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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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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大乘佛教瑜伽行唯識學派等的根本論書)
《瑜伽師地論》(梵文:Yogācāra-bhūmi-śāstra),又稱《瑜伽論 》、《十七地論》,為大乘佛教瑜伽行唯識學派及中國法相宗的根本論書,亦是玄奘西行所取的重要經典。 瑜伽師地,意即瑜伽師修行所要經歷的境界(十七地),故亦稱《十七地論》。 相傳為彌勒菩薩口述,無著記錄。 漢傳佛教以此經為彌勒所造慈氏五經之一,藏傳佛教傳統上認定此論的作者為無著。
淵源
瑜伽作為禪定或止觀的代名詞。 所謂瑜伽行,就是修行種種禪定觀行,其中最常用者,為小乘部派所修之數息觀與不淨觀。 至於瑜伽師者,亦即自作修行乃至講述傳授瑜伽諸法之師。 修習種種觀行的佛教僧侶,被尊稱為瑜伽師或觀行師,這些瑜伽行者,即是瑜伽行唯識學派的先驅。 瑜伽師地,即指瑜伽師所依、所行的境界。 本論約於公元四、五世紀出現在古印度,相傳乃無著菩薩夜升兜率天彌勒內院,聽聞彌勒菩薩說法,返回人間後,再為大眾演說,並成紀錄。
譯本
簡介 《瑜伽師地論》,唐玄奘譯,100卷。 但在玄奘法師以前,已有北涼曇無讖譯《菩薩地持經》10卷(相當於奘譯本35~50卷前半《本地分·菩薩地》,近年來發現和闐文譯本殘篇)及《菩薩戒本》1卷(相當於奘譯本40~41卷); 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菩薩善戒經》9卷(相當於奘譯本《本地分·菩薩地》,和《地持經》相仿,但另有序品)和《優婆塞五戒威儀經》1卷(為《菩薩戒本》的異譯); 陳真諦譯《十七地論》5卷(相當於奘譯本第1~3卷,已佚),《決定藏論》3卷(相當於奘譯本50~54卷)等幾種譯本行世。 此論梵本菩薩地部分,1930~1936年間由日本荻原雲來校訂印行。 1936年印度羅睺羅於西藏薩迦寺發現此論,錄寫歸印。 經校訂,於1957年由加爾各答大學部分刊行。 藏文有題名為《瑜伽行地》譯本,分為前十二地(26卷)、聲聞地(20卷)、菩薩地(22卷)、攝決擇(43卷)、攝事(22卷)、攝調伏、攝異門、攝釋(以上三部分不分卷)等八部分。 收在丹珠爾中。
漢傳譯本 《瑜伽師地論》之漢傳譯本概覽 (按譯出朝代和譯出年份先後順序排列)
譯本名稱
篇幅、卷數、部類 大正藏編號
譯者
譯出年份
譯出朝代 譯出地點
與《玄奘法師百卷譯本》之對應關係 1
菩薩戒本
節譯、一卷、律部 第24冊第1500部
天竺三藏曇無讖(Dharma-raksa,385 - 433,中天竺僧人)
玄始三年到玄始十五年間(414 - 426)
東晉·北涼 姑臧(今甘肅 武威地區)
《玄奘法師百卷譯本》第四十至四十一卷《本地分·菩薩地·戒品》之異譯 2
菩薩地持經
節譯、十卷、瑜伽部 第30冊第1581部
天竺三藏曇無讖(Dharma-raksa,385 - 433,中天竺僧人)
玄始三年到玄始十五年間(414 - 426)
東晉·北涼 姑臧(今甘肅威武地區)
《玄奘法師百卷譯本》第三十五至五十卷前半《本地分·菩薩地》之異譯 3
優婆塞五戒威儀經
節譯、一卷、律部 第24冊第1503部
罽賓三藏求那跋摩(GunaVarma,377 - 431,天竺名僧)
元嘉八年(431)
南朝·劉宋 建康祇洹寺(今南京)
《玄奘法師百卷譯本》第四十至四十一卷《本地分·菩薩地·戒品》之異譯,亦為玄奘法師所譯《菩薩戒本》之異譯 4
菩薩善戒經
節譯、九卷、瑜伽部 第30冊第1582部
