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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錫彤

王錫彤(1865-1938),字筱汀,河南衛輝城關人,中國近現代史上著名的愛國實業家

中國水泥大王——王錫彤

他自幼勤奮好學,少時曾習鹽業,19歲獲縣試第一,後又獲府試第二,院試第三,1887年考入開封大梁學院,青年時代以教書為主,先後主講衛輝經正書舍、禹州三峰實業學堂等。宣統元年(1909年)以前主要在河南從事教育事業,與李敏修等創辦經正書舍。其間亦參與地方政事,曾主辦禹州三峰煤礦公司,參與洛潼鐵路、河南鐵礦等實業的創辦。宣統元年河南人民收回礦權鬥爭中,被推為四代表之一赴京與英國福公司談判。此後應袁世凱之邀,與北方最大實業家周學熙一起在京津等地辦實業,充當袁氏親信幕僚。王先後充任京師自來水公司協理、天津啟新洋灰公司協理、天津華新紡織公司協理、華新公司唐山紡紗廠專務董事、衛輝紗廠董事、棉業公會董事、興華資本團董事等職。1915年曾任民國參政院參政。直至1938年病逝為止,一直在京津豫從事工商活動。著述有《清鑒》(前編)、《抑齋詩文集》、《抑齋自述》等多種。他能詩善文,是一位著名的學者、詩人和教育家。

甲午戰爭後,帝國主義以在中國辦廠、開礦、興建鐵路等方式,加強經濟侵略,掠奪礦產資源。王錫彤悲憤交集,他痛斥李鴻章賣國行經,對學生疾呼「我君可欺,而我民不可欺」要求大家立志救國。學生們每每被他的救國熱忱所感動。1905年,他應禹州之聘,參與三峰礦物公司管理,從而走上了實業救國之路,被譽為「洋灰(水泥)王」。

1906年,我國修築洛潼鐵路時,外國人爭相插手,但王錫彤為給國人爭氣,呼籲自辦。他積極勸募股金,購買機器,克服重重困難,終於使洛潼鐵路早日竣工通車,第一次顯示了他的實業救國的熱心和才幹。

1908年,袁世凱被攝政王載灃逼退到衛輝隱居。在此期間,袁氏為圖東山再起。除抓軍隊外,積極物色實業人才。他以邀請王錫彤講經論史為名,對王錫彤說:「官可不做,實業不可不辦。」在袁世凱的舉薦下,王錫彤進入了當時中國規模最大的周學熙資本集團,成為周學熙、陳一甫、孫多森(當時中國銀行總裁)、李希明、袁世凱大家族組成了董監會核心人物之一。在周學熙兩任北洋政府財政總長期間,王錫彤獨任北平自來水公司總理、天津啟新洋灰公司總代理、恆豐公司主任董事、興華資本集團主任董事、灤州礦務公司董事、南洋鐵路維持會理事長、華新紡織總公司董事、中國實業家協會副會長等職。

周學熙資本集團有三個骨幹企業,即啟新洋灰公司、灤州礦務公司、華新紡織公司。水泥工業是當時民族工業的重要一項,那時全國只有天津啟新洋灰公司和湖北水泥廠兩家。湖北廠是建於1907年的老廠,曾一度控制着東南各省的水泥市場,因經營不善,1909年後,3年借日本三菱公司白銀72萬兩,面臨被日商吃掉的危險。王錫彤為防止湖北廠落入外國人之手,於1914年以「華豐實業社」的名義代辦湖北廠,由啟新公司借給白銀140萬兩,除償還債務外,余銀作流動資本,易名為「華記湖北水泥公司」。從此,兩家水泥公司的產品占國內水泥市場的90%以上,居壟斷地位。

1924年後,外商水泥生產劇增,上海華商水泥公司無力與外國資本抗衡,王錫彤代表啟新水泥公司又與上海華商水泥公司訂立協定,採取統一行動,再次控制了中國水泥市場,王錫彤因此被譽為「中國水泥王」。

設廠謀惠家鄉。

1919年6月,王錫彤借回鄉省親之機,遊說當地政府在衛輝辦廠。當年8月,在王錫彤的建議下召開了天津華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定在唐山、衛輝創辦紗廠。兩廠各定股額80萬元,當場集股,過半為定。唐山廠距天津較近,集股過半容易,而衛輝遠離天津千里之外,不好辦。王錫彤為了振興家鄉工業,慨然自認2000股(10萬元)。當時他身邊並無多少錢,但為了家鄉爭得機會就不顧風險。1921年,衛輝華新紗廠終於簡稱。從此為衛輝、新鄉乃至國家的經濟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王錫彤反對封建專制,同情革命。袁世凱讓他當河南總督,他力辭不就。目睹袁世凱復辟帝制,他深感憤怒無奈,只好潔身自好,一心干實業。他對朋友說:「寧終其身於商賈,免遭身敗名裂之禍。」他是一位典型的學者型實業家,名副其實的儒商。1925年後,王錫彤陸續辭去實業界一切職務,寓居天津,潛心研究中外史籍,寫下2000餘萬字的文史著述,為後世留下了一份寶貴的精神財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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