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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廳

湖北省司法廳湖北省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為制訂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章,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管全省監獄工作等。

目錄

職責調整

(一)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1]

(二)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監督管理司法鑑定工作的職責。

(四)加強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五)取消指導、監督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審批工作的職責。

(六)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

主要職責

湖北省司法廳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有:

1、制訂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章,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

2、指導、監管全省監獄工作;指導、監督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

3、指導、監督、管理全省勞動教養工作。

4、制訂全省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市、州、縣和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5、指導、監督全省的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6、指導、監督全省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

7、指導、管理全省律師協會、公證員協會[2]

8、指導全省司法行政機關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法律援助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管理廳屬警官學院,指導市屬中等法律學校的法學教育工作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

10、指導、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負責地方司法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起草、清理、匯編工作;參與有關部門的立法活動。

11、審核登記、監督管理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負責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12、監督監獄、勞教所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13、指導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及槍支、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

14、負責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黨的建設、團的建設和幹警隊伍建設;管理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按照省委規定的幹部管理權限,考核任免幹部;協助市、州黨委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指導、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警銜評授工作。

1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視頻

湖北省司法廳相關視頻

湖北省司法廳機關黨委情況介紹
湖北省司法廳廳長 監獄管理局局長等9人被立案審查調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