罽賓三藏求那跋摩(GunaVarma,377 - 431,天竺名僧)
元嘉八年(431)
南朝·劉宋 建康祇洹寺(今南京)
《玄奘法師百卷譯本》第三十五至五十卷前半《本地分·菩薩地》之異譯,和《菩薩地持經》大同,但另有《序品》。 5
十七地論
節譯、五卷、~ — —
三藏法師真諦 (Paramārtha,499 - 569,西天竺名僧)
大寶元年(550)
南朝·梁 東揚州富春縣
《玄奘法師百卷譯本》第一至三卷《本地分·五識身相應地》和《本地分·意地》之異譯 6
決定藏論
節譯、三卷、瑜伽部 第30冊第1584部
三藏法師真諦 (Paramārtha,499 - 569,西天竺名僧)
永定元年至太建元年(557 - 569)
南朝·陳 晉安·廣州等地
《玄奘法師百卷譯本》第五十一至五十四卷《攝決擇分·五識身相應地》和《攝決擇分·意地》之異譯 7
瑜伽師地論(玄奘法師百卷譯本)
全譯、一百卷、瑜伽部 第30冊第1579部
唐三藏玄奘法師(600 - 664)
貞觀二十一年(647)五月至貞觀二十二年(648)五月
唐 東都弘福寺翻經院(今河南洛陽)
— 8
菩薩戒羯磨文
節譯、一卷、律部 第24冊第1499部
唐三藏玄奘法師(600 - 664)
貞觀二十三年(649)七月
唐 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今西安)
《玄奘法師百卷譯本》第四十卷末及第四十一卷《本地分·菩薩地·戒品》之部份異譯 9
王法正理論
節譯、一卷、瑜伽部 第31冊第1615部
唐三藏玄奘法師(600 - 664)
貞觀二十三年(649)七月
唐 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今西安)
《玄奘法師百卷譯本》第六十一卷《攝抉擇分·尋伺地》之部份異譯 10
菩薩戒本
節譯、一卷、律部 第24冊第1501部
唐三藏玄奘法師(600 - 664)
貞觀二十三年(649)七月
唐 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今西安)
《玄奘法師百卷譯本》第四十至四十一卷《本地分·菩薩地·戒品》之異譯,和曇無讖譯《菩薩戒本》及求那跋摩譯《優婆塞五戒威儀經》的前半相同 11
佛為優填王說王法政論經
節譯、一卷、經集部 第14冊第524部
唐三藏沙門大廣智不空(Amoghavajra,705 - 774)
天寶十二年到大曆九年間(753 - 774)
唐 長安大興善寺
《玄奘法師百卷譯本》第六十一卷之異譯,和玄奘法師所譯《王法正理論》大同。 註:以上各譯本除三藏法師真諦所譯(表格內5)《十七地論》已佚外,其餘均傳世至今。
藏傳譯本 藏文譯本題為《瑜伽行地》,無著造。 全本共分八個部分,分別為前十二地(二十六卷)、聲聞地(二十卷)、菩薩地(二十二卷)、攝決擇(四十三卷)、攝事(二十二卷)、攝調伏、攝異門、攝釋(都不分卷。。 收在《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此譯本納入藏文大藏經的丹珠爾部。
結構組成
就玄奘法師譯本而言,主要由以下五分組成: 《本地分》,1 ~ 50卷。釋十七地瑜伽禪觀境界,內容可以歸納為境、行、果三相。 《攝抉擇分》,51 ~ 80卷。釋本地分之十七地的深隱要義。 《攝釋分》,81 ~ 82卷。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的說法和儀則。 初明說法應知的五分,次明解經的六義。 《攝異門分》,83 ~ 84卷。 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所有諸法的名義和差別。 《攝事分》,85 ~ 100卷。