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狗,或烹狗,這是一個問題(甚荒堂)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愛狗,或烹狗,這是一個問題》是中國當代作家甚荒堂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愛狗,或烹狗,這是一個問題
在今天的中國,若以一熱詞引領國人的精神生活,可否就一愛字?首盼國家富強而愛國,次謀家庭幸福而愛家,三營人際和睦而愛人,有此三愛,庶幾已達國頒標準,報呈國家精神文明辦必也能獲首肯的。要是還愛心泛溢不止,我推薦不妨愛狗。不用說現在生活越來越好了,倉廩實而知禮節,是向高處走,溫飽思淫慾,則是朝低處落,養狗自是小道,玩物而已,說好無助於大德,說壞也不見得就喪志。但我想如果以上愛的層級大致複合邏輯,養狗的普及程度,或可作為衡量社會發展和百姓生活水準的一個尺度,而隨處可見的狗態,更可籍此觀摩國人的心性趣味和人格情態。
這裡如此抬舉狗,不無適逢狗年應景之意,實在也因狗狗自身的魅力。造物主造了陸地天空和水裡的無數動物,人類從中脫穎而出,進化到如今的王者地位,視萬物都可觀,觀入神都可愛,中華文化選取動物作十二生肖紀年,應該就體現了人對動物的尊重。但我們盤點這些動物代表,嘴臉猥瑣的鼠和表情陰險的蛇(想象而成的龍為蛇的幻相),要也說可愛,或就禮敬一種生命形態而已;威風凜凜的老虎真可喜愛,但其真來人間,即便隔着鐵柵欄,還是令人生畏;供人驅使的牛馬確有值得敬愛的品質,卻不是足以令人把玩的親近;而雞、羊、兔子,甚至還可加上豬,望之也可愛,玩之也可親,與人交流互動還是有所不足,簡單說就是不夠通人性。猴子最通人性,卻似不宜家養。一路看過,模樣可樂、性情可親,足夠通人性,又最適合家養者,也就只有狗了。
時人玩物取樂,也不只鍾情於狗。大致而言,狗愛多男,貓迷多女,鳥痴則多見於男性老者。但鳥作寵物,與貓狗不在一個數量級,人前爭寵,主要還是貓狗兩家。只看憨態萌寵,貓貓甚至可能贏得票選,若比善解人意,還是狗狗略勝一籌。
據專家考證,貓是大約六千多年前,跟蹤老鼠的腳步來到人間的,與人廝混熟了,享受一些施捨,但沒有施捨,自個兒仍有老鼠可捉,這大約就是貓對人有時愛搭不理的原因,還有野性未泯。狗與人打交道遠比貓資深,說是萬年前左右,人類開始結廬聚居時,便有綠眼利齒的傢伙成群前來圍觀,起初一定是令人恐懼的,但後來人們發現,有圍觀者伺機靠近,卻不是要捕獵人,而是撿拾人的廚餘。時間長了,雙方習以為常,客人逐漸進村,直到登堂入室,本來想要吃人的狼,終成向人搖尾的狗。如果這個說法確實,可知狼之為狗,主要不因人的馴化,而是其中稟賦特別者的自主選擇,可為性格決定命運的標準案例。
狼成狗後,初也不是做寵物,而是做奴僕。一身文武藝,賣給了主人家。出門打獵,為主人獵取肉食、馴服馬牛豬羊等立下汗馬功勞;歸來看家,為保主人生命和財產安全做出卓越貢獻,有說其聲宏善吠,就是看門練就的技藝。狗做這些事,所恃還是一嘴利齒,只就善於撕咬的特色而言,其實還是狼;但狗是根據主人的指令做事,還知做得越好,主人越歡喜,主人越歡喜,便越要努力做,必須覺悟到這份上,方可算是狗,雖看外表仍舊是狼。或許狗黑要譏其為兩面人,狗若能言,卻可解釋不忘初心。
