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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彈

來自 壁紙網 的圖片

中文名: 火箭彈

外文名: rocket projectile

作 用: 反坦克武器

意 義: 殺傷、壓制敵方有生力量

火箭彈 (rocket projectile)靠火箭發動機推進的彈藥。主要用於殺傷、壓制敵方有生力量,破壞工事及武器裝備等。按飛行穩定方式分為尾翼式火箭彈和渦輪式火箭彈。

火箭彈通常由戰鬥部、火箭發動機和穩定裝置3部分組成。戰鬥部包括引信、火箭彈殼體、炸藥或其他裝填物。火箭發動機包括點火系統 、推進劑、燃燒室、噴管等。尾翼式火箭彈靠尾翼保持飛行穩定;渦輪式火箭彈靠從傾斜噴管噴出的燃氣,使火箭彈繞彈軸高速旋轉,產生陀螺效應,保持飛行穩定。火箭彈的發射裝置,有火箭筒、火箭炮、火箭發射架和火箭發射車等。由於火箭彈帶有自推動力裝置,其發射裝置受力小,故可多管(軌)聯裝發射。單兵使用的火箭彈輕便、靈活,是有效的近程反坦克武器。美國227毫米火箭彈射程70公里, 彈頭重90公斤,價格10萬美元,精度在10米以內,可以說性價比非常高。國產300毫米遠程火箭彈的單價為75萬元。這樣計算,一門12管 的300毫米遠程火箭炮一次齊射,將耗資900萬元人民幣,這相當於33輛2015款 的奔馳 C 200L 運動型轎車被射了出去;一個4門制火箭炮連齊射,耗資3600萬元;一個12門制的火箭炮營齊射,耗資1.08億人民幣。這裡僅僅是彈藥費用,還不算使用遠程火箭炮時需要動用的測量、氣象、雷達、偵察無人機等配套體系的使用費用。所以通常將遠程火箭炮定義為戰役級武器,由方面軍或集團軍首長直接掌握,用於戰役的首次火力突擊。現今攔截火箭彈最好的防禦武器是以色列與美國聯合研製的「鐵穹」防禦系統。[1]

發射方式

火箭彈在實戰中,常常會遇到火箭炮難以進入作戰地域,或者火箭炮臨時損壞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採用簡便方式,不用發射器照樣發射火箭。這種方式是先將火箭彈放置在臨時構築的長方形土堆、田埂或土坎上,再把摺疊式瞄準具卡在炮彈後部。如果沒有瞄準具,則可以沿彈體劃出一條縱軸線,從底部向前量出一定的距離,放上一個20毫米高的物體做準星。然後分別將火箭彈上的導電蓋和定心部分用砂紙打磨,再把發射導線的兩頭用膠布粘在打磨過的部位。此時,火箭彈已處於待發狀態。發射手通過瞄準具瞄準目標後,即撤離隱蔽,用乾電池或手搖發電機接通發射電路,火箭彈就飛了出來。彈體較長的火箭彈,還可以用2根棍子將彈體支起,使其成一定的仰角,朝 向打擊目標,即可接通電路發射。由於這種發射方式機動靈活,簡易易行,打了就走,所以是步兵、民兵近戰殲敵的有效手段。

歷史發展

12世紀中葉,中國就發明了火箭,並開始應用於軍事。約在13世紀,中國的火箭技術傳入歐洲。19世紀初,英國人W.康格里夫研製了射程 2.5公里的火箭彈。20世紀20~40年代,德、 美、 蘇等國都研製並發展了火箭彈。蘇聯製造的БΜ-13火箭彈及其發射裝置曾在第二次 世界大戰中廣泛地發揮作用,戰士們稱這種武器為「喀秋莎」。