釋十七地有關三藏,特別是《雜阿含經》等眾多要義,初明契經事,次明調伏事,後明本母事。 五分中以《本地分》為中心所在,後四分主要是解釋其中的義理。 主旨為揭示根本心識(阿賴耶識)總持眼耳等六識及所知境界的作用,禪觀漸進的各種境界及修習所得果位,借分析名相,斥有無二見而使人悟入中道; 其餘四分只是《本地分》的補充說明。 五分的內容及相互關係。歐陽竟無在《瑜伽師地論敘》中說: 云何《瑜伽》五分耶?三乘根本,有十七地以為宗要。 攝文義盡曰本地分,釋地中不盡要義曰抉擇分,釋地中諸經說解儀則曰釋分,釋地中諸經名義別異曰異門分,釋地中三藏眾要事義曰事分。 初一是論,故稱地論。 後四為釋,釋不名地,攝故名分,曰《瑜伽》五分。
內容
全書中心內容是論釋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的性質及其所依客觀對象是人們根本心識——阿賴耶識所假現的現象;禪觀漸次發展過程中的精神境界,以及修行瑜伽禪觀的各種果位。 以分析名相有無開始,最後加以排斥,從而使人悟入中道。 全書分五部分:
①本地分(1~50卷)。 將瑜伽禪觀境界或階段分為十七地,即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無心地、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聲聞地、獨覺地、菩薩地、有餘依地、無餘依地;
②攝決擇分(50~80卷)。 論述十七地的深隱要義;③攝釋分(81~82卷)。 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的說法和儀則。 初明說法應知的五分,次明解經的六義;④攝異門分(83~84卷)。 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所有諸法的名義和差別;⑤攝事分(85~100卷)。 釋十七地有關三藏,特別是《雜阿含經》等眾多要義。 初明契經事,次明調伏事,後明本母事。 五分中以本地分為重點,後四分主要是解釋其中的義理。
內容提要
介紹 根據五分內容排列順序,依次提要如下: 前1~50卷 此分共有十七地,即: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無心地、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聲聞地、獨覺地、菩薩地、有餘依地、無餘依地,內容可以歸納為境、行、果三相。 歐陽竟無在《瑜伽師地論敘》中認為: 境攝九地,五識及意曰境體,一切皆以識為體故;尋伺三地曰境相,上下粗細別故; 等引及非、有心無心曰境用,定散隱顯別故。 行攝六地,聞思修三曰通行,三慧修行被一切故; 聲聞、緣覺、菩薩曰別行,隨機修法成自乘故。果攝二地,有餘、無餘是曰通果,自性、無住別惟被大,此不詮別,惟普被故。 歐陽氏以境概括九地,值得商榷。在九地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等三地,可以說是境體和境相。然而,三摩呬多地及非三摩呬多地,是辨別修學禪定的差別,怎能說是境呢?因此,攝在行中較妥。
