的)才能申請獎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是一項榮譽,而國家助學金不是榮譽,不可以在簡歷等等地方用。

作者:士不可以不弘毅 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58357228/answer/916196460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申請生活困難補助的理由

寫生活困難補助的話,一般來說,家境收入低、貧窮、意外災害等原因都可能造成自身的生活困難。

生活困難補助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這裡的「生活補助費」與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經濟補償金」等同。是當時國企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對國企職工的一種特定救濟,適用原規定的領取生活補助費的,不再適用一般規定領取「經濟補償金」。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