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百姓為何不願生女兒?當時人不敢說
清朝宮女 |
眾所周知,古代封健社會重男輕女,女子地位地下,很多家庭都不願意生女兒。而到了清朝,這現象更明顯,因為除了傳統重男輕女思想的荼毒外,還有一個說不出口的原因,那就是清朝的一個「特殊制度」所致,讓清朝下至百姓,上至官員都不太願意生女兒。[1]
是什麼「特殊制度」讓人不想生女兒,那便是選秀制度。選秀在歷朝歷代都有,本來老百姓和官員都已習以為常,但清朝偏偏又有新花樣;清朝入關後立了個新的規矩,那便是每三年舉行一次選秀,選秀期間全國禁止婚嫁,凡13~17歲的女子全部都在選秀行列,不管平民還是官員。而且被選入宮後還有分等級,大致可分為秀女和宮女,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身份,進宮後的待遇也完全不一樣。
根據史料記載,清初並沒有嚴格的界限,到順治十八年(1661年)後才將秀女和宮女分開。秀女是八旗官員的女兒,可以選為妃嬪或指配給宗室王公大臣的子弟;宮女是內務府包衣佐領下的女子,地位較低,供內廷役使。
雖然高官的女兒可以參加秀女選拔,如果被皇帝看中,還有機會成為妃子,但後宮是個爾虞我詐的世界,彼此勾心鬥角爭風吃醋,有些妃子下場悲場,有些更是一年見不到皇帝幾次,還不如嫁給平常人家來的幸福;宮女的命運更不用說了,基本上就是入宮為仆,完全失去自由,雖有機會成為妃子,但難如登天。
而且清朝有一點和以前的朝代不太一樣的地方,那就是宮中女子25歲之前沒被皇帝寵幸過,到了25歲是會被遣返出宮的;所以對於大部分宮女來說,她們等於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都任人奴役,過着奴隸般的生活,年老後再被趕出宮,年華已逝,加上宮中勞役繁重,很多都落得一身病痛,沒辦法醫治,出宮後再想找個好人家嫁也不容易,所以一旦入宮,可說一輩子就毀了;難怪,在古代上至官員下至百姓都不願生女兒,實在是受封建制度所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