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國人口販賣與家庭生活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內容簡介
兩度入獄的程黃氏仍願重操舊業繼續賣人,良家之女陳氏經她丈夫、父親的手輾轉被賣四次,軍閥納順洪的遺孀利用地下軍事網絡在天津建立起自己的人口販賣集團……
人丁就是投資,而婦女、兒童和窮人最容易出手。亂世中的小人物命運如何?
新法更替舊律,當約定俗成的做法成了犯罪,妻子、奴僕、小妾、童養媳,在這個處於過渡之中的法律環境裡,哪些人是一個家庭的合法成員,哪些人不是?
由晚清民國的人口販賣切入,追蹤華北地區的人販子與家庭生活。從傳統中國家庭結構到社會法制的變化,探索處於戲劇性變革時期的民間社會的日常生活和社會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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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中國北方的人口買賣市場十分活躍,僕人、妻妾、童養媳、妓女、學徒、養子等,那時候社會各個階層的家庭都依賴人口販賣滿足家庭所需。本書研究的正是這種人口交易是如何實現的,以及使其成為可能的社群和親屬網絡。作者對警局和法庭檔案的使用相當創新,以富有細節的個體故事做串聯,展示了當時的社會如何接受人口販賣作為一種普通的交易事件。在審視關於奴隸和人口販賣的法律辯論和精英話語的同時,也深入到了人販子和受害者個體的世界,為讀者呈現出一個全面且立體的處於歷史變革中的底層人口流動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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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思梅巧妙地串聯起零散的史料,對晚清民國時期以北京為中心的華北地區人口買賣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深入挖掘了人販子與受害者的個體世界,生動鮮活地展示了人口販賣者在中國傳統社會的日常生活和社會意識之中扮演的角色。
——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夏曉虹
人口販賣,是令人痛恨之事。然而,在傳統中國的底層社會,又是相當普遍的現象。作者以細膩的筆觸、生動的故事,描述了清末民國形形色色的人口販賣與家庭結構的複雜關係,從而揭示出在傳統等級秩序之中,這一現象的內在邏輯。
——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 許紀霖
作者簡介
任思梅(Johanna S. Ransmeier)
美國芝加哥大學歷史學院助理教授、東亞研究中心研究員。2008年在耶魯大學獲得博士學位,本科就讀於全美最佳文理學院阿默特斯學院。主要研究方向是現代中國的家庭生活和法律。
譯者
施美均
畢業於北京大學中文系,教師,兼事翻譯和批評。
書評
中國的家庭是交易型家庭。除了生孩子以外,進入一戶人家或者從一個家庭離開,都要通過錢財交易以及中間人或「老媽店」(broker)從中協調。婦女從一個家庭遷移到另一個家庭,圍繞這個過程開展的禮俗不同,由此區分了妻、妾和婢女之間重要的地位差別。那些能為女兒提供嫁妝的家庭,給了新娘很多嫁到夫家後的權利, 同時也傳遞了一個具有社會效力的關鍵信息——她的娘家不需要通過賣女兒來維持下去。連買一個出身卑微的婢女也要雇媒人,或許還要雇一兩個證人來落實這樁買賣。媒人可能是一個流動的人販子,也可能是當地社群中的一員。並不是所有組建家庭的交易都包含剝削,但這個過程都在家庭內部建立了等級。
儘管「權力說」和「財產說」可以解釋被賣之人的遭際,但這兩種架構都不能與中國社會的份位體系完全匹配。當然,主人握有經濟權,並且能私自行使專橫特權,或者能夠訴諸國家、律法和武力,這些因素在清代都很重要。不過,如果只關注這此關係,我們就會忽視使得買賣人口在中國曾如此猖獗的特殊力量,而這種力量也最具約束力,這就是——家庭。
在中國,奴錄只是廣大被販賣的人之中的一個群體。在禁止人口販賣、奴隸制理應被廢止之後,無數中國貴族家庭依然繼續「養婢女」,這些婦女和少女的存在,清楚地證明了政府為執行新法律所經歷的掙扎。此後,中國的婢女將成為封建過往的象徵,革命後的國家希望婢女成為歷史。人口買賣並不等同於奴隸制——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剝削,從徹底壓制到契約勞動都有,也促成了賣淫、婚姻或收養等各種關係。
是否承認金錢在社會關係、人際關係和親密關係的形成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在這個問題上西方世界有所保留。中國人則更為現實,他們並不覺得交換金錢就一定會貶損情感上的聯結。西方人的顧慮,部分來自太平洋【大西洋?】奴隸貿易的遺產。在有關奴隸制的廣闊歷史長卷中,世界各地的奴隸制幾乎都對家庭關係造成了損害。在奴隸試圖建立家庭之時,他們需要跨越自己的身份,而不是從自己的身份中獲益。在中國,販賣人口使家庭分崩離析,但事實上也塑造了家庭關係。
中國的交易型家庭需要不斷重組。奴隸制的研究者們注意到,在世界範圍內的許多語境中,奴隸制的發展都是為了應對勞動力短缺。與之相對,勞動力過剩促發的是有競爭力的僱傭勞動體系,而不是奴隸制。儘管中國人口密集,19世紀和20 世紀中國的人口買賣符合的卻是短缺/奴隸制模式,而非過剩/僱傭制模式。清末,債務勞工在農業型生產(productive)經濟中不再扮演主要角色。我的研究表明,被賣的人所付出的勞動對繁殖/ 再生產(reproductive)經濟來說依然很重要,這種重要性至少又持續了一個世紀:中國最大的買賣人口市場並不在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而是家庭內部的勞工及生育勞工。賣人並不是因為家庭內部的勞動力和女性太多,反而是為了應對家庭內部人手不夠、婚姻市場中的女性數量減少,以及由此導致的對缺少子嗣的焦慮。家族的安穩和禮數都依賴於一個繼承人的誕生,因此,家族成員盡其所能地支持兒子,就算犧牲女兒也在所不惜。女嬰被拋棄、凍死、殺害,而對男童則在整個童年時期進行更為尋常但極具選擇性的優待。這些因素共同導致性別比例失調、未婚男性過剩,女性則大多嫁了出去。不過,在出嫁之前,不少女性都忍受過當小妾、婢女或者娼妓的歲月。親事本身也可能是強迫買賣的產物。這就回到了我的論點,交易是因為負責再生產的勞動力及家庭內部勞動力不足才得以組織起來的,而不是因為勞動力過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