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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易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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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基本資料

性別
出生 (1880-03-20) 1880年3月20日(140歲)
國籍 中華民國

焦易堂(1880年3月20日-1950年10月28日)名希孟,易堂,以字行陝西省咸陽武功縣人,中華民國革命家、學者。

生平

民國初期的活動

清朝末年,焦易堂畢業於自治研究所,任武功縣勸學總董兼教育會自治會長。他還參加了中國同盟會。1911年(宣統3年)辛亥革命爆發,陝西省響應,焦易堂也在陝西參加革命,任陝西都督府參謀。

  • 1912年民國元年),焦易堂當選陝西省議會議員,同年11月當選第一屆國會參議院議員。
  • 1914年,國會遭到袁世凱解散,焦易堂入私立中國公學,並於1916年(民國5年)畢業。
  • 1916年,第一屆國會恢復活動,他繼續任參議院議員。
  • 1917年(民國6年)孫文(孫中山)領導的護法運動開始,焦易堂赴廣州,任大元帥府參事、護法國會議員。
  • 1918年(民國7年),任陝西勞軍使,被派往陝西護國軍。
  • 1921年(民國10年)12月,任大本營參議。
  • 1923年(民國12年)任華北軍事特派員,宣傳反對曹錕賄選
  • 1924年(民國13年)10月,就任大元帥府軍事委員。

國民政府的活動

孫文死後的1926年(民國15年),焦易堂隨蔣介石北伐,任宣慰使,負責鼓勵各地響應國民革命軍。同年4月,中國國民黨右派西山會議派上海單獨召開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焦易堂參加大會,並任中央執行委員。

  • 1928年(民國17年)11月,焦易堂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員兼法政委員會委員長,並參與民法起草委員會。當時,他還同王用賓合作在南京設立了首都女子法政講習所。翌年3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三屆候補中央執行委員(後來連任第四屆候補中央執行委員)。
  • 1931年(民國20年),任中央政治會議委員,並兼任國醫館館長。此外,他還歷任考選委員會委員、禁煙委員會委員。
  • 1935年(民國24年)7月,他接替居正被任命為最高法院院長,任至1940年(民國29年)9月。
  • 1935年11月,他當選中國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第六屆連任)。
  • 1947年(民國36年),當選行憲國民大會代表。第二次國共內戰末期,他經海口去往臺灣,任總統府國策顧問
  • 1950年(民國39年)10月28日,焦易堂在臺北病逝。享年71歲(滿70歳)。

人物經歷

投身革命

  • 焦易堂(1879—1950),陝西省武功縣人,清末秀才,後又入北京中國公學政法科學習。清宣統元年(1909),在陝西自治研究所學習,畢業後加入同盟會。
  • 宣統二年(1910),任武功縣勸學所所長,常往鄉村演說,主張人民自治。
  • 宣統三年(1911),與張仲良等革命人士,領導武功光復。嗣後參加陝西新軍,在張鳳翽大統領行營任參軍,參加抗擊清軍殘餘的戰鬥。
  • 辛亥革命後,焦易堂在陝西都督府供職,任陝西同盟會幹事,後被選為陝西省議會議員和國會議員。先後斷然拒絕袁世凱、曹錕等人高官厚祿的引誘,致力於二次革命、護國運動、護法戰爭、反曹賄選、策應北京政變、迎孫中山北上,參與北代戰爭。
  • 還將自己的兒子步轅從上海派回陝西,參加靖國軍起義。步轅後在岐山戰鬥中捐軀。
  • 民國5年(1916),焦易堂在上海謁見孫中山後,奉命秘密來往於廣州、上海、天津、北京、西安等地開展鬥爭。
  • 民國8年(1919),在廣州護國會工作,次年任北方軍事特派員,隨後又任廣州孫中山大元帥府參議。在河南省曾聚資印發《三民主義》20萬冊,極力宣傳孫中山的革命主張。孫中山對他給予了高度讚揚說:「易堂兄,秦中傑士也,為國奔走有年,於民國創建頗有功焉。其為人也,端直溫厚,不類近世子。」還指出:「經畫西北,具見周詳,毅力熱忱,殊堪嘉尚。」
  • 民國13年(1924)1月,國民黨一大在廣州召開,焦易堂出席,牽線促成胡景翼拜訪孫中山。此後,焦易堂即赴北方,聯絡馮玉祥、胡景翼、孫岳等,謀劃推翻曹錕賄選政府的北京政變,把賄選總統曹錕趕下了台,驅逐清遜帝溥儀出宮。當年10月19日,焦易堂被孫中山任命為大元帥府軍事委員,專事聯絡北方軍事,後代表國民軍親赴廣州,護送孫中山、宋慶齡自滬乘船到津,轉道北京。

