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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塔村

中文名: 燈塔村

面 積: 375公頃(3.75平方公里)

主要糧食作物: 玉米、小麥

所屬地: 山東省

人口數量: 4126人(2000年)

人均純收入: 4609元(2000年)

榮 譽: 民族團結進步模範村

燈塔村位於淄博市周村區城區的西北部,分為老村和新村兩部分。老村東起北門街,西至淦河,南起新建路,北至機場路,是村民與城市居民混居區;新村東起東門路與長行村毗鄰,西至周長路與周家村相鄰,南起機場路與老村相連,北至恆星路與東塘村接壤。

該村是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村,淄博市百強村。1994年9月和1999年12月被國務院兩次授予「民族團結進步模範村」 稱號。1990年11月和1999年9月被山東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1]

目錄

概況

建國前,周村城區外西北部居住着數百戶農民,建國後,此地農民陸續成立了4個互助組,1956年合作化高潮時期,4個生產互助組聯合起來成立了初級農業合作社,農民們抬着一盞象徵光明的紙糊「燈塔」到市里報喜,燈塔合作社由此得名。人民公社時期為周村公社燈塔大隊,社改鄉後稱周村鄉(鎮) 燈塔村,1999年4月劃歸永安街道辦事處。

燈塔村地處平原地帶,地勢平坦,東西橫距1.5公里,南北縱距2.3公里,全村占地375公頃(3.7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133.2公頃,主要糧食作物為玉米、小麥。

境內交通便利,有橫貫周村的機場路和電廠路。境內駐有多家大中型企業,北鄰外向型工業加工區,是投資辦廠的黃金地段。

2000年全村共有960戶4126人,其中回族340戶1133人,人口自然增長率為-1‰。該村原由各地商人、農戶等遷移而成,所以姓氏雜多,回族姓氏有沙、趙、劉、馬、楊、丁、白、王等。

1949年,全村經濟總收入2.7萬元。1978年,全村經濟總收入107.82萬元。2000年,全村經濟總收入42447萬元。2000年全村完成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600萬元,全村人均純收入4609元。

大事記

崇禎十年(1637年),回族教民楊開太由濟南遷來。隨後,青州、金嶺鎮、德州等地趙、沙、丁、白等姓氏回族教民相繼遷來燈塔村定居。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山西商人邱尚德在村南首設錢行匯兌莊。

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邱尚德李斯金在燈塔村南首臨淦河東岸,主持籌建玉皇閣廟群,至清乾隆三十七年(1722年)竣工。

清光緒十九年(1893年),周村、青州、金嶺鎮、太河、博山等地回族教民集資在順河街北首購買土地4畝,建清真寺1處。

1912年,村南首北極閣建立女子小學學堂1處。

1916年,村清真寺小學建立,至1937年日軍侵占後被迫停辦。

1917年,周村商會在村南首明教寺辦公。

1931年,育才小學校建立,張倬齊任名譽校長。

1945年9月8日下午,周村市人民政府市長馬千里在燈塔村水膠場廣場舉行就職宣誓儀式。

是月,周村市城防司令部在燈塔村水膠場廣場召開公判大會,判處漢奸周協城極刑。

是月起,中共周村市委、周村市政府機關駐燈塔村南首千佛閣廟群。

1946年,國民黨駐軍拆掉玉皇閣大殿。

1947年3月, 中共華東局書記饒漱石、組織部長張鼎丞、民運部長劉格平,山東省政府主席黎玉視察周村,周村市委書記宋怡翔、市長孫建萍在燈塔村南首千佛閣接待並匯報工作。

是月,華東野戰軍司令員、華東軍區司令員陳毅,副司令員粟裕、參謀長陳士榘來村南首千佛閣視察古建築群。

1951年,全村完成土地改革任務。

是年,公安部門將村西側匯龍橋北選做刑場,有30名罪犯被處決於此。

1952年,張周市有線廣播電台設在燈塔村南首圩頭路東。

1956年,燈塔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成立。其範圍:周家莊、北門外、北門裡、關家窯、順河街、關家胡同、邊家胡同、旗杆胡同、大橋門外、大街、綢市街新建路、大車館、義學胡同、明家胡同、房家胡同、肖家胡同、小炭市、朝陽街、王家胡同、東順河街、太平街、水膠場、德新街、北長行、尹家灣、老龍窩、學禮街、裴家胡同、觀海門外、永貞門外、張家胡同、吳家胡同、中長行等,95%的農戶加入了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

