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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 (1957年)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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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1957年|2月),男,漢族陝西合陽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 遼寧地區代表。

生平

早年為遼寧省大窪縣榆樹農場知青、鞍山市玻璃廠工人。後入遼寧大學哲學系學習。畢業後曾短暫任教於鞍山市幹部進修學院。1984年進入中共鞍山市委辦公廳,歷任綜合處幹事、秘書。1988年,任鞍山市政府信息辦公室主任。1990年,任鞍山市冶金工業局黨委副書記。1993年,任鞍山市政府政研室主任,鞍山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1994年,任鞍山市舊堡區委書記。1996年,任鞍山市千山區委書記。1999年,任鞍山市委常委、秘書長。2003年4月,任鞍山市委副書記。2004年8月,任中共遼寧省委副秘書長。2007年2月,任中共遼寧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省委政研室主任,併兼任遼寧省委副秘書長。2008年2月,任撫順市副市長、代理市長。2008年起擔任全國人大代表。2009年1月,正式當選為撫順市市長。2010年8月,調任鞍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2011年1月正式當選為鞍山市市長。2012年1月,轉任中共阜新市委書記。2013年1月30日當選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6年3月16日,中紀委網站宣布,王陽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據媒體報道,王陽女兒王聖淇24歲時即被提拔為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國際教育學院副院長(副處級)。該大學是廳級單位,一般人需工作9年才能達到該級別,當事人從工作到被提升不足3年。6月2日,王陽被中紀委雙開,移送司法機關。

補充

2017年5月31日,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王陽犯受賄罪、破壞選舉罪,涉案金額達人民幣6291萬餘元,犯罪情節嚴重,但鑑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因此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6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0萬元,其受賄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