宣導教育

  • 民國17年(1928)出任國民政府立法院委員兼法制委員會委員長。
  • 民國19年(1930)兼任考試院考選委員會委員,並被選為國民黨中央候補執行委員。
  • 民國22年(1933)與戴季陶、于右任、張繼等國民黨元老,力主發展大西北教育事業,振興農業,以濟民生,創辦西北農林專科學校(今西北農業大學前身)。並先後在本縣河道地區捐薪俸,辦起民生小學和民生中學。主持舉辦了全國首次武術考試和表演。
  • 民國24年(1935)出任國民黨中央最高法院院長,同年被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在任期間,清理積案,整理編寫判案,健全終審制度。堅持正義,主張早日結束訓政,實行憲政,還政於民。為此,引起蔣介石的猜忌。
  • 民國27年(1938),於重慶軟禁並要求曲煥章(雲南白藥創始人)交出雲南白藥秘方,未果後逼死曲煥章。
  • 民國30年(1941),被迫辭去院長職務。
  • 民國34年(1945),抗日戰爭勝利後,蔣介石挑起內戰,焦易堂對此非常反感,曾說:「蔣介石違背中山先生遺訓,所作所為,全出一己之私」。
  • 民國35年(1946),焦易堂當選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
  • 民國38年(1949),前往臺灣。
  • 1950年10月20日在臺北病逝,終年71歲。

推崇中醫

  • 焦易堂酷愛中醫學,極力提倡發揚中華中醫藥,保存國粹。他曾被聘任為中央國醫館館長數十年,提出以現代科學研究中醫藥,力主中西藥結合,擬定中醫藥發展方案。
  • 他主持國醫館不僅逐步建立起各類研究委員會,創辦了中醫藥雜誌,編輯出版了部分中藥教材,而且在各省市和國外華人居住地區建立起國醫館支館。一些省市還辦起西醫學校。
  • 民國19年(1930年)五月,在中醫界反對廢止中醫運動浪潮推動下,譚廷闓、胡漢民、陳立夫、焦易堂等人於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上,提出成立中央國醫館的提案,獲得批准。
  • 民國20年初,中央國醫館成立,由焦易堂擔任館長,同年七月,他主持立法院法制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中醫條例》,後來由於行政院阻撓,未能及時公佈。
  • 民國23年,中醫界在國民黨四屆四中全會上請願,要求公佈中醫條例,其中焦易堂也發表一篇《告國人書》。
  • 到民國25年一月,《中醫條例》頒佈前,中央國醫館便以一個半官、半民、半學術、半行政的結構中發展中醫工作並管理中醫行政權,而焦易堂自始至終均擔任中央國醫館館長, 積極支持中醫界爭取合法權利的抗爭活動。
  • 抗戰期間,他先後在南京設立中醫救護醫院,創立中國製藥廠,開辦中醫醫務人員訓練班,為戰時服務。
  • 從民國7年至民國12年(1918—1923),孫中山先後發給焦易堂的閱件、批復、委任令現存者23件,信劄5封為孫中山親筆所寫。
  • 民國7年(1918),孫中山還為焦易堂的父母撰寫了行事狀。

公職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前任:
居正
最高法院院長
1935年7月22日—1940年9月26日
繼任:
李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