1958年10月,周村人民公社成立,燈塔高級生產合作社改為燈塔生產大隊。

是年,燈塔村南首千佛閣廟群中的碑林和北極閣被毀掉。

是年,燈塔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開展整風、整社、整團工作後,動員社員投入大煉鋼鐵運動。

1962年, 原燈塔生產大隊被劃為燈塔、周家、新建、長行4個生產大隊。新的燈塔生產大隊按區域劃為13個生產隊。其中第11、12、13生產隊為回民隊。

1965年,燈塔生產大隊開展「四清」運動。周村「四清」分團派來工作組32人,對生產大隊、生產隊幹部進行清政治清經濟清思想清組織,運動持續年余。

1966年,燈塔生產大隊開展「文化大革命」運動。千佛閣、匯龍橋的雕刻,清真寺的民族建築均遭不同程度的破壞。

1976年,村黨支部書記於孔生調周村人民公社工作。

是年,劉榮喜當選山東省第五屆人大代表。

是年,燈塔生產大隊南首天后宮被拆掉。

1981年,劉榮喜被選為區政協四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1984年8月, 周村人民公社改為周村鄉,燈塔生產大隊改建為燈塔村民委員會。劉榮喜任主任。

是年,劉榮喜被選為周村區人大第十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1988年10月27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楊靜仁在省政協副主席金寶珍的陪同下視察燈塔村。

是年,劉榮喜當選淄博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並出席第一次會議。

是年,燈塔毛巾廠破土動工,翌年投產。

1989年,劉榮喜進京參加全國民族工作會議,被授予「全國少數民族企業家」光榮稱號,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接見。

1990年11月,山東省人民政府授予燈塔村「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稱號,劉榮喜被授予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個人。

12月,中共燈塔村總支委員會成立,劉榮喜任書記。

是年,燈塔村委主任劉榮喜與台商胥先生聯合創辦周村區第一家合資企業淄博燈塔紡織有限公司。

1991年,中外合資企業齊順裝飾裝潢有限公司、魯發電熱材料有限公司、金塔製衣有限公司創辦。

是年,周村區政府以周政發(1991)135號文命名燈塔村為民族村。

1993年3月,劉榮喜當選為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出席全國八屆人大會議。

5月, 國務委員、國家民委主任司馬義·艾買提偕夫人,在省民委主任劉書祥,副市長王學剛的陪同下視察燈塔村。司馬義·艾買提為民族大廈題寫了「民族大廈」的匾額。

是年,劉榮喜在周村區十三屆人代會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出席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是年,全國人大民委主任王朝文,山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振,淄博市市長韓新民分別來燈塔村視察工作。

是年,淄博燈塔實業公司成立,劉榮喜任董事長,王德中任總經理。

是年,淄博市人大任命劉榮喜為淄博市人大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994年3月, 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燈塔村3968人由農村戶口轉為山東省地方城鎮戶口,年內辦完農轉非手續。

9月, 在國務院召開的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燈塔村被授予「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村」稱號,劉榮喜進京出席會議並參加國務院總理李鵬召開的國慶招待會。

10月,村兩委會為本村籍回族現任天津南開大學歷史系教授楊志玖祝賀八十壽辰。

是年,燈塔實業總公司撥款20萬元,回民集資2萬元修葺清真寺。

1996年,村委投資、群眾集資80餘萬元對清真寺進行全面翻新,並聘請了阿訇--趙傳棟。

1997年9月,燈塔村黨總支改建為燈塔村黨委,下轄9個黨支部,共有黨員101人,黨委委員7人,劉榮喜任書記。

1998年10月,燈塔村在全區率先完成了村辦企業的改制。

1999年6月,村委投資200餘萬元在電廠路北側燈塔生活區建成占地20畝的群眾性娛樂場所「民族園」。

9月,山東省人民政府第二次授予燈塔村「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12月,國務院再次授予燈塔村「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村」榮譽稱號。