狗因事人日久,一身本事也逐漸開發。敢情這狗才,不只善咬的嘴。從古代因紐特人用狗拉雪橇,到今天訓狗偵凶、緝毒、導盲,狗腿、狗眼、狗鼻子都排上用場;被人牽在身後、報在懷裡,以及相擁睡在床上,無疑都因狗態媚人,而馱炸藥包上戰場炸坦克,坐飛船遨遊太空,更是不折不扣玩狗命了。當然,合於正能量價值觀的規範表述,應為捨生忘死的勇敢精神。
以百般技藝事人的狗,面貌也漸顯萬千姿態。按照達爾文的理論,物種的進化過程,也就是為適應生存環境不斷變異的過程。但與狗本為同宗兄弟、仍在野外過苦日子的狼,亞種不過數十個,模樣甚少改變,即便同樣被人馴化的馬、牛、羊等,也仍與野生同類大致不差。而狗的花色品種已達四百多個,不少面貌清奇到幾乎不見狼的影子,比如個頭最大的大丹狗偉岸似牛犢,最小的吉娃娃能放進茶杯,難以想象它們本是一家子。從生物多樣性角度看,也算狗的生殖成就,卻是人操縱了公狗的陰莖和母狗的子宮,將其種群麵團般揉捏定製的結果,人對狗的使用需求無止境,狗的奇葩繁衍也無止境。
但狗族縱然人丁興旺遠勝過狼,卻難以向狼炫耀歲月靜好。當年有狼樂意做狗,原也並非追求有道德的高尚生活,不過指望餵飽一張嘴而已,守候主人座下的卑賤地位,也就決定了伙食待遇的低劣品質,而且還常不得充足供給,少不得自個兒還要找補,吃屎習性無疑因此而來。好不容易,通過外做殺手和內任獄卒的喋血歷練,終於養成對主人的不二忠心後,從主人那裡換回的恩寵,還是未從根本上改變奴才命運。比如狗們已熟知,自己參與獵捕和看管的那些令人垂涎的塊肉,主人吃剩後,有時也能為自己留下骨頭,卻一定至死不明白,何以自己的一身肉,竟也同樣是主人碗裡的肉。有說古代一些時期,狗肉作為肉食來源之一,地位甚至高過豬肉,漢高祖劉邦手下忠實如狗的大將樊噲,發跡之前職業就是狗屠。「狡兔盡,走狗烹」的諺語,可證在古人那裡,狗肉較之兔肉以及其他肉食,並未獲得免吃金牌,中醫狗肉補氣壯陽的說法,更可見國人於吃狗肉已從飽口腹升華到養生學。至今國內不少地方,視吃狗肉為民俗,比如廣西桂林,為發展經濟搭台,還專門設立狗肉節,而在域外的朝鮮半島,當有西方人批評吃狗肉不文明,韓國人的惱怒反彈,美其名曰也是捍衛民族傳統。
我不養狗,但欣賞狗的可愛,雖曾吃狗肉,早已發誓不再吃,也願世人都不吃,只是對於有人堅決要吃,卻又覺難以說服他們。比如你說狗是人類的朋友,他說牛又何嘗不是朋友;你說狗最通人性,他說對視一雙豬眼,也能發現愛情;你說西方人不吃狗肉,代表了人類文明的進步,他說美帝滿世界殺人,其實最野蠻。讓愛狗人士最難陳辭的是,狗遠非珍稀動物,吃一條狗並不比吃一隻雞更危害大自然。我思考再三,以為中間立場或許較能包容雙方的合理意見,便是與其一般性地為可不可以吃狗肉訂立原則,莫如具體地審視每一條狗該不該被吃。我的意思是,人之養狗,無非是用其技藝為人服務而已,心裡還都有個績效評價,無論什麼狗,但能以服務令主人滿意,便是好狗,主人一定不會吃,誰要想吃它的肉,主人都要吃你的肉。但要是不僅做不好主人要求的事,反而常壞事,主人忍無可忍,憤而吃了它的肉,也不好說就是殘忍,貌似無情,可能反而有情,因做狗既是廢才,做成美食,可證究竟不是廢物。