人們需要從遠處進行攻擊。隨着各種日益複雜的金屬加工技術的問世,人們發明出了複雜度更高的發射裝置。在公元1500年前後,迫擊炮已經成為一種流行的攻城武器。它的金屬炮管長1至1.5米,重達幾百公斤,放置在地上,指向空中。迫擊炮彈放進炮管後,會由裝入的炸藥提供向上的推進力。相對而言,迫擊炮手缺乏對炮彈落地點的控制,但儘管如此,這種迫擊炮的數量還是不斷增加,直到今天還在使用。小型迫擊炮移動起來很方便,可以由兩個人來操作,一枚小小的優質迫擊炮彈藉助於炸藥提供的破壞性力量,能夠輕易地摧毀一輛小型汽車。當然,破壞力是與炮彈同步增大的,炮彈越大,破壞力就越強。與之相對應的是,迫擊炮也有多種不同的尺寸。成本、重量和效能之間存在着折衷關係。然而,迫擊炮作為武器的實用性也受到了限制,原因是它缺少準確的瞄準機制,而且射程也相對較短:因為迫擊炮彈必須經歷先上升後下落的過程,它的速度有很大一部分都用來將自身提升到足夠的高度,因此它在攻擊地面目標時的射程有限。

火箭彈用於空對地攻擊始於20世紀60年代,當時人們發現這種武器由直升機的多管發射器發射時威力驚人,能形成強大的密集火力,有力支援地面部隊的作戰行動。但是,由於沒有採用制導技術,這些火箭彈普遍命中精度差,難以有效打擊點目標,大多數情況下只能作為面殺傷武器使用。

基本知識

發射器的主要部分是肩扛式炮管。炮管的兩端敞開,前端放置了一枚安裝有小型火箭發動機的炮彈。發射過程通常是通過某個觸發裝置來完成的,它會啟動榴彈的火箭發動機,燃燒的氣體發生的短暫高能爆炸會將榴彈發射到一個較短的距離之外,這個距離約為150至300米,具體取決於目標的距離和發射手的技術。一名火箭彈發射手必須對緊挨在他身後的東西多加小心:發射器的尾部將噴出廢氣,產生一團灼熱的煙霧。

彈頭本身將向目標飛去,它通常會在碰撞後爆炸。不過,一些現代榴彈使用的是電子(而不是機械或化學式的)引信系統,它會在經過特定的時間後自動引爆彈頭。

大多數火箭彈採用了這種基本操作設計,不過,各種型號的火箭彈也分別做了不同的改進和修改。有些經過專門設計,在對付大群士兵時最為有效;有些則會發射反坦克高爆炸藥彈頭,在攻擊裝甲車和坦克時效果很好。

優勢

由於火箭彈帶有自推動力裝置,其發射裝置受力小,故可多管(軌)聯裝發射。多管火箭炮與同口徑身管火炮相比,具有威力大、火力猛、機動性能好等優點;其射彈散布較大,適於對面目標射擊。單兵使用的火箭彈輕便、靈活,是有效的近程反坦克武器

基本原則

有效使用火箭彈的基本原則是,要儘量接近目標,以確保射擊的準確性。然而,火箭彈會發出明顯的煙跡,這意味着火箭彈發射手及其助手將很快被人發現。

建築物和沒有裝甲(或裝甲很薄)的車輛很容易被火箭炮的火力摧毀。當然,人體更是如此。特別是榴彈爆炸後飛出的碎片,它們會對成群的士兵造成嚴重的傷害,而且這一原理在對付山坡上挖出的火力點時頗有成效。向火力點的上方和後方發射的火箭彈會將榴霰彈丸和岩石碎片傾瀉在隱藏的敵人頭上。

小規模部署的火箭彈集群是最有效率的。從近距離向某一車輛發射兩枚或三枚火箭彈會提高摧毀它的幾率,甚至能有效地摧毀一輛裝甲坦克。如果第一次射擊使駕駛員的觀察稜鏡失靈,接下來的幾發火箭彈就可以集中火力打穿裝甲。

直升機在着陸或盤旋時同樣容易遭到伏擊。

發展趨勢

火箭彈的發展趨勢:採取綜合措施,提高射擊密集度;採用新型殼體材料,減輕重量;採用高能推進劑和高能炸藥或其他高威力的裝填物;配備多種作用的引信及戰鬥部,以進一步增大射程、提高威力和擴大使用範圍。增加能夠在封閉空間(例如碉堡、房屋內部)使用發射的能力,也是各國新型火箭彈的重要發展方向,美國AT4等武器已經具備了相應的改進型號。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