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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 |
爵(拼音:jué)是漢語一級通用漢字(常用字) 。
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爵:爵身前有流(傾酒的流槽),後有尖狀尾,杯身下有三足。爵是一種酒器。
這種酒器是天子分封諸侯時賞賜給諸侯的。後由此引申指爵位、官位。
古代"爵"與"雀"同音,所以"爵"在古書中也被假借作"雀"。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爵
拼音; jué
注音字母; ㄐㄩㄝˊ
平水韻部; 入聲十藥
部首; 爫
總筆畫數; 4+13
造字法; 象形字
結構; 獨體字,上中下結構
五筆; ELVF
倉頡碼; BWLI
統一碼; 基本區 U+7235
四角碼; 2074₆
鄭碼; PVXD
異體字; ࠋ�、࠙�、�、�、ੰ�、ࢋ�、࣡�、ੰ�、ੰ�
字級; 一級(3421)
文字源流
象形字。從"爵"字的甲骨文(圖2、4、5)字形來看,畫得完全像古代的一個酒器形狀,它的下面有兩個或三個"足",實際上"爵"通常有三支杯腳;中間是用來酒或者盛酒的容器(腹),小方塊像手提的把手,又叫"鋬(pàn)";上面的箭頭符號"↑"表示"柱";左邊的開口表示人嘴飲酒的"流"。商代金文(圖1、3)的"爵"更加形象,就是"爵"的實物描摹,右下方像一隻手("又"),表示持爵飲酒。
至西周,爵柱形訛作"圖A"形,下體省變為二足。東周古文字材料中尚未發現"爵"字。在秦並六國前後的秦簡里(圖8-10),"爵"字變異較多,柱形多作"圖B",手形(又)下增一短畫而訛變作"寸",整體訛斷為上下兩塊,全失爵形。秦簡字左下或作"圖C",為漢隸(圖15-18)繼承;或作"圖D",導致《說文解字》小篆訛作"鬯"(圖12)。秦簡字中間有多種形式,其中的"圖E"形,不僅可能是《說文》小篆"圖F"形之所由,而且成為漢隸"圖E""罒"兩種寫法的發端。"圖E"形在漢隸中多見,"罒"形在漢隸中並不普遍,但後者傳入楷書。《說文》古文"爵"字可能出於漢初,因為它實際是截取秦簡一種字形上部後的變化形式;而漢初馬王堆帛書"爵"字又有截取秦或漢初"爵"字下部的形式"�"(圖17)。幾經變化的爵柱形,在楷書中變成了扁"爪"形,因此,楷書舊字形寫作圖19,現代規範字形寫作"爵"。
"爵"的本義就是酒器,是一種裝酒的禮器。"爵"既然是裝酒的器皿,那麼自然可以用來代指"酒""飲酒",因此《易·中孚》中說:"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是說我有好酒,與你共享。在古代使用"爵"這種酒器的人通常地位比較高,因此"爵"被借作爵位,《禮記·王制》中就有記載:"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古代往往會因功賜爵,《韓非子·五蠹》中就說:"以其有功也爵之。"這裡的"爵"用作動詞,表示授予爵位。隨着時代發展,"爵"這種酒器逐漸退出歷史舞台,使用頻率也大大降低。在現代漢語中,"爵"主要用作音譯詞,如爵士樂。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五】【鬯部】即畧切(jué)
爵,禮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又持之也。所以飲。器象爵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
ࠕ�,古文爵,象形。
說文解字注 爵,禮器也。
段注:古說今說皆雲爵一升。《韓詩》說:爵觚觶角散緫名曰爵,其實曰觴。
ࠋ�象雀之形。
段注:各本作象爵之形四字,今正。古文全象爵形,即象雀形也。小篆改古文省之。首象其正形,下象其側形也。
中有鬯酒,又持之也。
段注:又,手也。《祭統》:屍酢夫人執柄,夫人受屍執足。柄者,尾也。
皆㠯飲器象雀者。
段注:各本雀作爵,今正。
取其鳴節節足足也。
段注:節節足足,雀音如是。《廣雅》曰:鳳皇雄鳴即即,雌鳴足足。宋書符瑞志因之,皮傅之說耳。即略切,二部。爵引伸為爵秩字,假借為雀字。《韓詩》說曰:爵,盡也、足也。《白虎通·說爵祿》曰:爵者,盡也。所以盡人材。古爵音同焦,釂潐字皆取盡意。
段注:首尾喙翼足具見,爵形即雀形也。程氏《瑤田通藝錄》曰:前有流,喙也,腦與項也,胡也。後有柄,尾也。容酒之量,其口左右侈出者,翅也。近前二柱,聳翅將飛皃也。其量,腹也。腹下卓爾鼎立者,其足也。古爵之存於今者驗之,兩柱拄眉而酒盡,古經立之容不能昂其首也。不昂首而實盡,取節於兩柱之拄眉,梓人所謂鄉衡者如是。
廣韻 即略切,入藥精 ‖爵聲藥2部
爵,封也。《禮含文嘉》曰:"殷爵三等,周爵五等。"《白虎通》曰:"三等法三光,五等法五行也。"《淮南子》曰:"爵祿者,人臣之銜轡也。"《文字音義》曰:"爵,量也,量其職盡其才也。"又禮器。《周禮》曰:"享先王以玉爵。"即略切。七。
康熙字典 【巳集中】【爪部】 爵·康熙筆畫:18 ·部外筆畫:14
古文:॥�、ੰ�、࣡�、࠙�
《唐韻》即略切。《集韻》《韻會》《正韻》即約切。並音雀。《說文》:禮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
又持之也。所以飮器。象爵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字彙》:取其能飛而不溺於酒,以示儆焉。《埤雅》:一升曰爵。亦取其鳴節,以戒荒淫。《詩·小雅》:發彼有的,以祈爾爵,又酌彼康爵。鄭箋康虛也。
又《禮記·投壺》:正爵既行,請立馬。
又《儀禮·鄉飲酒禮》:揖讓如初,升乃羞無算爵。
又《玉篇》:竹器,所以酌酒也。
又《集韻》:爵位也。《廣韻》:封也。殷爵三等。周爵五等。三等法三光也。五等法五行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馭羣臣,一曰爵。注:爵謂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也。疏:以德詔爵以賢乃受爵也。
又《埤雅》:大夫以上與燕賞。然後賜爵,以章有德,故謂命秩為爵祿爵位。《書·武成》:列爵惟五。傳:公侯伯子男也。
又《廣韻》:爵,量也。量其職,盡其才也。
又官名。《前漢·汲黯傳》:為主爵都尉。
又鳥名。《孟子》:為叢驅爵者鸇也。疏:鸇能食鳥雀。
又葉資昔切。音即。陸機《贈顧驃騎》詩:清塵既彰,朝虛好爵,敬子侯度,愼徽百辟。
又葉子結切。音節。蘇軾《補龍山文》:宰夫揚觶,兕觥舉罰,請歌相䑕,以侑此爵。注:罰,房穴反。《玉篇》:本作ੰ�。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上窄下寬。"爫、罒"居上半格,"爫"窄"罒"寬;"爫"居上居中,第三筆點在豎中線左側;"罒"扁,底部在橫中線上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