『境』 境攝七地:謂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有心地、無心地。 「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各從自性(各自體性)、所依(生起的依賴條件)、所緣(所緣的境界)、助伴(各各相應的心所)、作業(業用)五方面來辨別眼識、耳識、鼻識、身識、意識、末那識(恆行意)、阿賴耶識。其中,意地包括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因為它們都以意根為生起所依。 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反映了初期的唯識思想。 其理論特點是: 一、諸識及心所各有自體,論中建立了八識五十三心所。 二、以第七識為恆行意,尚未提到末那一詞。 三、種子本有。四、一切色境雖由種子所生,但各有相對獨立的自體,未達到唯識為體的程度。 此外,這二地還詳說有情生死、世界成壞及法相差別等問題。 「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等三地,分為五門敘說: 界施設建立:由數(三界)、處(三界處在)、有情量(有情身量高低)、有情壽(壽命長短)、有情受用(苦樂、飲食、淫慾之受用)、生(三種欲生及三種樂生)、自體(四種不同的所得自體)、因緣果八相組成。 相施設建立:由尋伺體性、行相、等起、差別、抉擇、流轉七相組成。 如理作意施設建立:由如理作意相應尋伺依處、事、求、受用、正行、聲聞乘資糧方便、獨覺乘資糧方便、波羅蜜多引發方便八相組成。 不如理作意施設建立:廣辨十六種外道的思想差別,是研究古代印度哲學的重要資料。 雜施設建立:此明三種雜染,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 「有心地」和「無心地」:從五方面辨別有心與無心的不同。
『行』
從三摩呬多地到菩薩地,這八地的內容是說明行法。
「三摩呬多地」:三摩呬多,漢譯等引,指行者靜坐時遠離昏沉、掉舉所引發的勝定,並說明靜慮的種種差別、安心、作意及修習靜慮的注意事項、方法等。
「非三摩呬多地」:本論列舉十二種相說明它的特徵。
「聞所成地」:廣辨五明,一、內明處,二、醫方明處,三、因明處,四、聲明處,五、工巧明處。 五明概括了世、出世間一切知識,作為菩薩必須學習並精通,才能廣濟群生。
「思所成地」:如何如理思維、觀察諸法。
「修所成地」:敘述修行的條件及所得果實。 由四處七支說明: 一、修處所,為投生的處所及根身沒有缺陷。 二、修因緣,包括說法、聞法及正確的發心動機。 三、修瑜伽,指出修習瑜伽種種能治、所治法。 四、修果,由修習瑜伽得世、出世間的定慧果實。
「聲聞地」:廣明聲聞種性發心、修行、得果的一切。
「獨覺地」:由五相說明,一、獨覺種性,二、獨覺道(修行的方法),三、獨覺習(證果的方法),四、獨覺住(身心安住處),五、獨覺行(自利利他的行為)。
「菩薩地」: 廣明菩薩種性發心、修行、得果的種種。論中用持、相、分、增上意樂、住、生、攝受、地、行、建立十法予以概括說明。 十法又歸納為四處:初持瑜伽處,有「種性」等十八品。 第二隨法瑜伽處,有《相品》、《分品》、《增上意樂品》、《住品》。 第三持究竟瑜伽處,有《生品》、《攝受品》、《地品》、《行品》、《建立品》。 第四持次第瑜伽處,有《正發菩提心品》。 初持瑜伽處:說明菩薩的種性(為成就佛果的依因,在五種性中最為殊勝),菩薩的發心(發心的自性、行相、所緣、功德、最勝),菩薩應該具備的六種知識(自利、利他的途徑,世、出世間的真理,請佛菩薩的威力,成就有情的方法,自我圓成佛果的道路,無上佛果的妙境),菩薩的修學法門(六度、四攝、供養三寶、親近善知識、修四無量、大乘三十七菩提分法等種種利樂有情功德事)。