是月,經村委會研究決定將村民養老金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60元。

經濟發展

第一產業 新中國成立初期糧食畝產55公斤, 總產123.75噸。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頒布《土地改革法》,長山縣委派出土改工作隊,依靠貧農返還了錯斗的中農和工商戶的土地和財產,經過半年的時間,完成土地改革任務。1953年,中共中央頒布《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 。1955年春,燈塔村組織4個互助組,同年建立燈塔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1956年1月,燈塔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成立,入社380戶,占總農戶的100%, 改變了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土地分紅「地五勞五」的分配方式。實行生產資料(土地) 歸集體所有,分配推行「三包一獎」(包工、包產、包成本、超產提成獎勵、減產扣罰工分),勞動管理實行「四固定」(固定牲畜、固定農具、固定土地、固定勞力) 。1958年10月周村人民公社成立,燈塔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為燈塔生產大隊。公社化初期「高指標」「一平二調」「浮誇風」「共產風」盛行,「共產主義」食堂一哄而起,社員吃飯不要錢。1961年6月,貫徹修改後的《農業六十條》,實行增產不增購,減產不減購辦法,克服了社員之間的平均主義。1962年,改革人民公社管理體制,基本核算單位由生產大隊改為生產隊,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土地工具等生產資料固定給生產隊;實行工分制度,年終按勞分配,口糧按「人七勞三」或「人四勞六」分配,由生產隊據實執行。經過1961~1965年的國民經濟調整,農業生產迅速發展,集體經濟增強,社員生活有了改善。1965年糧食總產量31萬公斤,畝產200公斤,社員口糧人均180公斤。1978年,糧食平均畝產300公斤,總產46.5萬公斤。1983年全大隊實行了大包干責任制,當年糧食總產量達到48萬公斤。生產責任制以土地集體所有為基礎,農戶和集體保持承包關係,生產、分配接受國家計劃指導,上交公共提留,統一安排烈屬、軍屬、五保戶、困難戶的生活,統一進行基本建設和集體福利設施建設。

1984年周村人民公社改為周村鄉,燈塔生產大隊改為燈塔村。隨着鄉鎮經濟的突起, 燈塔村已逐漸由農業村轉變為依靠工業發展的城鎮村。1994年3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燈塔村村民戶口轉為地方城鎮戶口。農業生產逐年遞減,1998年全村農業生產為零。

第二產業 燈塔村手工業、工業歷史久遠,明、清時期的絲織業、棉織業、水膠業就很興盛。建國後,棉織業的達生、志達、久成、九大、建新等機紡戶進行了聯營,從業人員350名,織機138台,日產棉布4000公尺。經過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於1956年分別加入公私合營生產合作社。

1958年, 燈塔村建周村農機修造廠,占地面積23303平方米,建築面積8000平方米。 60年代收為區屬企業,到1983年共生產出泰山-12型拖拉機339台,農用電機4374台,播種機991台。1956年燈塔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建立後,由一名副社長分管工副業生產。 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實行一級核算,大隊的工副業由公社統一管理。1960年實行兩級核算, 由大隊管理工副業。1984年大隊改村,由村委副主任分管村辦企業。

燈塔村自1985年起大力發展村辦企業。 1985年7月成立周村燈塔鋼圈廠,1987年12月成立周村海棉廠,1988年7月成立周村燈塔毛巾廠,1990年成立燈塔牛仔服裝廠,1991年成立魯發電熱材料有限公司,1992年成立燈塔織布廠,1993成立周村冶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1994年燈塔實業總公司成立,下轄輕紡、機械、化工、電子、建築等八家企業。 2000年全村企業員工2500人,實現產值5.2億元,利稅3500萬元。其中從事建築行業的450人,產值6340萬元,實現利稅420萬元。

第三產業 燈塔村商業的興起,始於明朝,明天啟三年(1623年)設有羊毛店、皮革店、綢市、藍布市等。

1948年3月, 周村解放後建立國營貿易公司,在政府鼓勵支持下民族商業迅速復甦。1955年國營專業公司相繼成立。1978年後,貫徹改革、開放、搞活的方針,多種經營並舉,大力發展第三產業,逐漸形成建築材料、沙發材料、五金交電、綢布服裝、裝飾材料、油漆家具、飲食服務等銷售服務網點。到2000年從事第三產業的有300人,第三產業增加值7947萬元,實現利稅530萬元。

參考來源

  1. 燈塔村,山東省情網 , 2009-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