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信條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愛爾蘭信條,外文名:Irish Articles ,這是指1615年愛爾蘭聖公會(Irish Episcopal Church)採納的104條而言。
簡介
其神學取向近乎加爾文主義,多於英國教會的三十九條(Thirty-Nine Articles1159,Thirty-Nine Articles 三十九條, 1562)。此信條是烏撒主教草擬的,當時他是都柏林神學系的系主任。
神學(古希臘語:Θεολογια,拉丁語:theologia,英語:Theology)一詞,廣泛指稱所有對神(上帝)這個主題展開的研究或學說[1]。神學一詞的希臘文Θεολογια是由Θεος(即「神」)和λογος(即「邏各斯/話語/學說」)兩個字組合,字面上便有建立人類對上帝正確認識的學說之意。為宗教研究[2]的一個領域。
104條主張絕對預定論(Predestination954,Predestination),肯定教宗是敵基督,也沒提及聖公會按立禮的需要。此104條成為愛爾蘭教會的正式信仰,一直到1635年。之後,愛爾蘭教會改變立場,採納英國教會的三十九條為他們的正式信條。
有學者認為愛爾蘭教會的104條,對韋斯敏斯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1230,Westminster Confession)具有很深的影響力。
參考文獻
- ↑ 每個人都是神學家——路德對神學的理解【注1】,教會
- ↑ 宗教研究,道客巴巴,201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