第二持法瑜伽處 《相品》說明菩薩具備的五大特徵,一、哀憫,二、愛語,三、勇猛,四、舒手惠施,五、能解甚深入理密意。 《處分品》:說明速證佛果的四種法門,一、善修事業(六度行門),二、方便善巧(於十二處具足方便善巧,能作自他義利),三、饒益於他(依四攝法門),四、無倒回向(所修法門能回向無上菩提)。 《增上意樂品》:指出菩薩對有情應有的態度,如七相憐憫,十五種增上意樂,十事應知。 《住品》:菩薩發心行菩薩道的十二種住,及其特徵、修習時間和所斷惑障等。 第三持究竟瑜伽處: 《生品》辨別菩薩受生形式及動機,有五種不同,一、為除眾生災患而生,二、隨着有情種類受生,三、所感殊勝正報生,四、所感殊勝依報生,五、最後生。 《攝受品》:攝受有情的六種方法。 《地品》:隨前十三住建立七地,一、種性地(種性住),二、勝解行地(勝解行住),三、淨勝意樂地(極歡喜住),四、行正行地(增上戒住、增上心住、三種增上慧住、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五、決定地(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六、決定行地(無礙解住),七、究竟住(最上成滿菩薩住、如來住)。 上述七地反映了菩薩修行的過程。 《行品》:總括一切菩薩地的行門為四種,一、十波羅蜜多行,二、菩提分法行,三、神通行,四、成熟有情行。 《建立品》:敘述諸佛具有一百四十種不共法,謂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及一切種妙智等。同時說明諸佛感得一百四十不共法的因緣。
第四持次第瑜伽處:《發正等菩提心品》,闡述菩薩修學次第。
『果』 果攝二地,「有餘依地」和「無餘依地」,論中各以三相施設建立。 51~80卷 此分共有十六地(除緣覺地),十六地的名稱同本地分,依次為: 「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五十一至五十七):在八識中,着重談了阿賴耶識,從八方面證明阿賴耶識的存在,謂依止執受、最初生起、有明了性、有種子性、業用差別、身受差別、處無心定、命終時識。 假如離開阿賴耶識,這八方面都無法成立。 又以四相建立流轉,謂阿賴耶識的所緣境界、相應心所與轉識的依賴關係,諸識的同時俱起。 一相建立還滅,謂阿賴耶識的轉依。 在法相方面,廣辨種種不相應行法、五十一心所及六種善巧(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相善巧)。 「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等三地(卷五十八至六十一):在本地分的五門施設建立中,提出雜染施設建立,作進一步的說明。 雜染有三, 一、煩惱雜染:即煩惱的自體、煩惱的種類、煩惱的修斷、煩惱的對治。 二、業雜染:廣明十不善業。 三、生雜染:敘述三界有情及出世聖者種種受生差別,招感生死的原因,有情界中的種種痛苦,並指出做好國王的道理,和上中下士的不同。
「三摩呬多地」(卷六十二至六十三上):指出眾生不能證得心一境性的原因,解釋《隨身念經》,二解脫(心解脫、慧解脫),眠纏,五種與定相違法(犯戒、無無間加行、無殷重加行、有沉沒、他所擾惱),修定人有三種遠離(住處遠離、見遠離、聞遠離),五種厚重過失能為定障(忿、慢、欲貪、薩迦耶見、不能堪忍)等。 「非三摩呬多地」(卷六十三中):說明不能入定的原因及對治方法。 「有心地」(卷六十三中): 用五相說明諸心差別, 一、依世俗道理建立諸心差別,如前意地所說。 二、依勝義道理建立諸心差別,概括諸識為阿賴耶識和轉識兩類。 三、勝義道理建立能依差別,以阿賴耶識為所依,末那識為能依,並說明阿賴耶識、末那識、意識的含義和作用。四、勝義道理俱有差別,八識的俱不俱起。 五、勝義道理建立染淨差別,阿賴耶識、末那識在三性中的性質,與煩惱相應不相應,諸煩惱種的對治。 「無心地」(卷六十三下):闡明在緣缺、作意缺(心不在焉),未得(下界人未得上界定心)、相違(苦樂受不同時),斷故(修道者已斷的貪心),滅故(無想定、滅盡定),已生故,七種情況下心不得生。 「聞所成地」(卷六十四): 內容有三, 一是廣辨皈依:考察皈依的對象、皈依的種類、能皈依者的資格、皈依者應具的正行、皈依者所能獲得功德。