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保安協會
溫州市保安協會成立於2000年5月,是經溫州市民政局批准登記成立的專業性社團組織。是依法註冊的社會團體法人[1],會員大會為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代表組成。協會接受溫州市公安局及溫州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與監督。
目錄
協會的宗旨
遵照國家的憲法[2]、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開展調查研究,相互交流安全防範的經驗,協助公安機關組織、協調保安服務業務,不斷提高隊伍素質,提高保安服務質量,開拓服務範圍,促進保安服務事業健康發展,更好地為社會提供安全服務。溫州市保安協會領導成員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組成。
2000年9月,溫州市保安協會在溫州召開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大會選舉產生了溫州市保安協會第一屆理事會。
2008年12月溫州市保安協會召開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會議對第一屆理事會的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並選舉產生了第二屆理事會。
2015年7月溫州市保安協會召開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會議對第二屆理事會的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並選舉產生了第三屆理事會。
2015年9月,溫州市保安協會召開第三屆一次理事會議。
2017年6月,溫州市保安協會召開第三屆三次理事會議。
2018年6月,溫州市保安協會召開第三屆四次理事會議。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溫州市保安協會,英文譯名為Wenzhou Security Association,縮寫為WZSA。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溫州市各縣(市、區)從事保安工作、熱心保安事業的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專業性社會團體,組織為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系獨立的社團法人。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照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開展調查研究,相互交流安全防範的經驗,協助公安機關組織、協調保安服務業務,不斷提高隊伍素質,提高保安服務質量,開拓服務範圍,促進保安服務事業健康發展,更好地為社會提供安全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的主管單位為溫州市公安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為溫州市民政局,並受兩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地點為:溫州市金橋路2號610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管理,參與研究、起草行業標準,提出行業政策、立法建議,協調企業內部之間的關係;
(二)加強企業之間的協作,協調行業內部之間關係,規範行業內部保安服務標準,嚴格行業內部企業行為;
(三)承擔行業的自律管理,開展行業監督、檢查、評比、競賽等相關工作;
(四)辦好本協會網站及其他信息載體,做好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等;
(五)圍繞社會安全防範,組織專題調查,研究解決問題的對策,參加全國同類協(學)會的學術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傳遞、交流國內外安全防範先進科學技術信息;
(六)組織各項業務活動,通過座談會、報告會、展覽會等形式,推廣保安業務工作的經驗,應用先進安全防範技術,幫助增強企業的發展後勁;
(七)舉辦培訓班(會),培訓保安業務骨幹,提高保安公司和保安人員的整體素質;
(八)加強組織聯繫,密切會員之間的協作;
(九)及時向公安機關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
(十)為會員提供諮詢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從事保安工作,熱心保安事業;
(四)在保安服務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五)支持協會工作,願意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常務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三) 對本協會的工作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五)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業務活動;
(六)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種培訓。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二)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學習有關保安業務方面的法律、政策,掌握保安工作的理論知識和科技知識。
(五)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六)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 1年內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視頻
溫州市保安協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法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搜狐,2020-09-11
- ↑ 法律法規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搜狐,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