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全球化研究中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全球化研究中心10月30日下午,由清華大學出版社、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全球化研究中心主辦的《新編外國法制史》、《新編西方法律思想史》新書發布會暨學術研討會在清華大學學研大廈A座605會議室成功舉行。

會議精神

清華大學出版社副社長梁恩忠,總編輯吳培華,清華大學出版社學術出版中心主任石磊,清華法學院副院長申衛星教授出席並致辭,學校教務處教材中心領導列席會議。中國着名比較法學家、外國法律史學家潘漢典、由嶸先生,以及張恆山、高鴻鈞、王志華、丁相順、胡水君等教授與會並發言。

最新成果

《新編外國法制史》(高鴻鈞、李紅海主編,兩卷本)和《新編西方法律思想史》(高鴻鈞、趙曉力主編,兩卷本)兩部教材,近日由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這兩部教材由清華大學高鴻鈞教授分別與北京大學[1]李紅海教授、清華大學趙曉力副教授共同發起,聯絡、匯聚國內相關領域各路專家,歷時四年,編寫而成。《新編外國法制史》共42章,122萬字,由30位專家撰寫;《新編西方法律思想史》共51章,123萬字,由40位專家撰寫,是建國以來該學術領域教材編寫方面的最新成果,反映了我國外國法律史學研究的最新成就。

相關資訊

法律全球化

法律全球化是指全世界在一個單一的法律規則下生活的程度。

全球化的內容包括兩個方面:

1、 法律超越國家的限制,形成全球的共同法。

2、 國內法律的趨同,也就是各國的國內法在原則、制度等方面的一致。

隨着人類公共交往的場域日益超越國家的邊界,法律全球化亦成為當今世界法律發展的基本態勢.儘管西方國家的現代化[2]範式和法律治理結構在全球化過程中占儘先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話語霸權,但法律的文化屬性決定了法律全球化並不應當是法律的西方化。哈貝馬斯把其對話理論作為解決文化衝突的基本方式,這對於如何推進法律全球化極具參考價值.對話,亦應當做為法律全球化的路徑倚賴。我國參與全球化對話,要克服法律"失語"現象,從傳統中尋找"談資",並注重解決當下中國的問題。如何藉助法律全球化的"東風"推進我國的法治化進程,同樣需要各個層面的對話。

參考文獻