二是由六種理門略釋聖教:一、真義理門, 二、證得理門, 三、教導理門,四、遠離三邊理門,五、不可思議理門,六、意趣理門。 三是造論六因: 一、欲令法義當廣流布, 二、欲令種種信解有情,由此因緣能入正法, 三、為令失設種種義門重開顯故, 四、為欲略攝廣散義故,五、為欲顯發甚深義故,六、欲以種種美妙言詞生淨信故。 「思所成地」(卷六十五至六十六):說有四種思議,一、事思議,二、有非有思議,三、因果思議,四、乘思議,特別說明如何如理思議諸法的假實有無。又各以五相建立有見、有漏、有染、世間、有為、所緣諸法差別。 「修所成地」(卷六十七上):十六種修行方式。 「聲聞地」(卷六十七至七十一):以五難成立無種性,辨十種聲聞。 引《月喻經》論證聲聞人四種淨妙法(具戒、具德、柔和、善法),指出比丘往信徒家要斷除三種煩惱(結親友家隨煩惱、家慳隨煩惱、有染心而行法施隨煩惱)。 解釋《伐地迦經》所說的聲聞人要對染淨諸法善巧,應遍了知染淨所依、雜染、清淨三處。 略說四諦法門,用攝等十三門抉擇本地分律儀相應相,又以六十四門雜說境行果相。 「菩薩地」(卷七十二至八十上):本地分《發心品》、《自利利他品》都有抉擇,敘述菩薩的十種發心,四種恆常隨護心,九種正行,對五種有情眾起邪行名無哀憫,五種無堪任性有情。 《真實義品》,抉擇諸法真實義,有五法三自性。 五法:謂相、名、分別、真如、正智。先釋辨體,再以諸門分別。三自性: 一、遍計所執性, 二、依他起性, 三、圓成實性。 論中以釋名、辨體、差別、三性與五法關係,三性與三無性,依止、作用、有無、染淨等方面分別三性。 《威力品》、《成熟品》、《菩提品》、《力種性品》,以五因緣說明菩薩威德不可思議,有十法行能令菩薩成熟有情,大菩提五種相(自性、功能、加行、轉、還),六相略攝如來功德(圓滿、無垢、不動、無等、能作有情利益事業、功能)。 《布施品》,以施、戒、見、心、語、智、垢七種清淨,說明菩薩惠施乃能清淨。 《持戒品》,抉擇三聚淨戒?等。《菩?薩功德品》,指出有十種無顛倒道能證得一百四十種不共佛法,引《解深密經》除序品外的所有內容,論證大乘境行果的理論依據,證明大乘佛教是佛所說。 「有餘依地」及「無餘依地」(卷八十下):有離系等十四門,回答住有餘依及無餘依涅盤聲聞人的境界。
81~82卷 此分分為十三門: 一、契經體有二(文、義); 二、釋經方法有五(法、等起、義、釋難、次第); 三、契經文有六(名身、句身、字身、語、行相、機請); 四、契經義有十(地義、相義、作意等義、依處義、過患義、勝利義、所治義、能治義、略義、廣義); 五、經教的形式有十二(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論議); 六、等起有三(事、時、補特伽羅依處); 七、義有二(總義、別義); 八、釋難有二(自設難、他設難); 九、次第有三(圓滿次第、解釋次第、能成次第); 十、法師十相(善於法義、能廣宣說、具足無畏、言詞善巧、善方便說、具足成就法隨法行、威儀具足、勇猛精進、無有厭倦、具足忍力);十一、說者與聽眾(處五眾中宣說八種言); 十二、安住聽者,令住恭敬,無倒聽聞; 十三、略廣贊佛,謂講經前必先稱揚佛德。以上為說法者條件、說法時注意事項及經教知識,作為法師,如能具足通達這些道理,則能成就種種勝利。
83~84卷 分為白品與黑品。 白品(善法)用四偈說明,第一偈有師等八門,第二偈有智等十五門,第三偈有如來等十門,第四偈有欲等九門。 黑品(不善法)用一偈說明,有生老死等十一門。