可巧春節期間,讀到一篇清人文字《冉氏烹狗記》,其中頗有與我不謀而合之處。說是一戶冉姓人家,養的狗異常兇猛,但有行人路過,必狂吠着衝上去撕咬,讓主人賠禮道歉之外,還賠不少醫藥費。主人深以為苦,卻一直未肯捨棄,因相信兇猛是看家狗的必備素質,雖然平時惹禍,有仇敵或盜賊上門,正可仗其避禍。鄰人劉氏也認同冉氏,以為好狗千金難買。
不料事有大謬不然,後來作者從劉氏那裡獲悉,冉家猛狗竟被主人烹殺。緣故是突有盜賊大白天上門,冉家父子奮力打退盜賊後,才想起不曾聽見狗吠,四下找遍不見蹤影,直到夜裡上床時,才發現它蜷曲在床底下,猶自大氣也不敢喘,生怕被人聽見。可憐的傢伙,不知臨死是否反思,與其裝成猛狗浪得虛名,以致辜負了主人的期望,還不如只做寵物逗歡獻樂,倒可能陪侍主人頤養天年。
世上色厲而內荏的狗無疑也是有的,但因懼怕而藏床下,從白天捱到夜晚,似乎過於漫畫似的誇張,不像狗的性情了。不過我經揣摩文章中心思想,又覺理解作者的用意。因作者說狗是賓,借賓定主,卻是為了說人,說一種品性類似劣狗的人,這些人大多是市井無賴之徒,也有的或在衙門當差,或在兵營當兵,平時結夥橫行於市,「侮文弱,陵良懦」,個個都像英雄好漢,一旦有賊來犯,令其進入防禦位置後,突有戰馬夜驚,便嚇得渾身顫抖,刀也無力拔出。作者總結這些人的共同特點:「勇於私鬥而怯於公戰」。
這位作者姓崔名述,其生活的乾嘉時代,也是一些國人津津樂道的盛世,他所見識的無賴之徒,今天其實也隨處可見。只是這些人不同前輩橫行於市井,更多是混跡於網上,與敵隔空交戰,故而不僅私鬥勇猛,公戰似也了得,或者更準確說,借公戰慷慨之名,以掩私營齷齪之實。這些人大多文化素質低下,語言貧乏而骯髒,男女生殖器是最常用詞;這些人心裡都養着一個恨魔,放眼全球到處都是敵人,環視域中張嘴就罵人是賣國賊和漢奸,當聽說敵國發生天災人禍,便立刻喜大普奔地要發賀電;這些人放言外敵雖遠必誅,就像領旨出征的兵馬大元帥;動輒就聲稱核平誰誰,仿佛核按鈕就掌控在手中,說起打下某島後留島不留人,更是大有奧斯維辛集中營總管魂靈附體的意味了。當然,這些都是嘴炮,雖已有人通過砸外國品牌車和圍攻外資商貿門店練膽,實際戰力究竟是戰狼還是怯狗,還須真正對外開戰後才能驗證。
最後還是回頭說狗。以狗的表現優劣決生殺予奪,固也不無公正,但孔子有言:「不教而殺謂之虐」。據專家的經驗,訓狗甚至比教人還容易,因其服從的基因已溶進血液里。故而,倘說冉氏之狗令主失望,是否也因主人疏於調教,如今只好存疑,時下有狗品性卑劣,卻無一不是主人之過,比如那些將室外公共場地作廁所,縱狗隨地大小便而不清掃的,那些將狗寵成兒子,因狗惹事而視別人孩子不如自家狗的,都不好責其疏於教狗,實在自個兒也是一副狗德行,所養之狗不過作了心性的自我寫照罷了。狗狗攤上這號主人,倒也安享極樂,但要因此得罪到世人皆曰殺的地步,那就樂極生悲,乃至悲催至極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