85~100卷 抉擇三藏眾要義,一、契經事,二、毗奈耶事,三、摩怛理迦事。契經眾要事義擇攝,論曰: 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一者雜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長阿笈摩,四者增一阿笈摩。 雜阿笈摩者,謂於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出入息念、學、證淨等相應。 此中蘊等及其排列次序,正是這部分所闡述的內容,下面依次說明。 1.行:行即是蘊,用十一偈說明。第一偈有界等十一門,第二偈有略教等十一門,第三偈有想行等十一門,第四偈有速通等十門,第五偈有因等六門,第六偈有斷支等七門,第七偈有二品等十一門,第八偈有二智等四門,第九偈有諍等七門,第十偈有無厭等八門,第十一偈有少欲等十七門。 2.處(十二處):用八偈說明。第一偈有安立等八門,第二偈有無智等十門,第三偈有道等八門,第四偈有離欲、未離欲等八門,第五偈有因同分等九門,第六偈有作緣等十二門,第七偈有上貪等十二門,第八偈有一住等十二門。 3.緣起:用四偈說明。第一偈有立等九門,第二偈有異等七門,第三偈有觸緣等八門,第四偈有有滅等六門。 4.食(四食):有一偈,以安立等五門說明。 5.諦(四諦):有一偈,以如理等十二門說明。 6.界(十八界):以四偈說明。第一偈有總義等四門,第二偈有三七界等八門,第三偈有諸受自性等八門,第四偈有受生起等六門。 7.四念住:以四偈說明:第一偈有沙門等八門,第二偈有安立等九門,第三偈有先諸根等五門,第四偈有邪師等九門。 8.四正斷。 9.四神足:共有半偈,以勇等五門說明。 10.五根:有一偈,以安立等四門說明。 11.五力:有一偈,以思擇等六門說明。 12.七覺支:有一偈,以立等七門說明。 13.八正道:有一偈,以初內、外力等五門說明。 14.出入息念:有一偈,以障隨惑等九門說明。 15.三增上學:有一偈,以尊重尸羅等五門說明。 16.證淨等:有一偈,以安立等五門說明。
毗奈耶(律)事要義擇攝( 卷九十九至一百上),有一偈,以利聚等十門說明。 摩怛理迦(論)事要義擇攝(卷一百下),用二偈說明:第一偈指出造論釋名的方法。 先略序事,敘述流轉、雜染二十二事,還滅清淨十九事。 後廣辨,以異門等四門廣辨其相。第二偈有聚等六門,又十八門,略述摩怛理迦所有宗要。 以上諸門攝盡三藏眾要事義,故稱攝事分。 今人呂澄先生的《雜阿含經刊定記》,認為抉擇契經的摩怛理迦(本母),是依《雜阿含經》的次第而造的。 從以上提要,可以發現《瑜伽師地論》五分內容的組織關係。 本地分通說十七地,攝抉擇分進一步抉擇十七地的深奧道理。 此二分是所說,使人明了諸法事理。 攝釋分辨明講經方法和諸經儀則,是能說的方式。 連同前二分共為所說內容及能說方法,是一般的通說。 攝異門分解釋諸法名義,會通各種異說。 上面四分闡明所詮教法,攝事分特明能詮的三藏,顯示能詮與所詮的不同。
註疏
資料 印度注釋中最古的一種為最勝子等撰,有漢、藏兩種譯本。 漢譯《瑜伽師地論釋》1卷,簡稱《瑜伽論釋》,唐玄奘譯。 現存藏譯本有《菩薩地釋》,德光撰,燃燈吉祥智、戒勝同譯; 《菩薩戒品釋》,德光撰,慧鎧、智軍同譯; 《菩薩戒品廣釋》,勝子撰,慧鎧、智軍同譯;《菩薩地釋》,海雲撰,寂賢、戒勝同譯。
印度註疏 印度註疏中最古的一種為最勝子等撰,有漢、藏兩種譯本。 漢譯《瑜伽師地論釋》1卷,簡稱《瑜伽論釋》,唐玄奘譯。
中國註疏 現存有唐窺基撰《瑜伽師地論略纂》16卷(為第1~66卷的注釋)、《瑜伽論劫章頌》1卷(為七言頌),遁論集撰《瑜伽論記》48卷,清素撰《瑜伽師地論義演》40卷。 另有敦煌本《瑜伽師地論分門記》(已印出6卷)和《瑜伽論手記》(已印出4卷),均為唐法成講述,聽者筆記而成。 近代有歐陽竟無撰《瑜伽師地論敘》2卷,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100卷。 此外,尚有20~30種注釋已散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